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徵文辦法 (2007/11/30)

過期文學獎資料提供參考

版主: 黃木擇

獎名: 2007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徵文辦法
屆次: 第十屆
徵文主題: 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文題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獎項: 各體例取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一、成人組:
(1)散文─
a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b優選.每名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c佳作.每名頒發獎金8千5百元,獎座一座。
(2)現代詩─
a首獎‧頒發獎金8萬元,獎座一座。
b優選‧每名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c佳作‧每名頒發獎金8千元,獎座一座。
(c)古典詩─
a首獎‧頒發獎金8萬元,獎座一座。
二、學生組
(1)小說─
a首獎‧頒發獎金8萬元,獎座一座。
b優選‧每名頒發獎金2萬5千元,獎座一座。
c佳作‧每名頒發獎金6千5百元,獎座一座。
(2)現代詩─
a首獎‧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b優選‧每名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一座。
c佳作‧每名頒發獎金6千元,獎座一座。
應徵條件: (1)成人組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青春組徵文對象:12歲至18歲之在學學生(限以西元1989年1月1日後出生,至西元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並須是在學學生。)
注意事項: (1)成人組作品體例:
a.散文:2,000字至4,000字
b.現代詩:20行以內
c.古典詩:絕句、律詩均可
(2)青春組作品體例:
a.小說:4,000字以內
b.現代詩:20行以內
(3)得獎者除獲頒獎金及獎座外,亦提供得獎作品發表管道,將作品收錄於「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得獎專書」中出版,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海報,張貼於台北市捷運或公車系統等之廣告版面
(4)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且從未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書籍發表;違者取消資格並公佈違規事實。
評選方式: (1)評審作業:競賽類之成人組及青春組部份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年金類部份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初審及決審委員會評審之。
(3)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收件日期: 2007/10/5
截止日期: 2007/11/30
揭曉日期: 2008/1/20
公佈時間: 2007/10/5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 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相關網址: http://literature.culture.gov.tw/literature01.html
其他: (1)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可同時參加2項文類徵選,但每項以1篇為限。
(3)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 8 份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4)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青春組請加附學生證影本。
(6)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7)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8)請至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099 台北郵政11941號信箱 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
我一直試論壇的網址,但我一直進不去耶!
是台北市政府的問題,還是我的網路問題?
還是可以麻煩大大把報名表的電子檔寄給我?
mail:vikkibai@hotmail. com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