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台北文學獎徵文活動
A、徵文主題:「築夢台北」 台北有夢嗎?
曾經台北是一個廣緲無人居住的湖泊,
曾經台北是凱達格蘭族人馳騁生養之地,
曾經台北大開商埠儼然東亞富商,
曾經台北築起五座城門點起亞洲第一盞燈火,
如今台北踵武前人,盈展芳華。
台北一向有夢,因為有夢,所以願力無窮。


B、獎項及獎額
(一) 市民寫作獎徵文

  1‧曾經「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羅大佑的【鹿港小鎮】震懾的許多在台北城工作的外地人;曾經「頭前是現代的台北車頭,我的理想嘎夢想攏在這…」林強的【向前走】感動了在台北城築夢的年輕人;曾經「台北的天空,有我年輕的笑容,還有我們休憩和共享的角落…」王芷蕾的【台北的天空】勾起走出台北城的人的回憶與真摯的情感。人們在城市築夢的歷程,有著許多動人故事,匯集成最真實的感動。第七屆台北文學獎「市民寫作獎」以「築夢台北」為主題,邀請民眾以深情之筆,為愛與夢想的城市,寫下心靈的感動,記錄最真摯的台北故事。

  2‧文題不拘,字數2,000字至4,000字。不分名次,共取二十名,每名致贈獎金伍萬元,獎狀乙張。


(二) 台北文學年金徵選
  1‧獎助未來一年具完整寫作計畫者,寫作內容須與台北相關。
  2‧入圍四名,每名獎金十萬,並從其中評選出兩名文學年金得主,每名致贈獎金三 十萬元。


C、應徵條件及注意事項
1‧須以中文撰寫,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

2‧應徵「市民寫作獎」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的作品亦不得再參加。參選者必須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首獎(含歷屆台北文學獎得主)。

3‧參加條件若不符合上述兩項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經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和獎座。

4‧申請「台北文學年金」者,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寫作主題須與台北有關,文體不拘。

5.申請「台北文學年金」者,寫作計畫內容須能編印成書,申請時須附部分作品供審查。曾獲台北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

6.申請「台北文學年金」獲准者,須在一年內按原計畫完成寫作。

7‧「台北文學年金」寫作計畫規模: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六萬字以上,新詩三十首以上。

8‧「台北文學年金」獎金給付:年金分入圍、得獎兩階段,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訂議定書後頒發獎金壹拾萬元,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得獎者頒發獎金參拾萬元。如未依限完成寫作計畫時,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金十萬元。

9‧可同時參加「市民寫作獎」、「台北文學年金」二項文類比賽,但每項以乙篇為限

10‧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台北市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 任何費用。

11‧台北文學年金得主作品之著作權及版權,依據寫作計畫議定書,另有規範。

12‧參選作品稿件禁止抄襲,請使用A4紙張以直式橫向打字後,列印七份(若以稿紙書寫者,也請拷貝七份送件),並附上電子檔磁片或光碟一份送件,以利上傳網站進 行網路票選。

13‧參選作品稿件上面不得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請以另一 紙張,詳細寫   明參加比賽類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筆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及連絡地址、電 話及簡歷,亦請註明曾獲文學獎名稱與名次、曾經結集出版的著作等;並請附上身 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作品放進信封。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14‧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15‧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台北郵政55-130號信箱,「第七屆台北   文學獎徵文」收。


D、評審方式
1‧市民寫作獎:

 a: 分初審與決審: 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取 20名為本屆文學獎市民寫作獎得主。

 b. 網路票選:將通過初審之作品於網路刊登並開放網路投票,投票結果與評審委 員決選結果同時公佈。

(a)採分項票選,包括「感動獎」、「文采獎」、「人氣獎」三項,各項以最高票者獲選。

(b)獲選作品可獲獎狀一張。

(c)獲選作品之投票支持者可參與抽獎,抽中者可獲獎金一萬元,預計 抽出10名幸運的投票者。

2‧台北文學年金: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決審委員會評審。
3‧應選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委員決定從缺。




E、收件、截止、揭曉及贈獎
1‧收件:即日起開始收件
2‧截止: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揭曉:九十三年十二月下旬
4‧頒獎:九十四年一月八日

F、主辦單位: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G、承辦單位: 博客來網路書店(books.com.tw)
H、協辦單位: 樂麥奇想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彼岸創意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