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桃園縣兒童文學獎】(7/31截止)
資料來源:http://www.tyc.edu.tw/boe/sub_edu/soc_980602.htm
桃園縣九十八年度「桃園縣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
1. 培養兒童文學創作風氣。
2. 提高本縣語文教育水準。
二、依 據:縣府九十八年三月六日府教習字第0980083730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議會
五、承辦單位:桃園縣八德市大勇國民小學
六、創作主題:凡具有民族風格,符合時代精神,適合兒童閱讀之作品均可。
七、徵文組別:
1. 童詩:行數不限,以六首為一組參賽,否則不予評審。
2. 童話故事:以1500~2000字為原則。
3. 少年小說:以2000~3000字為原則。
4. 國小學生散文高年級組:不超過10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5. 國小學生散文中年級組:不超過8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6. 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不超過5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八、徵文對象:
1. 第一、二、三組徵文對象為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及設籍本縣或在本縣工作、就學者。
2. 第四、五、六組徵文對象為本縣國小在學學生。
九、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以線上報名時間為據)
十、收件方式:
1. 前四組不受理紙本作品,國小中、低年級學生散文組請以郵遞方式寄送本校教務處。
A. 郵寄方式:請逕寄八德市大勇國小教務處 ( 地址:334桃園縣八德市自強街60號,設備組長趙麗環老師收;查詢電話:3622017轉211或210)
B. 前四組務必以純文字檔或WORD格式橫式撰寫,字體一律以標楷體為限,均以網頁上傳方式收件(徵文作品電子檔),每人每類限送一件。國小中、低年級學生組徵文請以500字有格稿紙繕寫(亦可以A4列印稿替代),每人限參加一組,限送一件作品;競賽相關訊息本校收件動作完成後公布於徵文比賽專屬網頁http://163.30.87.4/library,以利參賽者查詢競賽情形。
C. 國小中、低年級學生組作品請加訂封面(A4大小,自行設計製作,封面頁不列入評分項目),並浮貼參加比賽報名表(如附件一)於封面上。作品內容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記號,以便彌封後提供評審公開評閱。
2. 作品提交上傳方式:
A. 檔案上傳網址:http://163.30.87.3/kidarticle
B. 參賽作品(除國小中、低年級散文組外)請以純文字檔或WORD格式橫式撰寫方式上傳
C. 檔案命名方式: (組別)_(學校名稱)_(作者)_(標題)
範例: 3_大勇小_陶○○_寒夜孤燈
D. 內容字體大小格式:標題文字14號字、內文文字12號;字體式樣:【標楷體】。
E. 提交作品之格式及線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二之說明。
十一、評 審:由教育局遴聘學者及作家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進行評審工作。
十二、獎 勵:
(一) 個人獎部份:
1. 前三組錄取第一、二、三名各一位及佳作三名等,頒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後三組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及佳作三名等,頒給獎牌、獎狀及獎金。
3. 中小學教師獲獎者,由縣府依全縣性比賽敘獎,第一名敘嘉獎乙次,其餘名次發給獎狀;教師作品獲獎並刊登者發給著作證明0.1分。
4. 前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
佳 作 獎金新台幣1000元
後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5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3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元
佳 作 獎狀乙張
5. 本府所屬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國小學生組競賽,獲第一名者敘嘉獎?次、第二名敘嘉獎壹次、第三名頒給獎狀乙紙獎勵;惟實習教師、社會人士及非本縣所屬學校之公教人員擔任指導老師者,一律頒發獎狀乙紙。
十三、附 則:
1. 應徵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 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且不得抄襲或譯自外文,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獲得之獎勵外,將函請上級機關另予行政懲處並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3. 為擴大兒童文學教育推廣功效,本府有權要求作者修改,並無償利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4. 國小組參賽學生之組別以97學年度就學年級為準。
5. 各組參賽者務必至本校報名網頁(網址http://163.30.87.19/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完成報名手續。
十四、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依縣府獎勵辦法,報請縣政府敘獎。
十五、桃園縣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付,如經費概算表。
十六、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http://www.tyc.edu.tw/boe/sub_edu/soc_980602.htm
桃園縣九十八年度「桃園縣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
1. 培養兒童文學創作風氣。
2. 提高本縣語文教育水準。
二、依 據:縣府九十八年三月六日府教習字第0980083730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議會
五、承辦單位:桃園縣八德市大勇國民小學
六、創作主題:凡具有民族風格,符合時代精神,適合兒童閱讀之作品均可。
七、徵文組別:
1. 童詩:行數不限,以六首為一組參賽,否則不予評審。
2. 童話故事:以1500~2000字為原則。
3. 少年小說:以2000~3000字為原則。
4. 國小學生散文高年級組:不超過10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5. 國小學生散文中年級組:不超過8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6. 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不超過500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八、徵文對象:
1. 第一、二、三組徵文對象為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及設籍本縣或在本縣工作、就學者。
2. 第四、五、六組徵文對象為本縣國小在學學生。
九、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以線上報名時間為據)
十、收件方式:
1. 前四組不受理紙本作品,國小中、低年級學生散文組請以郵遞方式寄送本校教務處。
A. 郵寄方式:請逕寄八德市大勇國小教務處 ( 地址:334桃園縣八德市自強街60號,設備組長趙麗環老師收;查詢電話:3622017轉211或210)
B. 前四組務必以純文字檔或WORD格式橫式撰寫,字體一律以標楷體為限,均以網頁上傳方式收件(徵文作品電子檔),每人每類限送一件。國小中、低年級學生組徵文請以500字有格稿紙繕寫(亦可以A4列印稿替代),每人限參加一組,限送一件作品;競賽相關訊息本校收件動作完成後公布於徵文比賽專屬網頁http://163.30.87.4/library,以利參賽者查詢競賽情形。
C. 國小中、低年級學生組作品請加訂封面(A4大小,自行設計製作,封面頁不列入評分項目),並浮貼參加比賽報名表(如附件一)於封面上。作品內容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記號,以便彌封後提供評審公開評閱。
2. 作品提交上傳方式:
A. 檔案上傳網址:http://163.30.87.3/kidarticle
B. 參賽作品(除國小中、低年級散文組外)請以純文字檔或WORD格式橫式撰寫方式上傳
C. 檔案命名方式: (組別)_(學校名稱)_(作者)_(標題)
範例: 3_大勇小_陶○○_寒夜孤燈
D. 內容字體大小格式:標題文字14號字、內文文字12號;字體式樣:【標楷體】。
E. 提交作品之格式及線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二之說明。
十一、評 審:由教育局遴聘學者及作家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進行評審工作。
十二、獎 勵:
(一) 個人獎部份:
1. 前三組錄取第一、二、三名各一位及佳作三名等,頒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後三組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及佳作三名等,頒給獎牌、獎狀及獎金。
3. 中小學教師獲獎者,由縣府依全縣性比賽敘獎,第一名敘嘉獎乙次,其餘名次發給獎狀;教師作品獲獎並刊登者發給著作證明0.1分。
4. 前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
佳 作 獎金新台幣1000元
後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5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3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元
佳 作 獎狀乙張
5. 本府所屬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國小學生組競賽,獲第一名者敘嘉獎?次、第二名敘嘉獎壹次、第三名頒給獎狀乙紙獎勵;惟實習教師、社會人士及非本縣所屬學校之公教人員擔任指導老師者,一律頒發獎狀乙紙。
十三、附 則:
1. 應徵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 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且不得抄襲或譯自外文,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獲得之獎勵外,將函請上級機關另予行政懲處並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3. 為擴大兒童文學教育推廣功效,本府有權要求作者修改,並無償利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4. 國小組參賽學生之組別以97學年度就學年級為準。
5. 各組參賽者務必至本校報名網頁(網址http://163.30.87.19/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完成報名手續。
十四、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依縣府獎勵辦法,報請縣政府敘獎。
十五、桃園縣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付,如經費概算表。
十六、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