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旨:
結合文創與公益力量,關懷視障朋友,進而創造社會美好力量。
二、主辦單位:瀚邦國際慈善基金會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學校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6年05月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台灣盲人重建院網站,網址:http://www.ibt.org.tw,從網站下載報名表、著作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乙式5份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4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4號瀚邦文學獎工作小組 收」。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A.大眾組:
1.極短篇小說(一千字~兩千字)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小品文(一千字以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3.新詩(七十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6仟元。
B.視障組:
1.極短篇小說(一千字~兩千字)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小品文(一千字以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3.新詩(七十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6仟元。
六、參選者資格
(一)A.大眾組: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滿十八歲者。
B.視障組: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領有身心障礙視障手冊者。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徵文主題
不限。
八、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初審為書面審查,淘汰不符合徵件條件之作品,複審與決審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九、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選者每人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需用有格稿紙謄寫或以A4 紙張電腦列印(稿件上請編上頁碼,並雙面列印),一式五份,並妥善裝訂(裝訂時請以長尾夾固定成冊,勿膠裝),並附上光碟。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視障組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頒獎典禮不克前往,將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者須提供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十、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於2016年07月02日於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電通知外,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詳細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結合文創與公益力量,關懷視障朋友,進而創造社會美好力量。
二、主辦單位:瀚邦國際慈善基金會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學校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6年05月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台灣盲人重建院網站,網址:http://www.ibt.org.tw,從網站下載報名表、著作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乙式5份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4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4號瀚邦文學獎工作小組 收」。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A.大眾組:
1.極短篇小說(一千字~兩千字)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小品文(一千字以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3.新詩(七十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6仟元。
B.視障組:
1.極短篇小說(一千字~兩千字)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小品文(一千字以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1萬元。
3.新詩(七十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金新臺幣6仟元。
六、參選者資格
(一)A.大眾組: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滿十八歲者。
B.視障組: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領有身心障礙視障手冊者。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徵文主題
不限。
八、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初審為書面審查,淘汰不符合徵件條件之作品,複審與決審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九、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選者每人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需用有格稿紙謄寫或以A4 紙張電腦列印(稿件上請編上頁碼,並雙面列印),一式五份,並妥善裝訂(裝訂時請以長尾夾固定成冊,勿膠裝),並附上光碟。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視障組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頒獎典禮不克前往,將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者須提供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十、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於2016年07月02日於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電通知外,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詳細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