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輕狂的人兒啊,似乎非得做些荒唐事。所以那年的我,做了那些個荒唐事。
二零零五年的夏天,我,十八歲。我和我的夥伴──一群等待大學放榜的少年,沒有壓力,在佈滿黑暗的天空底下,一天天,不斷地尋找著心目中的大王。那個夏天,我們在桃園,伴隨我們的是時而閃爍的星光,和那無可理喻的狂言。
「我們要吃遍桃園縣所有的大王」,這是第一次嘗試「那個」之後,我們所撂下的誓言。我、小呆、毛,和後來不定期加入的夥伴,就這麼組成了「大王殺手團」,在只有昏黃路燈照耀下的馬路上奔馳,八德、大楠、後站、南崁、三峽、竹圍等……數不清多少個夜,說不盡多少的未來現在和過去。我們對老闆說:「嘿,你們的招牌是什麼?」
就秉持著這樣的精神和省語,桃園無數杯純白色的飲品、無數個鮮嫩多汁的小籠包、無數份碧輝金黃的蛋餅、和那每次必點的燒餅油條。都在我們口中咀嚼、在我們被夜風吹得冷寒的手中消融,順道,也暖了我們的心。在,永和豆漿大王。
其實,要是問起我吃了那麼多永和豆漿,究竟哪家的豆漿最鮮純?哪家的小籠包皮薄餡兒多?哪家的蛋餅吃了會愛不釋手?哪家的油條燒餅會讓你捨不得它的芝麻掉落在地上?我想我會回答:「我忘了。」
我真的忘了,因為我品嚐的不是那些食物的美味,而是,那一段荒唐的歲月、那些溫暖的歡笑聲,和那整幅遙想的藍圖。我們說好了,到了台北,依然繼續我們的狂言,不打破這個諾言,不讓它成為四分五裂的碎片。儘管我們知道,鳥獸散之後,我們只能單獨飲著豆漿、吃著那些過往,以及享有那份回憶。
真的說好了,下一次伴隨著同樣的黑夜、呼嘯著同樣的引擎聲、帶著同樣弧度的笑容,和你們,再一次──叩見,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