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詩的題材 我的容忍度是相當寬廣的
即使是陳克華的情色詩
我雖然在批評文章裡說那是超爛的A片文字
但我仍不否認那是"詩"
政治不是禁忌的話題
但它容易導致不同立場的人情緒上的對立
情色同樣不是禁忌的話題
但缺乏審美感覺的情色詩會令人反胃
生活在民主社會裡
我一再強調 只要不涉及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
都應該被接受和容忍
詩當然可以被批評 也應該接受"善意的質疑"
至於批評文是否言之有物言之成理
讀者不是笨蛋 他們心中自有一把尺
我幫西子灣副刊審過稿件
當時主編提醒我
來稿儘量不要涉及兩岸政治現況及分治的現實
於是我在徵文辦法裡和投稿者"說清楚講明白"
而當時多數的投稿者在清楚我的"底線"之後
也很少有人故意來"踩線"
報社副刊可以有他們的選稿標準
網路貼文也可以由網管訂下"遊戲規則"
這些標準或規則 投稿者或貼文者有義務遵守
除此之外 不應再有別的限制
當然如果文章涉及特定的人身攻擊
網管也有義務處理 並為被害人保留"證據"
以便受害的當事人可以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