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藍川芥
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
閃過這個念頭的時候,正在路旁一邊等著朋友,一邊看著公館川流來往的行人與車潮。那些燈光與目光,週而復始的重複曝光,像電影行進間的光點,理所當然的必然存在,也理所當然的舞動著雀躍,甚至包含著白熾過頭的無謂。
「一天就就要這樣過去了!你閃過這念頭是一種反思的開端,在你能為今天留下什麼的時候,儘管去嘗試看看吧!總是,些微的平反,也算是一件很酷的良知。」綽號兀鷹的流浪漢,蹲踞在河岸留言的門口左邊,刁著煙,沒有點燃,聲音壓低的對我說。
所以後來我們決定去河岸留言聽女歌手唱歌。儘管可能推敲得知,聽一個沒有在這個檔期參加春吶的樂團,可能要冒點失望的危險,但我們總是為了不想讓這一天就這樣過去而來到這裡,至少,可以讓巨大的鼓聲撼動一下長繭的內心,或看看來聽團的哪些奇形怪狀的人物,或嚐嚐不一樣的調酒,都是對今天有個不錯的交代吧!
* * * *
那時候是點什麼飲料或調酒?我忘了,年代已經有些久遠。其實,也不能說是有些久遠,就只是前幾年的事而已,或許是因為我真的記不得當時是點什麼了,所以感覺已經久遠。印象較深刻的是,那時我們剛在一起不久,然後不知道是坐著還是站在,就是距離整間Bar的中間區位,聽著許哲珮在台上賣力演唱。而我記得,當時的歌曲,是還沒有公開發表的〈游泳圈〉。歌詞也因年代久遠,我應該有記下來,但懶得去找了,總之就是形容愛情的美好吧!「我擁抱著你,你是保衛著我的游泳圈」之類的。
「什麼都忘得差不多了,我看你唯一印象深刻的就只有歌名吧?真是會賣弄文字的故作優雅。不過,游泳圈、皮膚啊,甚至俗世的愛,本來就是可悲的耗損品。你賣力的維持當時表面的美麗,也真是辛苦你了,還是好好享受現在與未來,比較實際。」綽號兀鷹的流浪漢,佯偁要演出猛男秀,而順利的混入Bar裡來,就只為了跟我說這句話。
* * * *
「那來一杯.....那個....真的沒有健怡嗎?」
「你還是確定不喝酒?像我們先前討論的那樣。」我撐著下巴很認真的再問一次朋友。
「是啊!喝酒熱量太高,會胖!」後面那兩字明顯的拉高了聲音。「小姐,給我一杯萊姆可樂好了。」朋友先我一步點妥。
「那我要喝什麼?」我心中想著如果此時有比利時的香蕉酒該有多好。「好吧!就這個湯姆可林好了!」我看著Menu上的琴酒、檸檬汁、糖水、蘇打水,就那麼直覺的想要他。反正,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
「點酒和一天都要這樣過去了,有什麼關係?你真是愛亂扯的不成熟的年輕人。不要這麼感覺用事好嗎?也不想想先前多少事敗在你太憑感覺行事之下了!」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掏出了自備的三號麥克風,表情嚴肅而認真的大吼,全場只有我能聽到的那種。
「因為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我只是擅用我的細膩的感覺,快速的挑選一個名字可愛的酒來喝,不行嗎?」其實當時是有約翰可林和湯姆可林兩個可愛的名字讓我選,但是約翰藍儂或者約翰走路,都沒有湯姆歷險記裡的湯姆來得可愛,所以以琴酒為基調的湯姆可林打敗威士忌的約翰可林,風光的勝出。
這天的人潮真的比週六的大檔少了很多,我們有幸挑選了邊邊角落,有綠色荷葉邊小燈為伴的位置坐下。輕輕吸引一口湯姆可林,原本就滿杯的調酒一下子就進入了我的喉嚨,一陣酸酸的詭異味道讓我吐了個舌頭。此時演唱也正式開始!
一天就真的要這麼過去了,我和朋友為著那已經唱了三四首歌還找不到高低起伏以及愛用半音的樂團演出有些擔心,有民族風,有爵士,有鄉村,還有伍佰式搖滾。「欸....他們在幹嘛啊?」我再次啜飲一口酒精入肚,有點失望的問著朋友。這次,那陣酸酸的詭異味道,還是讓我吐了吐舌頭。
「你為什麼不學學前方兩位電車男這麼陶醉的搖擺身體,盡情享受呢?那歌聲至少也撫慰了台灣電車男的寂寞內心吧?」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搬出電腦狂打ORZ證明他和他們是一掛,且都是對歌聲感動得五體投地。
「不行,這個樂團再這樣下去不行。那兩個電車男不協調的擺動還真像兩條詭異的蟲。」是啊!一天就要這麼過去之前,河岸留言裡充斥著太多詭異元素,綠色小燈與紅色招牌的過於協調而產生的不協調;平淡的歌聲與絕佳電吉他間奏的不協調;電車男搖擺身形與站得直挺挺一動也不動的女服務生的不協調;還有喝著湯姆可林與頻頻吐舌的我的不協調。
一天就要這麼過去,我們用多元而詭異的夜晚,宣告這一天的即將結束。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拎著白色iBook先行離開了,我一邊用食指像逗貓一樣逗著綠色小燈,一邊聽著女歌手說了最後一聲「謝謝!」後來,差不多又逗了小燈五分鐘之後,我們終於走出大門。
「欸....他們到底在唱什麼啊?」我一點也沒有像看完電影的精神迷留需要回神一下才能繼續走路。
「你太過在意這一個晚上必須有什麼完美演出,就像你只是回憶著美好的過往,或者太過有自己的習慣與原則,以致於你更是感慨這一天,你貧乏的這顆心,又將畫上了叉叉一次。」門邊角落的iBook的顯示螢幕上這麼的寫著。我猜,那應當是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所遺留下來的。
「好像是這樣沒錯耶!」我直睜睜的看著螢幕,什麼話都沒說,內心反覆的思忖著。那麼多詭異的元素,那樣的不協調混搭的一個晚上,其實在整個人生的過程當中,也算是一小段有趣的插曲啊!
「忽然間,我好想再喝一口綠色小燈下的湯姆可林喔!」回家的路上,我是這麼的熱切的想再品嚐一口,就像對於整個夜晚的忽然懷念。我不知道一天就要這樣過去和湯姆可林有什麼直接關係?也許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剛好那味道令我印象深刻,陪我見證了感官的以及感知的反胃,或者人生的無常、趣味?我無法直指這種感覺就如無法釐清曖昧一樣,就讓它擄獲我的心一晚好了,反正酒,不是人。
這時天上的烏雲開始多了起來,月亮和星星只剩下四分之一的部分可看得到,從小Bar出來的客人都散去了,而天空也忽然飄起了零點過後的悄悄的雨。
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
閃過這個念頭的時候,正在路旁一邊等著朋友,一邊看著公館川流來往的行人與車潮。那些燈光與目光,週而復始的重複曝光,像電影行進間的光點,理所當然的必然存在,也理所當然的舞動著雀躍,甚至包含著白熾過頭的無謂。
「一天就就要這樣過去了!你閃過這念頭是一種反思的開端,在你能為今天留下什麼的時候,儘管去嘗試看看吧!總是,些微的平反,也算是一件很酷的良知。」綽號兀鷹的流浪漢,蹲踞在河岸留言的門口左邊,刁著煙,沒有點燃,聲音壓低的對我說。
所以後來我們決定去河岸留言聽女歌手唱歌。儘管可能推敲得知,聽一個沒有在這個檔期參加春吶的樂團,可能要冒點失望的危險,但我們總是為了不想讓這一天就這樣過去而來到這裡,至少,可以讓巨大的鼓聲撼動一下長繭的內心,或看看來聽團的哪些奇形怪狀的人物,或嚐嚐不一樣的調酒,都是對今天有個不錯的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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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是點什麼飲料或調酒?我忘了,年代已經有些久遠。其實,也不能說是有些久遠,就只是前幾年的事而已,或許是因為我真的記不得當時是點什麼了,所以感覺已經久遠。印象較深刻的是,那時我們剛在一起不久,然後不知道是坐著還是站在,就是距離整間Bar的中間區位,聽著許哲珮在台上賣力演唱。而我記得,當時的歌曲,是還沒有公開發表的〈游泳圈〉。歌詞也因年代久遠,我應該有記下來,但懶得去找了,總之就是形容愛情的美好吧!「我擁抱著你,你是保衛著我的游泳圈」之類的。
「什麼都忘得差不多了,我看你唯一印象深刻的就只有歌名吧?真是會賣弄文字的故作優雅。不過,游泳圈、皮膚啊,甚至俗世的愛,本來就是可悲的耗損品。你賣力的維持當時表面的美麗,也真是辛苦你了,還是好好享受現在與未來,比較實際。」綽號兀鷹的流浪漢,佯偁要演出猛男秀,而順利的混入Bar裡來,就只為了跟我說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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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來一杯.....那個....真的沒有健怡嗎?」
「你還是確定不喝酒?像我們先前討論的那樣。」我撐著下巴很認真的再問一次朋友。
「是啊!喝酒熱量太高,會胖!」後面那兩字明顯的拉高了聲音。「小姐,給我一杯萊姆可樂好了。」朋友先我一步點妥。
「那我要喝什麼?」我心中想著如果此時有比利時的香蕉酒該有多好。「好吧!就這個湯姆可林好了!」我看著Menu上的琴酒、檸檬汁、糖水、蘇打水,就那麼直覺的想要他。反正,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
「點酒和一天都要這樣過去了,有什麼關係?你真是愛亂扯的不成熟的年輕人。不要這麼感覺用事好嗎?也不想想先前多少事敗在你太憑感覺行事之下了!」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掏出了自備的三號麥克風,表情嚴肅而認真的大吼,全場只有我能聽到的那種。
「因為一天就要這樣過去了,我只是擅用我的細膩的感覺,快速的挑選一個名字可愛的酒來喝,不行嗎?」其實當時是有約翰可林和湯姆可林兩個可愛的名字讓我選,但是約翰藍儂或者約翰走路,都沒有湯姆歷險記裡的湯姆來得可愛,所以以琴酒為基調的湯姆可林打敗威士忌的約翰可林,風光的勝出。
這天的人潮真的比週六的大檔少了很多,我們有幸挑選了邊邊角落,有綠色荷葉邊小燈為伴的位置坐下。輕輕吸引一口湯姆可林,原本就滿杯的調酒一下子就進入了我的喉嚨,一陣酸酸的詭異味道讓我吐了個舌頭。此時演唱也正式開始!
一天就真的要這麼過去了,我和朋友為著那已經唱了三四首歌還找不到高低起伏以及愛用半音的樂團演出有些擔心,有民族風,有爵士,有鄉村,還有伍佰式搖滾。「欸....他們在幹嘛啊?」我再次啜飲一口酒精入肚,有點失望的問著朋友。這次,那陣酸酸的詭異味道,還是讓我吐了吐舌頭。
「你為什麼不學學前方兩位電車男這麼陶醉的搖擺身體,盡情享受呢?那歌聲至少也撫慰了台灣電車男的寂寞內心吧?」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搬出電腦狂打ORZ證明他和他們是一掛,且都是對歌聲感動得五體投地。
「不行,這個樂團再這樣下去不行。那兩個電車男不協調的擺動還真像兩條詭異的蟲。」是啊!一天就要這麼過去之前,河岸留言裡充斥著太多詭異元素,綠色小燈與紅色招牌的過於協調而產生的不協調;平淡的歌聲與絕佳電吉他間奏的不協調;電車男搖擺身形與站得直挺挺一動也不動的女服務生的不協調;還有喝著湯姆可林與頻頻吐舌的我的不協調。
一天就要這麼過去,我們用多元而詭異的夜晚,宣告這一天的即將結束。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拎著白色iBook先行離開了,我一邊用食指像逗貓一樣逗著綠色小燈,一邊聽著女歌手說了最後一聲「謝謝!」後來,差不多又逗了小燈五分鐘之後,我們終於走出大門。
「欸....他們到底在唱什麼啊?」我一點也沒有像看完電影的精神迷留需要回神一下才能繼續走路。
「你太過在意這一個晚上必須有什麼完美演出,就像你只是回憶著美好的過往,或者太過有自己的習慣與原則,以致於你更是感慨這一天,你貧乏的這顆心,又將畫上了叉叉一次。」門邊角落的iBook的顯示螢幕上這麼的寫著。我猜,那應當是綽號兀鷹的流浪漢所遺留下來的。
「好像是這樣沒錯耶!」我直睜睜的看著螢幕,什麼話都沒說,內心反覆的思忖著。那麼多詭異的元素,那樣的不協調混搭的一個晚上,其實在整個人生的過程當中,也算是一小段有趣的插曲啊!
「忽然間,我好想再喝一口綠色小燈下的湯姆可林喔!」回家的路上,我是這麼的熱切的想再品嚐一口,就像對於整個夜晚的忽然懷念。我不知道一天就要這樣過去和湯姆可林有什麼直接關係?也許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剛好那味道令我印象深刻,陪我見證了感官的以及感知的反胃,或者人生的無常、趣味?我無法直指這種感覺就如無法釐清曖昧一樣,就讓它擄獲我的心一晚好了,反正酒,不是人。
這時天上的烏雲開始多了起來,月亮和星星只剩下四分之一的部分可看得到,從小Bar出來的客人都散去了,而天空也忽然飄起了零點過後的悄悄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