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第六屆「大武山文學獎」
【主旨】為提昇屏東文化藝術水準,展現屏東觀光資源,鼓勵文學創作,帶動本縣藝文風氣;並結合地方社會資源,倡導文學風氣,強化心靈淨化,建立祥和社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局
【徵選類別及獎勵】
類 別 錄 取 名 次 與 獎 勵 作 品 規 格
報 導 文 學
1.以六千字至一萬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短 篇 小 說
1.以六千字至一萬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散 文
1.以三千字至六千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六仟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三仟元、獎牌乙組。
新 詩
1.以五十行左右為原則,不限首數。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七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二仟元、獎牌乙組
【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本縣縣民或曾服務本縣及就讀本縣學生作品題材不限;
外縣市籍民眾,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人文、風土民情者。
二、送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止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文化局「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簡章請向屏東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各取三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注意事項】
一、 作品電腦繕打以14級字型A4紙張直式列印,如手寫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作品不得署名。
二、 參賽作品須未曾得獎、發表出版之作品,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
三、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獎牌發給作者每人乙座。
四、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
五、得獎作品由本局視經費情況出版,如經出版致贈得獎者作品集十五冊。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評審。
【頒獎】得獎名單由承辦單位發佈新聞並另函通知得獎人,擇期公開頒獎。
【其他】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依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
【主旨】為提昇屏東文化藝術水準,展現屏東觀光資源,鼓勵文學創作,帶動本縣藝文風氣;並結合地方社會資源,倡導文學風氣,強化心靈淨化,建立祥和社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局
【徵選類別及獎勵】
類 別 錄 取 名 次 與 獎 勵 作 品 規 格
報 導 文 學
1.以六千字至一萬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短 篇 小 說
1.以六千字至一萬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散 文
1.以三千字至六千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六仟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三仟元、獎牌乙組。
新 詩
1.以五十行左右為原則,不限首數。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牌乙組。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七仟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二仟元、獎牌乙組
【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本縣縣民或曾服務本縣及就讀本縣學生作品題材不限;
外縣市籍民眾,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人文、風土民情者。
二、送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止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文化局「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簡章請向屏東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各取三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注意事項】
一、 作品電腦繕打以14級字型A4紙張直式列印,如手寫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作品不得署名。
二、 參賽作品須未曾得獎、發表出版之作品,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
三、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獎牌發給作者每人乙座。
四、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
五、得獎作品由本局視經費情況出版,如經出版致贈得獎者作品集十五冊。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評審。
【頒獎】得獎名單由承辦單位發佈新聞並另函通知得獎人,擇期公開頒獎。
【其他】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依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