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很久沒有打掃,為了預防非典型肺炎再次降臨,於是就盡了很大的決心清潔一下非常骯髒的房間。
不過,由於在床下放現了一個皮箱,所以就令我的工作停了下來!
打開皮箱,發現了一本很殘舊,紙質很粗糙的詩集,詩集裏頭還有一張已經褪色的相片....相片裏頭穿著雪白襯衫,口袋又插了三支墨水筆的少年,他就是十五年前的我,當時十五歲的我很瘦小,但眉清目秀,眼有靈光,而且更是一位年輕的詩人!!!
天才的告白
我曾經自資出版共一度受到注目的詩集叫《深情》。
記得,初中二年級開始,我已經是詩社的一員猛將,我的詩曾經被一本文學雜誌刊登過,當時還受到不少有名的文評家和詩人讚賞,事實上,許多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件事!
十五歲那年的初秋,在書店中發現了一本改變了我下半生的書,那是一本黑色封面反白字的書,書名叫《文學入門》...第四十八頁第三段第二行有一句令我很感動;
「天才總被世人誤解和排斥,因為太多人嫉妒天才了。」
我買了這本書,並告訴朋友我有最新的發現!!
就由這句說話開始,我常常照鏡,看著自己的樣子連續幾小時都不覺得厭倦,而且深感自己的樣子有一種很獨特的氣質(事實上我的小說有我的俊俏樣子),但是當時的我還不夠辭彙去形容那種令我不安,因為自己過於特別的氣質。
再者,班上有個女孩一直偷偷地望著我,令我深感不安。
「林淑芬,為甚麼你要偷望我!妳不覺得羞恥嗎?」小息的時候,我在操場痛駡她!
「.......」她垂下了頭,一直默不作聲。
「出聲吧!告訴我,為甚麼妳總是把視線集中我身上!妳這種做會令很多男同學自卑的!」
林淑芬仍然保持沈默,但是她卻把一封信交了給我。
回家後把信放在書桌上,注視了大約一小時才把信拆開,實情是我並不急於看這樣的情信,理由是不想寵壞這些不要臉的女孩子!
信中盡是仰慕我的句子!原來,她已經知道文學雜誌發表了我的詩這件事!都是因為出名惹的禍!女孩子都是貪慕虛榮的毒蛇!死纏著人!
「不要愛我....我不值得人愛!」我把信交回林淑芬的同時,並叉著腰說。
「為....為甚麼?」她問。
我沒有立即回答她,我只是從褲袋裏取出了手帕交到她的手上。
「有血,手帕上有血跡.....」林淑芬瞪大一雙眼睛說。
「我不值得別人愛....因為,天才詩人總是早死,我不想令妳難過。」我歎了一口氣。
林淑芬知道了我背負著悲慘命運後,急得哭了出來。
「我.....我也不想做天才,我有時也不知道如何去處理自己的才華?我總是覺得在世界上某個神秘的角落裏有一個很神聖的任務等著我!」我把雙手攤開,表示無能為力!
天才總是早死的!我為自己難過!如果我不是天才,我想,自己應該有一個幸福的人生吧!
殉情
入冬之後,我跟林淑芬去了一次遊樂場,那天我架了一個比臉更大的名牌墨鏡,穿了一套衣不稱身的西裝,因為那全都是哥哥的東西,我必須要在哥哥下班前趕回家,並把墨鏡和西裝放回原位,否則一定被哥哥打死!!!!
林淑芬在摩天輪上吃牛奶雪榚,手舞足動的她非常興奮!她完全不知道我即將大難臨頭!
她的入場費是我支付的,牛奶雪榚是我買的!我偷了哥哥一百元!不知道會否被發現?
離開遊樂場後,我拖著林淑芬的手走到一間傳說有很多作家和詩人常到的咖啡館,我選擇了一個比較幽靜的位置,坐下後,我先點起了一根萬寶路香煙(是在哥哥櫃中偷的香煙),跟著點了熱牛奶和黑咖啡。
女生似乎都喜歡喝牛奶,真奇怪,她們自己不是已經有奶嗎,為甚麼不試試別的口味?
「你..抽煙仔????」她以一副很震驚的表情問。
「因為有時寫詩沒有靈感,詩人是很孤獨的。」我呼出了一口煙後說。
「孤獨是甚麼?」她好奇地問。
「孤獨有別於寂寞,孤獨就好象我面前的黑咖啡一樣,黑漆漆得沒有一點署光,最後甚至會令人想死......」我語重心長地解釋。
「想死?真的那麼可怕嗎?」林淑芬邊玩弄肩上的頭髮邊追問。
「嗯,想死即是自殺!」我加重語氣。
「自殺......」她大惑不解。
「沒有錯,是自殺,所有天才都會這麼做,沒有任何解決的辦法,因為這是天才的宿命。」我呷了一口黑咖啡後說。
「那很可憐....」
「淑芬,你會陪我自殺嗎?」我唐突地問。
「我其實也想自殺,因為我也覺得白色的牛奶很孤寂!」林淑芬望著我的眼睛說。
從那一刻決定了要殉情後,我和林淑芬再看不起世上所有俗人,我和她已經不再是凡夫俗子!傲視同群的我倆,在街上大搖大擺地走路,那些成年人根本不知道我和她作了一個很偉大的決定!
一旦想起自己死後的名譽,以及世人為我寫的長長悼文,內心就很激動。我很想把殉情的決定告訴一些出名的詩人和作家,以顯示出我也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
後來因為偷錢(哥哥知道被偷了一百元),被哥哥痛打後,我在睡房的書桌上邊痛哭流涕邊寫詩,淚水把字都化開了,我用悲慘啊、絕望啊、哀愁啊、死亡等等字眼填滿了整張四百格原稿紙!!!而且用了很多很多感嘆號,好象個變態似的。那時候我真的覺得沒有世人明白自己的感受,我覺得好可悲,睡覺時用隨身聽,聽著陳百強的歌就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剛剛被哥哥打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強不息!我承認自己偷錢!可哥哥不是在我小時候偷過我的錢去玩嗎?(去做童子軍)我覺得很委屈。
我覺得自己好可憐,是世界上最可憐的少年,我開始瞭解孤兒的感受,世界冷冰冰,沒有人情,我偷錢都是因為想去遊樂場,而且我跟林淑芬做了一次驚天動地的決定──殉情!沒有人知道我偷錢背後的偉大,哥哥不知道,林淑芬也不知道!!!
我覺得很孤獨,我終於體驗到天才詩人的真正苦楚。
「天才總被世人誤解和排斥,因為太多人嫉妒天才了。」我把《文學入門》第四十八頁翻開,映入眼簾的就是這句子。
我再度落淚,並痛苦地啜泣,因為哭得太久令我反胃想吐,我嘔出了很多唾液。突然感到很餓,抹幹眼淚後在床上孤獨地吃了一個橙,吃橙的時候,我決定要出版一本詩集!
詩集《深情》是自資出版的,只有三百本,全都是親自去影印及親手訂裝的。當我完成處男詩集時,林淑芬已經移情別戀,她愛上了一個終日穿白色短褲很多腳毛的網球王子,他的多毛大腿肌肉在球場不停地顫動,汗水令黑色的腳毛非常閃亮,令不少女生拜倒其短褲下!
林淑芬已經是網球組的成員,她很決絕地離開詩社,頭也不回!女人是很絕情的動物,上帝從不關心人類,上帝是創造者,但是衪太集中寫景了!!!!
所以,我情願信佛教,因為失戀的人至少可以出家.....我在電視連續劇裏看過這種場面。
「南無.喝囉怛那.哆囉夜耶.南無.阿唎耶.婆盧羯帝.爍缽囉耶.菩提薩埵婆耶。
摩訶薩埵婆耶.摩訶迦盧尼迦耶.」 我很喜歡大悲咒。
每一個大師都有過去,對不對?我也不例如.....今天,我已經三十歲,沒有人跟我殉情了,身邊只有兩隻貓,總共十五條命(據說一隻貓有七條命)!毫無疑問,美已經疏遠了我。
不過,由於在床下放現了一個皮箱,所以就令我的工作停了下來!
打開皮箱,發現了一本很殘舊,紙質很粗糙的詩集,詩集裏頭還有一張已經褪色的相片....相片裏頭穿著雪白襯衫,口袋又插了三支墨水筆的少年,他就是十五年前的我,當時十五歲的我很瘦小,但眉清目秀,眼有靈光,而且更是一位年輕的詩人!!!
天才的告白
我曾經自資出版共一度受到注目的詩集叫《深情》。
記得,初中二年級開始,我已經是詩社的一員猛將,我的詩曾經被一本文學雜誌刊登過,當時還受到不少有名的文評家和詩人讚賞,事實上,許多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件事!
十五歲那年的初秋,在書店中發現了一本改變了我下半生的書,那是一本黑色封面反白字的書,書名叫《文學入門》...第四十八頁第三段第二行有一句令我很感動;
「天才總被世人誤解和排斥,因為太多人嫉妒天才了。」
我買了這本書,並告訴朋友我有最新的發現!!
就由這句說話開始,我常常照鏡,看著自己的樣子連續幾小時都不覺得厭倦,而且深感自己的樣子有一種很獨特的氣質(事實上我的小說有我的俊俏樣子),但是當時的我還不夠辭彙去形容那種令我不安,因為自己過於特別的氣質。
再者,班上有個女孩一直偷偷地望著我,令我深感不安。
「林淑芬,為甚麼你要偷望我!妳不覺得羞恥嗎?」小息的時候,我在操場痛駡她!
「.......」她垂下了頭,一直默不作聲。
「出聲吧!告訴我,為甚麼妳總是把視線集中我身上!妳這種做會令很多男同學自卑的!」
林淑芬仍然保持沈默,但是她卻把一封信交了給我。
回家後把信放在書桌上,注視了大約一小時才把信拆開,實情是我並不急於看這樣的情信,理由是不想寵壞這些不要臉的女孩子!
信中盡是仰慕我的句子!原來,她已經知道文學雜誌發表了我的詩這件事!都是因為出名惹的禍!女孩子都是貪慕虛榮的毒蛇!死纏著人!
「不要愛我....我不值得人愛!」我把信交回林淑芬的同時,並叉著腰說。
「為....為甚麼?」她問。
我沒有立即回答她,我只是從褲袋裏取出了手帕交到她的手上。
「有血,手帕上有血跡.....」林淑芬瞪大一雙眼睛說。
「我不值得別人愛....因為,天才詩人總是早死,我不想令妳難過。」我歎了一口氣。
林淑芬知道了我背負著悲慘命運後,急得哭了出來。
「我.....我也不想做天才,我有時也不知道如何去處理自己的才華?我總是覺得在世界上某個神秘的角落裏有一個很神聖的任務等著我!」我把雙手攤開,表示無能為力!
天才總是早死的!我為自己難過!如果我不是天才,我想,自己應該有一個幸福的人生吧!
殉情
入冬之後,我跟林淑芬去了一次遊樂場,那天我架了一個比臉更大的名牌墨鏡,穿了一套衣不稱身的西裝,因為那全都是哥哥的東西,我必須要在哥哥下班前趕回家,並把墨鏡和西裝放回原位,否則一定被哥哥打死!!!!
林淑芬在摩天輪上吃牛奶雪榚,手舞足動的她非常興奮!她完全不知道我即將大難臨頭!
她的入場費是我支付的,牛奶雪榚是我買的!我偷了哥哥一百元!不知道會否被發現?
離開遊樂場後,我拖著林淑芬的手走到一間傳說有很多作家和詩人常到的咖啡館,我選擇了一個比較幽靜的位置,坐下後,我先點起了一根萬寶路香煙(是在哥哥櫃中偷的香煙),跟著點了熱牛奶和黑咖啡。
女生似乎都喜歡喝牛奶,真奇怪,她們自己不是已經有奶嗎,為甚麼不試試別的口味?
「你..抽煙仔????」她以一副很震驚的表情問。
「因為有時寫詩沒有靈感,詩人是很孤獨的。」我呼出了一口煙後說。
「孤獨是甚麼?」她好奇地問。
「孤獨有別於寂寞,孤獨就好象我面前的黑咖啡一樣,黑漆漆得沒有一點署光,最後甚至會令人想死......」我語重心長地解釋。
「想死?真的那麼可怕嗎?」林淑芬邊玩弄肩上的頭髮邊追問。
「嗯,想死即是自殺!」我加重語氣。
「自殺......」她大惑不解。
「沒有錯,是自殺,所有天才都會這麼做,沒有任何解決的辦法,因為這是天才的宿命。」我呷了一口黑咖啡後說。
「那很可憐....」
「淑芬,你會陪我自殺嗎?」我唐突地問。
「我其實也想自殺,因為我也覺得白色的牛奶很孤寂!」林淑芬望著我的眼睛說。
從那一刻決定了要殉情後,我和林淑芬再看不起世上所有俗人,我和她已經不再是凡夫俗子!傲視同群的我倆,在街上大搖大擺地走路,那些成年人根本不知道我和她作了一個很偉大的決定!
一旦想起自己死後的名譽,以及世人為我寫的長長悼文,內心就很激動。我很想把殉情的決定告訴一些出名的詩人和作家,以顯示出我也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
後來因為偷錢(哥哥知道被偷了一百元),被哥哥痛打後,我在睡房的書桌上邊痛哭流涕邊寫詩,淚水把字都化開了,我用悲慘啊、絕望啊、哀愁啊、死亡等等字眼填滿了整張四百格原稿紙!!!而且用了很多很多感嘆號,好象個變態似的。那時候我真的覺得沒有世人明白自己的感受,我覺得好可悲,睡覺時用隨身聽,聽著陳百強的歌就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剛剛被哥哥打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強不息!我承認自己偷錢!可哥哥不是在我小時候偷過我的錢去玩嗎?(去做童子軍)我覺得很委屈。
我覺得自己好可憐,是世界上最可憐的少年,我開始瞭解孤兒的感受,世界冷冰冰,沒有人情,我偷錢都是因為想去遊樂場,而且我跟林淑芬做了一次驚天動地的決定──殉情!沒有人知道我偷錢背後的偉大,哥哥不知道,林淑芬也不知道!!!
我覺得很孤獨,我終於體驗到天才詩人的真正苦楚。
「天才總被世人誤解和排斥,因為太多人嫉妒天才了。」我把《文學入門》第四十八頁翻開,映入眼簾的就是這句子。
我再度落淚,並痛苦地啜泣,因為哭得太久令我反胃想吐,我嘔出了很多唾液。突然感到很餓,抹幹眼淚後在床上孤獨地吃了一個橙,吃橙的時候,我決定要出版一本詩集!
詩集《深情》是自資出版的,只有三百本,全都是親自去影印及親手訂裝的。當我完成處男詩集時,林淑芬已經移情別戀,她愛上了一個終日穿白色短褲很多腳毛的網球王子,他的多毛大腿肌肉在球場不停地顫動,汗水令黑色的腳毛非常閃亮,令不少女生拜倒其短褲下!
林淑芬已經是網球組的成員,她很決絕地離開詩社,頭也不回!女人是很絕情的動物,上帝從不關心人類,上帝是創造者,但是衪太集中寫景了!!!!
所以,我情願信佛教,因為失戀的人至少可以出家.....我在電視連續劇裏看過這種場面。
「南無.喝囉怛那.哆囉夜耶.南無.阿唎耶.婆盧羯帝.爍缽囉耶.菩提薩埵婆耶。
摩訶薩埵婆耶.摩訶迦盧尼迦耶.」 我很喜歡大悲咒。
每一個大師都有過去,對不對?我也不例如.....今天,我已經三十歲,沒有人跟我殉情了,身邊只有兩隻貓,總共十五條命(據說一隻貓有七條命)!毫無疑問,美已經疏遠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