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詠景為古典詩極為重要的傳統,千百年來,許多風景名勝因騷人墨客豪筆一揮而成就盛名,永世傳誦;臺南全境為嘉南平原的中心地帶,東臨中央山脈前山地帶,西濱臺灣海峽,自東而西,山光海景,美不勝收,而人們數百年的篳路藍縷,也使臺南古都綻放耀眼新象。為鼓勵大眾從事古典詩之創作,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發揚古典文學美感,並讓臺南山海風光和城市新象、名勝古蹟更為人所知,特辦理本次徵詩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協辦單位:鯤瀛詩社、玉山吟社、學甲謎社、南瀛詩社、安南詩社、慶安詩社、延平詩社、月津詩社
叁、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一、收件日期:公布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4年6月15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
(一)作品一式五份,一律以 WORD繕打。由上至下,由右而左直書,內容字體以「新細明12 號」為準,並以「14」號新粗明體字標示題目,列印於 A4 紙張。
(二)報名表乙份,請於臺南文化局網站下載(一般組參賽者須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組需檢具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請於截稿日前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身分證明文件,寄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5樓),信封請註明參加「臺南勝景古典詩徵詩」及「參賽組別」。
肆、徵詩組別:
一、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學生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伍、作品體例:
一、題目:請自選所詠之景,必須為現今臺南市轄內自然風景或街市景象。
二、體裁:
(一)一般組:古典詩四首(七言絕句、律詩,五言絕句、律詩,各一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四首共題)。
(二)學生組:古典詩四首(不限七言五言,限絕句、律詩、古詩,每首均需有題目,或四首共題)
陸、評審方式與獎勵
一、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如未達水準,獎項得由決審委員議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二、獎項及獎金(含稅):
(一)一般組:
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優選:預定三十名,視投稿數量增減,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千元。
(二)學生組:
優選:預定二十名,視投稿數量增減,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千元。
※指導老師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柒、附則
一、每人限參賽 1 件,請勿化名同時參選 2 件以上,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確實填寫個人資料。
三、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違反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禁止冒名頂替與抄襲,參選作品必須未曾得獎或於報刊、網路、部落格等任何媒體發表。凡有上列違規情事而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參選作品請遵守古典詩格律。
六、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須授權主辦單位於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擁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主辦單位不需因此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七、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八、報名表與徵詩簡章,可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下載。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佈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
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陳先生。
電話:06-6324453
詠景為古典詩極為重要的傳統,千百年來,許多風景名勝因騷人墨客豪筆一揮而成就盛名,永世傳誦;臺南全境為嘉南平原的中心地帶,東臨中央山脈前山地帶,西濱臺灣海峽,自東而西,山光海景,美不勝收,而人們數百年的篳路藍縷,也使臺南古都綻放耀眼新象。為鼓勵大眾從事古典詩之創作,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發揚古典文學美感,並讓臺南山海風光和城市新象、名勝古蹟更為人所知,特辦理本次徵詩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協辦單位:鯤瀛詩社、玉山吟社、學甲謎社、南瀛詩社、安南詩社、慶安詩社、延平詩社、月津詩社
叁、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一、收件日期:公布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4年6月15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
(一)作品一式五份,一律以 WORD繕打。由上至下,由右而左直書,內容字體以「新細明12 號」為準,並以「14」號新粗明體字標示題目,列印於 A4 紙張。
(二)報名表乙份,請於臺南文化局網站下載(一般組參賽者須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組需檢具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請於截稿日前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身分證明文件,寄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5樓),信封請註明參加「臺南勝景古典詩徵詩」及「參賽組別」。
肆、徵詩組別:
一、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學生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伍、作品體例:
一、題目:請自選所詠之景,必須為現今臺南市轄內自然風景或街市景象。
二、體裁:
(一)一般組:古典詩四首(七言絕句、律詩,五言絕句、律詩,各一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四首共題)。
(二)學生組:古典詩四首(不限七言五言,限絕句、律詩、古詩,每首均需有題目,或四首共題)
陸、評審方式與獎勵
一、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如未達水準,獎項得由決審委員議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二、獎項及獎金(含稅):
(一)一般組:
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優選:預定三十名,視投稿數量增減,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千元。
(二)學生組:
優選:預定二十名,視投稿數量增減,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千元。
※指導老師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柒、附則
一、每人限參賽 1 件,請勿化名同時參選 2 件以上,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確實填寫個人資料。
三、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違反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禁止冒名頂替與抄襲,參選作品必須未曾得獎或於報刊、網路、部落格等任何媒體發表。凡有上列違規情事而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參選作品請遵守古典詩格律。
六、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須授權主辦單位於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擁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主辦單位不需因此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七、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八、報名表與徵詩簡章,可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下載。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佈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
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陳先生。
電話:06-632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