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狀】不出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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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宇軒謝予騰綠豆黃木擇袁丞修非白

那兩天,全台暴雨降下一萬厘
誘發我的血壓下降十一度
土石流
在夢裡將我的珠玉 掩埋

這兩天,豔陽又高掛天空
照進我心情的陰暗角落
秋老虎
在寶萊花園將我熱昏 兩次

明後天,第七法庭的輪椅病床
是我身與心障的宿命
是台灣人民
共同背負的的恥辱!

『我吃不下解不出體重下降,
晴日受寒 、陰天發燒 無風咳嗽。
腿斷讓我精神錯亂……』

特偵員謹記:
『我久坐不宜、久躺不宜、質問不宜、
喧嘩禁止、炫光禁止、攝錄也禁止……』

我心與身皆虛,不能開口


庭上明察:
請接受我的陳明:
『我若出庭、我若倒,
扁將因我而倒,
台灣必然跟著阿扁倒!』


這是我最後一個不出庭的理由。

古塵試讀:
●對於經濟犯,法院永遠是軟腳的。(當然,法律之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在判決確定前,人人都是無罪的)
●雖然,我們都比法官厲害,也都搶當八點檔的編劇,但是,還是要尊重遊戲的規則。(抓不到人只能怪自己太無能)

古塵問好
得到你「用詩的態度講入世的話」,是我的榮幸。
拋磚,敢期引玉,有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