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紐約時報刊出一篇報導,指出中國女性在國家的現代化中被擺一邊的事情。
文中指出歐美婦女在職場位居要職的,相對比男性低不少,但經濟規模已居全球之冠
的中國,其婦女在企業中位居要津的比例,則更低於歐美婦女。
在中國,女性占職場人力的44.7%,但職位具責任性者只佔25.1%,而在前300名企業的董事會中,
女性成員不到10%(在這300家企業中,有126家的董事會裡,甚至連一個女性也沒有)。
私人企業不說,據調查在中國31個完全沒有任用女性為高階主管的企業中,有30個是國營的,
而這些國營企業要用女性是非常輕易,只要高層下達指令即可。
女性在企業中晉升之困難,有所謂”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的比喻,就是說女性到了某一位階就會撞頂,
再也升不上去,只是那個天花板是透明玻璃,不容易被看見而已。
然而在中國,除了玻璃天花板,甚至還有"黏著地板”(sticky floor)之稱,也就是說,不要說衝不出天花板,
連地板都脫離不了! 這樣的形容,聽起來超誇張,但若沒有相當事實,恐怕也不會產生如此之說吧。
我個人對此議題感觸很深,因為我在我從事的企業領域裡(化妝品公司)辛勤工作數十載,我的能力和付出
有目共睹(當然這是我的主觀認定),且最終位居要津,並擁有股份;可是到最後我仍然不是董事會的一員
(有關此點,我從未對任何人包括我的家人提起,但今日我願擺開顏面,以自己的真實情況做例子,
以便在分析討論這個問題時,能有一手的經驗作基礎)。
那麼既然很多女性的能力和付出都不見得比當初同職階的男性差,那為何最後女性在企業晉升到高位的比例,
仍然比男性少那麼多呢?
紐約時報的這篇報導指出了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 結婚生子是女性一生最重要的使命的傳統觀念依然深植人心,
當事業和家庭有衝突時,家庭就被擺第一,事業就被放其次,職務不是被被動地剝奪,就是被主動地降級或放棄了。
而這個觀念不是只有很多男性企業領導者具有,很多女性企業領導者依然。
紐時指出,不但是企業中的女主管對她能幹卻仍單身的女性部屬,發出”現在你應該去做妳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為自己找個丈夫”的貼心勸告;在中國有一個公設的保護女性權利的組織,最近還在它的網站上,貼出對延遲婚姻的女性
表示輕視的言論呢。
甚至中國法律也支持歧視,把女性的強制退休年齡訂得比男性低5到10歲,以便女性可以在家裡照顧老幼或生病的家人。
不過紐時也訪問到中國一家很大的空調企業女性總裁,責怪她的女性員工表現不佳,”她們不夠努力”,
”她們只想脫身出去並找個男人來依靠。”這位女總裁說。
綜合以上報導,我們知道女性在職場中落後於男性,簡單來說,除了由於傳統上女主內的觀念,導致不論男女的企業領導人
都較不願晉升女性外,女性自己也固守此觀念,而自甘居於某一職階而不再求進,很多女性自己對職務的付出也不夠,
想要結婚生子的念頭,往往勝過取得專業上的成就。
近日報載名模林志玲,”如果找到另一半,願意放棄演藝事業”的公開宣言,簡簡單單就顯示出女性為求婚姻,
寧願放棄事業的心理。
問題是,為什麼女性為求婚姻,就必須以放棄事業來交換? 卻從未聽說,一個男性藝人,為求婚姻,而必須放棄事業的?
而我為什麼沒有進入我公司的董事會?
我想,主觀來說,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我的能力不夠,而是我沒有那個企圖心去投資更多的心力和金錢,以便進入董事會!
而為什麼沒有那個企圖心,我想並不全因為我缺乏心力(真正有心的人,必定會想辦法以意志力來導向目的)
和金錢(真正想投資的人,用借的也要把錢湊到),而是因為當年我先生已經在董事會了,有他代表我就夠了的心理。
而且,我辛勤工作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換取更大的權力或更多的金錢,而是只要這個工作能把自己的潛能發揮出來,
並有相當的金錢收入,就滿足了而已。因此,所謂的事業心,其實不是真的很強。
而事業已達顛峰的林志玲,為求婚姻放棄事業,其實也沒有那麼值得驚訝的,只不過再度激起了身為女性,總以女性權利地位能提升為社會理想的我,再度思考這個問題而已。
最後我總結,女性能在成功企業中,成為最高階的領導人,其關鍵在於,在法律保障男女平權的前題下,
女性本身的企圖心、能力、努力和毅力,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