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羽廖亮羽 寫: 因此不如在此做一個這次事件跟版規相關部分較完整的整理
這些整理與建議還請沐魚大哥包涵並參考一下是否適用增於發文規則
讓以後遇到同樣情況的值班版主直接有版規可循以處理
一、就像這次<領獎事>這首詩的回覆有過多與詩主題無關的討論,所以日後這種主題就以移往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嗎?
二、就像這次<領獎事>這首詩的主題,在詩版上第一次發文是<社會事>,後在2007/06/18由作者因故刪除主題詩作<社會事>,讓主題內容只剩下<文字>2字,也是以移文到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嗎或者是其他方式處理呢?
三、像這次這主題<領獎事>以移文到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後,作者刪除他第二次補上的主題<領獎事>,現在在心情留言版上的主題只剩兩個字<好耶>,是否合於心情留言版的發文版規呢?還是要再請作者補上主題比較有討論下去的意義呢?
四、這現象也引發另一個問題,因為喜菡詩版其實早有詩版,喜菡詩版規定------
<違反以上規定
經版主規勸後十天
作者尚不做修正的
將直接刪除該犯規作品>
但如果作者已經先將犯規作品刪除了呢?
五、CHUNHUNG發表於星期六 六月 30, 2007 2:02 am 文章主題: 羽毛,原本主題是給廖亮羽,後來因當事人亮羽向作者回覆中抗議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拿來作為詩題,而由召集人沐魚大哥出面勸導,作者在這主題開鎖後改文章主題為: 羽毛。所以日後有詩友覺得不想見自己的名字或筆名被拿來作為詩題,只要向版主或召集人沐魚大哥傳訊請求代為處理即可嗎?
六、在<流行三首>與<給廖亮羽>中,是否有影射詩友,是向版主提出請求處理由版主認定即可?但如果真有涉及人身攻擊的是回覆,不是可以模糊地帶的詩,且是直接回覆以三字經髒話,除了法律之外,詩版的處理是刪文,還是要累積兩次刪除會員資格呢?
因為版規是以發文作品為主,在詩友的回覆涉及人身攻擊上,建議可以再補強一下,讓詩版版規可以有效處理到越來越多元的詩友與越來越多元回覆的狀況。
雖然有些情況看來好像有些不可思議、好像不可能發生,但沐魚大哥是多年看過文學網風風雨雨的,應該也能預測現在以及將來的文學網沒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不如就趁此有我們這錯誤的範例為本再補一些規定,或許也有助日後管理。
麻煩沐魚大哥甚多^^再次致謝
這件事以及發生在本網的一些相關事件
一直都存在一個癥結點:
版規已在先,本網採申請會員制,請會員遵守並尊重。
另外,這裡是文學網的本質,對於文學的精神與態度應是個人自我要求
並非藉外力來運作。
以上你所提的六個問題
我個人僅就原則性答覆
若喜菡站長以及各版主有所意見
再討論增益之
基本上,版規無法鉅細盡善。如同文學是活的,我們希望的是一種理念
而非硬性規定。自重而人重,不是嗎?
一、就像這次<領獎事>這首詩的回覆有過多與詩主題無關的討論,所以日後這種主題就以移往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嗎?
1.如果真的要聊天,當然移到心情留言版
2.情事嚴重者、無法勸解者,經告知後,發生在詩版的當時,即可刪除整個主題
二、就像這次<領獎事>這首詩的主題,在詩版上第一次發文是<社會事>,後在2007/06/18由作者因故刪除主題詩作<社會事>,讓主題內容只剩下<文字>2字,也是以移文到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嗎或者是其他方式處理呢?
1.作者應主動告知版主刪文原因,再由版主(或會同召集人)判斷如何處理
2.原則上,本版得刪除主題
三、像這次這主題<領獎事>以移文到心情留言版的方式處理後,作者刪除他第二次補上的主題<領獎事>,現在在心情留言版上的主題只剩兩個字<好耶>,是否合於心情留言版的發文版規呢?還是要再請作者補上主題比較有討論下去的意義呢?
既已來到心情留言版
除了惡意的人身攻擊或不實言論外,就個人隨意囉。
四、這現象也引發另一個問題,因為喜菡詩版其實早有詩版,喜菡詩版規定------
<違反以上規定
經版主規勸後十天
作者尚不做修正的
將直接刪除該犯規作品>
但如果作者已經先將犯規作品刪除了呢?
1.作者應主動告知版主刪文原因,再由版主會同召集人判斷如何處理
2.原則上,本版得刪除主題
3.經勸告而不配合版規屢犯、或情事嚴重的會員,予以取消會員資格
五、CHUNHUNG發表於星期六 六月 30, 2007 2:02 am 文章主題: 羽毛,原本主題是給廖亮羽,後來因當事人亮羽向作者回覆中抗議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拿來作為詩題,而由召集人沐魚大哥出面勸導,作者在這主題開鎖後改文章主題為: 羽毛。所以日後有詩友覺得不想見自己的名字或筆名被拿來作為詩題,只要向版主或召集人沐魚大哥傳訊請求代為處理即可嗎?
詩題屬於創作範圍內,應尊重原作者
但內容才是最重要的實質內涵
若有不妥,被引用者可以直接提出具體回應或抗議
若無法獲得正面回應與合理改善
才由版主或召集人以公正立場協調處理
六、在<流行三首>與<給廖亮羽>中,是否有影射詩友,是向版主提出請求處理由版主認定即可?但如果真有涉及人身攻擊的是回覆,不是可以模糊地帶的詩,且是直接回覆以三字經髒話,除了法律之外,詩版的處理是刪文,還是要累積兩次刪除會員資格呢?
1.文學是鼓勵創作的,作者應先尊重自己的作品;對於內容以及外在意見,也應願意公 開、正面討論,相信可以得良性的認知與答案,達到多方可以接受的結論。尤其是可 能到及人身攻擊的部分,既然是作者主動的積極作為,更要面對。不然,權益可能受 到侵犯的會員當然可尋求版主協會,由本版涉入,做出必要的處置。
2.是否採取法律途徑當然是當事人的權益
3.本版須善盡保障會員權益的職責,對於辱罵文字直接刪處且對個人進行勸告。對累犯 處以取消會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