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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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你不屑一顧、不怎麼需要的東西,或許是別人最需要的事物。

  你是否浪費的一員?在餐廳中,只吃了幾口飯,便算是吃飽了,而剩下一大碟飯餸的人,是不是你?在衣櫃中,永遠放著一些不會穿著的衣服,最終難逃不合潮流的命運、而被丟掉的人,又是不是你?再看一看,你的家中有沒有多餘礙眼的東西,然而卻是你當初購買時,認為是最好、最實用的東西?

  近日,我有了儲存帳單的習慣。昨天一查,才知道原來我在二月份,單是花在買零食的錢,竟已達到了五百多元!我心中大大的震撼!在最初購買零食時,每次是十多元、廿多元的購買,那時為了滿足自己的食慾,何曾想過最終會累積到這麼多的金錢?不知道大家有否發現,在超級市場的櫃員機旁,有一個捐款箱,是為慈善機構籌款的。看到了自己的帳單,我不禁汗顏。零食不是我的必須品、吃多了也會有損建康。若是我每次買少一兩包糖果,不僅可為自己儲錢,讓自己健康些,還可以把剩餘的錢幫助別人。沒錯,零食不是我所必須的,但其省下的金錢,卻是別人所必須的。這時我才知道,原來幫助別人總比浪費好,心靈上的充實至少比吃零食更令我覺得滿足。

  胃口小的人,用餐時何必要叫那麼多?衣服嘛,夠穿就可以了,何必每季無了期的購買?要知道有多少人想吃你所吃剩了的飯?又有多少人想穿你不愛穿的衣服?前幾天朋友告訴我,她想買一條三百多元的名牌電話繩,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尖聲大叫:「不是吧!」只是為了一個牌子,一條繩就要三百多元?三百多元可買多少百條普通但實用的電話繩了?你們知道嗎?助養一個小孩,每月只需二百元。你們想想看,只要我的朋友放棄購買那條名牌電話繩,轉而助養一名兒童,那不是更有意義嗎?我看多了,朋友們說他們沒錢救助南亞災民,可是吃一頓午餐,卻用上了近四十元;看一場電影,又花上了幾十元。呵呵,是啊!大家也沒有多餘的錢,去幫助別人啊!

  當然有些時候,我們也是很有「善心」的。幾年前,一位牧師在我的學校傳道,那年適逢是香港人瘋狂在麥當勞換取史路比公仔時期。那位牧師跟我們說,那時的人每天買兩、三個套餐,吃不完的、吃膩了的,便把套餐給了乞丐。致使當時的乞丐一見那些套餐,便會抗拒地說一句:「怎麼又是麥當勞套餐?」這的而且確是把自己不需要的東西送給有需要的人的例子啊!可是我卻怎樣也開心不來。花了幾小時輪侯,花了幾十元買食物,最終卻甚麼也不吃,只為了那個公仔;而且把套餐送給乞丐的心,並不是真正的善心、也不是乞丐真正所想要的,這等同於浪費沒兩樣。我想,若真心的想要幫助別人,倒不如那套餐也免買了,把錢留下來,用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還要好。

  做了善事,幫助了別人、也幫到了自己。近日,聽到了一位自斯里蘭卡災區回來的明星的分享。她說:「在斯里蘭卡的酒店時,我覺得那裡很骯髒,不斷的擦拭、才可勉強安睡;然而,當我自災區走了一圈後,回到酒店時,才發覺原來那裡很潔淨的。」是的,也許只有親身的體驗,才能體驗自己以往的不智。你以為自己所處的地方陳舊、狹小,可對別人來說,那裡可能是夢的天堂;又如我,只要買少一、兩件零食,去幫助別人,我不單可以儲點錢,還可以使自己生活得健康些、心靈更充實些,不是一舉數得嗎?

  當然,我不是要大家為了去幫助別人,只維持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摒棄自己的生活質素。不過我想,每次只要少買一件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穿著的衣服、少買一包不是必須要購買的糖果,也不會太影響生活質素吧。這樣一來,留下來積少成多的錢,便是旁人最有需要的東西;幫助別人,也幫助了自己。

霏也看不慣浪費的行為
不過有些人的價值觀就是如此 覺得名牌比任養災民還來得重要 :?

思懷你好:
夢龍看過一個平面廣告
畫面是灰色的
中間是一個非洲小男孩
畫面下方只有短短的兩句話
「人需要的很少,想要的卻太多。」
這句話給我很深的震撼

很多事情
的確是這樣
不論是在物質上或是情感上或其他
要的少一點
其實會比較容易快樂的

謝謝思懷
我以後要努力不浪費食物... :oo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