『後龍溪的孩子』-(上)
        -說我故鄉寫我家-

(序首):1

畢卡索在做大篇幅之繪畫作品之時,他必然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先畫出來。然後再小心翼翼將它們綴串成一個鉅大之作品。寫小說的道理亦相同,作者必須先自小小一處開始動筆,一點一滴的將它們化為文字,然後才利用技巧將它們貫串成一部可圈可讀之小說。

「後龍溪的小孩」,它是我個人生活片段之組合體。由於毫無規畫的寫作,不知不覺之中,它卻已經變成三、四百萬字的篇章。不管您喜歡或不喜歡,在下總希望有一個人,能夠用心的將它全篇讀完。

從這些拉雜得綴串之中,或許您可自中發現早期台灣人的生活縮影。或許您現在的生活,亦與古早的生活狀況大同小異。是好是壞?只有從文字紀錄中去探索。回首前塵感懷萬千,前塵回受千萬,我就是這樣的揮撒我的人生,它不是傑作,亦非小說,只是一個老人家的回亦反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