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麻吉 » 週五 10月 28, 2011 2:40 pm
【 那些年,我們一起共撐的那把傘 】
那場雨,有夠神奇,二顆乾涸的心也因此而濕潤。
大二那年吧!酷熱的六月悶了整個下午,晚上參加了愛心社的社團研習,甫從社團辦公室走出即巧遇了一場驟雨!我只能在教室的屋簷下細細地玩賞著仲夏夜雨中即景。
你突然出現,我無知覺,察覺時只知你撐著一把深藍色的洋傘佇立在我的身旁,一雙會笑的眼睛正探視著我傻傻的行徑。
當下,不甘示弱的我給了你一種難堪臉色:「你杵在那裡的模樣,像極訓導處那位重機型的教官!」因為我們互不相識,沒來由領受你那種曖昧眼神。
「哈哈…」莫名地,你居然一陣狂笑!幸好能及時收斂,否則從此將你列入狼群編碼。隨後你改了溫柔語氣:「共撐一把傘好嗎?想必妳被這場雨延遲了回宿舍的時間!我是登山社的社員喔!才剛剛結束了幹部會議,妳也是參加社團研習嗎?哪個社團?」
見你連珠砲似拋出問題,不以為意:「你一口氣問了數個問題,我該從哪個問題開始回答呢?」其實,你蠻帥的。
微笑、聳肩,你很有風度的說:「隨妳囉!」
瞪了你一眼:「我不想回答。」繼續欣賞我的雨景。
「看來,妳把我當成大野狼了。無所謂,初次見面沒理由讓妳烙下壞印象,這樣吧!傘給妳,我住處近且腳程快可以跑步回去。」未等我回覆你兀自將傘擱著,用雙手遮頭一溜煙的就消失在雨中。
這是我們第一次的邂逅,你雨中奔跑的背影,頓時成了我雙眸裡留連了許久的雨景。
為了還傘,我開始在校園裡注意你的動靜。可惜彼此總是陰錯陽差就這樣過了半年。
再見面,還是一場雨。當時你從籃球場奔馳而來,我剛好準備前往圖書館找資料,在我手上拿的便是那把藍色洋傘。
「嗨!真高興又見到妳!」你邊用右手撥弄頭上濕髮,邊以靦腆的笑容向我打招呼。「還認得我嗎?」
見你一身落湯雞,本想嘲笑,雖有此想法但不知道怎麼搞的卻湧起一種不捨的心情:「當然記得,你就是那隻大野狼。」
聰明的你異常眼尖,瞧見了我手上那把藍色洋傘後,不經意的笑了。
霎時,心中莫名忐忑:「這把傘跟了我半年,終於找到主人啦!」
「一把傘何必勞妳如此用心?就當作是送妳啦!」你依然微笑。
「欸,搞清楚喔!哪有男生送傘給女生啊?」我故作生氣。
「因為『傘』代表『散』的諧音嗎?」一副精明模樣的你,此時更狡猾:「好吧,我將雨傘收回,那…妳做我的女朋友!」
這場雨,讓二個原本陌生的個體有了交集。
本是學長學妹,但你一直努力的想讓彼此升格成為一對戀人。而當時年輕的我,異性緣奇佳,仍有許多男性追求,故總以「還不了解真愛」為由,從未給你安心的承諾。
之後,你畢業了。因為家境因素及單親的環境逼你捨棄再讀碩士計畫,遂順從父親建議慷慨去從軍。
多年後,輾轉得知退伍後的你在知名企業裡任職因工作績優而屢被提攜,聽卉儀轉告後真替你高興。她是你當時登山社的學妹,也是我的同班同學,而現在是你的同事。
每次聽見卉儀談及你時,常會有「近水樓臺,終成戀人」的想法,而每次念頭至此,心頭總有一股酸溜難熬的滋味。
其實,自己好自私,曾經是一樁可以緊緊握住的幸福,就那麼輕易放手,事後卻來怨懟命運「怎麼此生從未逢遇真愛」!
30歲那年,獨自過著情人節,一個人鬱鬱走到了新竹火車站,心裡只想看著那一節節的車廂,悠悠地在眼珠裡起滅。
再次偶遇,居然又是下雨。
走出巴洛克式建築的庭簷,真想放任自己淋一場雨,前腳剛剛踏出而頭頂上立刻多了一把洋傘!是你?真的是你!眼眶莫名地濕潤了一片…。
人生際遇難料,每個人都想用自己所設定的先後順序來安排人生,殊不知我們活在一個隨機的世界裡。 古有明言:「試不過三」。是啊!怎麼可以讓自己的幸福再三的錯過呢?這次我選擇與你一起握緊那把傘,這輩子;我也不想再放手了。
後記:
誰說「傘」這個字隱喻著別離?其實「傘」的屋子裡住著四個人,那就是你、我加上咱們的二個寶貝,原來,這就是真愛。
◎麻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