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9憲法(修正版)
序言:我們英明神武的,偉大慈愛的,萬壽無疆的,風度翩翩的,英俊瀟灑的,魅力逼人的 "嘴砲韓"主席教導我們:"灌水是一切論壇的根本。沒有灌水,論壇是沒有生命力的,也是沒有影響力的。"他又說:"因此,想讓一個版面發展成為全民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冠水能力的‘大版’,一套全面的,客觀的灌水憲法的存在,是必須的!"依照他老人家所說的這兩句驚天地泣鬼神的高見,本憲法進行了修憲:
第一章:廢話
1本版的老大,是版主。
2本版老大中的老大,還沒選出來。
3本版還沒選出來的老大中的老大,是不存在的。
4本版不存在的老大中的老大,他/她不是版主。
第二章:正經事
1:本版堅持"零回貼"原則。(小朋友們自覺主動點,好不好?!^_^)
2:堅決抵制潛水員!大白鯊咬他/她!
3之1:不談政治。除了有政治內容的作品 (e.g. 國民詩 etc.)
3之2:不許在回覆當中出現意識型態的爭論。可做針對作品創作部份的討論。
4:沒有過於暴露的色情。
5之1:不許抄襲。
5之2:如發現抄襲他人作品,且經過核實,版主可立即將主題刪除,並且通過PM對抄襲者進行警告。
5之3:如發現有四次以上抄襲行為,版主可向站長通報此版民,並由站長做出決定。
5之4:如有引用他人的文章段落或者句子,請在文章最末端標明其來源及作者。
5之5:如作品為多人同時創作,請列出其他創作人的名字。
6之1:不許隨便罵人。
6之2:不許對別人以講髒話的形式做人身攻擊。
6之3:有三次違反"6之2條"或"6之1條"者,版主可向站長報告。
7:回覆文章的時候態度要好。
8之1:被別人罵的時候態度也要好。可通過PM向版主回報,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是說如果有機會版主看得到那條PM的話),版主會出面擺平。
8之2:如果版主沒有按上條所述出面擺平,你就不要理罵你的人,因為大家會從心底裡鄙視她/他!
8之3:被版主罵的時候你可以罵回去。
8之4:如果版面上出現會員間互罵的帖子,或者稱之為"筆戰帖",版主發現後,可針對情況,依照"第8之5條"進行管理。
8之5:筆戰問題的管理辦法:
1、三篇回帖,或超過三篇而少於五篇,版主可進行調停。
2、超過五篇,版主封鎖10日。10日之後如果有版主發現此帖,可將之打開。如有會員發現此帖封鎖時間超過10日,而沒有版主進行處理,可通過Email向任一或者多個版主發出通知。
3、超過十篇,永久性封鎖。
8之6:如開鎖後仍在原帖出現筆戰或互罵,版主需將此帖永久性封鎖。
8之7:如原發文者並未參與筆戰,原發文者有權在鎖帖之後再發一篇同樣內容的帖子。重新發布之帖子不受"第十條"之規定約束。
8之7:版主無刪除筆戰帖之義務。
9之1:請在非詩歌的作品的標題前面寫上文體的類別。
9之2:不許在文章中使用火星文,除非作品內容與之相關。如有發現,按照本憲法第12條進行管理。
9之3:如果作品標題前的作品類別與作品所使用的文體不符合,版主可要求作者於三日內進行更改;否則三日之後仍未更改,如果有版主發現,可按照本憲法第12條進行管理。
10之1:每日發帖數不超過兩帖,每帖限一篇作品。但如有數量超過兩帖的作品需同時發表,可集中在一個帖內發表。
10之2:版主發現有版民違反上條規定,可將文章合併於1個帖內。並於回覆黨中講明合併的原因。
10之3:如版主發現有版民超過5次違反"10之1條"的規定,可在日後將多發的帖子刪除,而無須告知發文者。
11之1:版主有權編輯你的文章的系統設置(例如字體顏色,字體大小等等)。
11之2:版主無權編輯文章的文本內容(例如句子的意思,句子的結構跟表達方式等等)。
11之3:一切中文作品的標點符號皆以"全角"符號為標準。版主可對使用"半角"符號的文章進行針對符號的編輯。
11之4:外文作品需附上作品的翻譯本。
12之1:版主有權刪除其認為不適合在本版發表的文章。
12之2:刪除文章前,版主可先關閉主題三日。三日之後可由任何一個看到此主題的版主刪除。關閉主題之後,版主需立刻向主題被關閉者發出PM通知。
12之3:主題被關閉者,可在三日之內,或者在任一版主,於三日之後看到此被關閉之主題之前,以郵件方式向任一,或者多個版主提出上訴,請求將主題打開。
12之4:如版主間對開起被關閉之文章一事有歧見,可通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版主之間的內部討論解決。一切以討論之結果為依據。討論結果需通知原發文者。
12之5:如果三日之內,或者直到有版主於三日之後發現此被關閉之主題之前,未有人提出上訴,版主可將之刪除。
12之6:版主在關閉主題之後,需在回覆中註明關閉之日期與當前時間。
12之7:如果版民對版主刪文之舉措不滿,可向站長回報。
13之1:版主可將其認為有價值的文章置頂。
13之2:如版主間對於文章置頂一事有歧見,需經過討論,且達成共識之後,方可做進一步的操作。
13之3:版主可出於管理需要將公告列入置頂。(除站長設定之公告)
13之4:本版置頂文章不可超過四篇(除閒聊區,本憲法,以及其他版主所置之公告內容),如需將新的文章置頂,可將置頂時間最早的文章取消置頂。
13之5:文章置頂標準時限為20天。如有超過此期限,需解除置頂。版主可在置頂時於回覆當中註明置頂之日期與時間,方便管理。
14之1:本憲法創造者是版主姓韓者 (爽)
14之2:眾版主持有對本憲法的最終"司法權"。
14之3:眾版主持有對本憲法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
第三章:版徽與版旗
1:X19灌水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是,滿地紅,左上角五"灌"
2:X19灌水人民共和國的國徽是,大便饅頭一個
3:X19灌水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格言是:"奉旨灌水"
西元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