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記憶

每日以投稿兩篇為限

版主: 麻吉林思彤鄭琮墿胡也

   翻起塵封的記憶,被我壓在箱底的信件和照片,就像微醺的往事泛著淡淡枯黃。一時之間,回憶宛如悠悠流水般,從記憶閘門縫隙宣洩而出,像停格畫面播放著當時,衝擊著我。

   相識,只因一場再平凡不過的相遇,在那場無可奈何的應酬,莫名其妙的交談而認識。之後,隨著不期而遇的次數增加,自然變得熟悉許多。

  一切發生得太「自然」了。天天將近兩個鐘頭的熱線,那時手機尚未上市吧!我老是為了與你通話,而躲躲藏藏地,深怕被發現。假日相伴遊山玩水,沒有交通工具的我們,只好共騎一輛腳踏車,也好加在金門不大。夕陽的慈湖畔,歐厝海邊是我們最愛的景點,我還常趕不上門禁時間而被罵。

  記得當時,最吸引我的,該是你的繪畫功力與浪漫吧!偶而的紙條問候,總讓人覺得窩心。相差兩個年級,教室竟然只相差不到十公尺,於是,你老是製造「巧合」,讓我不知所措。

  或許,相處過密,流言的慢慢擴散,對彼此的了解也過深吧,這份情感漸漸發酵成友情,以致於到終各走各的路,而你的畢業,我倆關係就此正式畫上句點。

  直到現在,偶而還從別人那裡聽到你的近況,得知你現在已經步入婚姻,還育有一子一女,心裡除了平淡,更有份真心的祝福想送給你,謝謝你曾經給我一段難忘的快樂,誠摯祝你幸福……

  逝者已逝,過去的且讓它過去吧!拾起所有信件和照片,放進小火爐裡,就讓火苗掩埋這段回憶吧!

啊,
原來阿孟學美工不 是沒有原因呀。 :lol:

慕松 寫:啊,
原來阿孟學美工不 是沒有原因呀。 :lol:
:oops:
盃盃竟然笑我~~
不過~噓...阿孟沒學過美工啦^^
那只純屬興趣罷了..三腳貓功夫= =
塗鴉從小學就愛了~:lol:
這段"往事"嘛..是國中^^
好久以後才知道..
對象是孟媽同事的兒子= =a
而且在幼稚園..孟就有跟他合照過.. :shock:
金門真小!

曾經擁有~也有一種錯過的美吧
燒掉了信件和照片
只怕是燒不掉心裡過去...

無言 寫:曾經擁有~也有一種錯過的美吧
燒掉了信件和照片
只怕是燒不掉心裡過去...
偷偷告訴無言姐姐吼~~
本來孟會燒掉
只是怕...突然再見時...
被老媽發現我曾經有過這麼一段純純的戀情...
不過您說對了~
那"過去"深藏在心裡..是怎麼樣也無法抹去的^^

補充一下--我的"再見"是指:離開人間
  我個人是很佩服亞孟能這樣做的。我絕對無法輕易燒掉我寫給暗戀女孩的信件,因為我覺得那是否認自己無悔付出的行徑。

  雖說可以把對方放在心上,但是誰都害怕自己的記憶裡,會對對方的印象逐漸淡薄......所以可笑的,需要有可以證明曾經的事物,喚醒自己生疏的記憶,雖然這種行為也好不到哪。

  但是睹物思人,也稍微有些自我安慰的樂趣,儘管對方再也聽不到了,那又何妨?把那個人永遠藏在心中,在每一個漫長的黑夜獨自享受。

  那也是不錯的調劑,讓自己痛痛快快沉溺在回憶裡,然後狠心忘卻,或被記憶忘卻,更甚者是在那個人的心中,早被抹消。

其實夢龍最愛那種純純的戀愛耶
可能是我的情荳萌芽的晚
等到我懂得愛情時
已經不流行純純的愛了

夢龍很喜歡那種純純的
為了小事而喜悅萬分的戀曲
就像單純的學生生涯一般令人難以忘懷

夢龍也認為
無論多麼久遠的記憶
無論結局是好是壞
都不需要拋去

有時候 回憶起來也是一種美^^

凌雪丹楓 寫:  我個人是很佩服亞孟能這樣做的。我絕對無法輕易燒掉我寫給暗戀女孩的信件,因為我覺得那是否認自己無悔付出的行徑。
  那也是不錯的調劑,讓自己痛痛快快沉溺在回憶裡,然後狠心忘卻,或被記憶忘卻,更甚者是在那個人的心中,早被抹消。
亞孟自然是掙扎了很久很久,燒了以後
其實也不過是把思念轉移到內心罷了..
重點是:孟媽竟然有我跟他的兒時合照= =(不過我可愛,他醜醜的)
孟媽跟他媽目前還是同事(已共事30多年了)
其實他媽還滿喜歡我的 :lol:
但是~~人家有妻有子..
現在孟看到他~只好裝不認識...
如果不自斷情愁..到頭來累的是自己呀!
夢龍 寫:其實夢龍最愛那種純純的戀愛耶
可能是我的情荳萌芽的晚
等到我懂得愛情時
已經不流行純純的愛了
夢龍很喜歡那種純純的
為了小事而喜悅萬分的戀曲
就像單純的學生生涯一般令人難以忘懷
夢龍也認為
無論多麼久遠的記憶
無論結局是好是壞
都不需要拋去
有時候 回憶起來也是一種美^^
亞孟沒拋棄唷~~就是因為忘不了
才寫下來咩^^
國中階段..沒有學業壓力..也無慮經濟問題
更少有劈腿之能力~~呵呵
真的算"純純的愛"吧..
就算焚去所有信件
也燒不了這份曾經的一絲一毫^^
現在就剩"祝福"!祝福囉~~

相信每一個人都有一段這種純真年代吧?

其實看成是一種人生的經歷也不錯,有時這些事記得不太清楚也好,可能不會忘記但又有些模糊常存心底! 高中時也有許多這類的信件和遺物,不過最後都不知丟那去了,可能有時整理東西時,順手就丟垃圾筒了,或夾在書本中給了收破爛的,自然消失是最好的方式。

我覺得人腦像一台HD一樣容量有限,沒有清一些舊記憶,新的永遠是放不下的。

亂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