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愛戀屏東.圖文徵選】(7/31截止)
資料來源:http://www.funidea.com.tw/bluefin/page03.html
收件日期:
自2009年5月2日起,迄於2009年7月31日止。
投稿規則:
參賽者需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愛戀屏東的照片與文章,照片限一至三張,文章長度限一千字以內。每人至多發表二篇。在部落格上發表愛戀屏東的照片與文章後,再至「愛戀屏東圖文徵選活動」網站(www.funidea.com.tw)上填寫參賽表單,即可完成投稿事宜。
另設「搖旗吶喊獎」,鼓勵網友針對投稿圖文,予以支持鼓勵。網友只要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撰文推薦參賽圖文,並在活動網站中張貼鏈結,即可完成「搖旗吶喊」的參賽。
評審過程:
本活動之評審選程,正獎七名,分為網友票選與專家評審二階段。
‧網友票選日期98/05/02-98/07/31。佔評分權重的百分之三十。
‧專家評審日期98/08/01-98/08/15。佔評分權重的百分之七十。
搖旗吶喊獎三名,全由專家評審選出。
得獎名單將於98年8月30日起於網站上公佈。
評審標準:
本活動以屏東地區所發生的愛戀故事為主題,徵求照片與文章,相關評審標準如下:
1 參賽之照片與文章須與屏東地區之人文、景觀、活動…相關。該項權重為百分之三十。
2 參賽之照片與文章須能呈現感人的愛戀故事。其中照片權重為百分之四十、文章權重為百分之三十。
資料來源:http://www.funidea.com.tw/bluefin/page03.html
收件日期:
自2009年5月2日起,迄於2009年7月31日止。
投稿規則:
參賽者需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愛戀屏東的照片與文章,照片限一至三張,文章長度限一千字以內。每人至多發表二篇。在部落格上發表愛戀屏東的照片與文章後,再至「愛戀屏東圖文徵選活動」網站(www.funidea.com.tw)上填寫參賽表單,即可完成投稿事宜。
另設「搖旗吶喊獎」,鼓勵網友針對投稿圖文,予以支持鼓勵。網友只要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撰文推薦參賽圖文,並在活動網站中張貼鏈結,即可完成「搖旗吶喊」的參賽。
評審過程:
本活動之評審選程,正獎七名,分為網友票選與專家評審二階段。
‧網友票選日期98/05/02-98/07/31。佔評分權重的百分之三十。
‧專家評審日期98/08/01-98/08/15。佔評分權重的百分之七十。
搖旗吶喊獎三名,全由專家評審選出。
得獎名單將於98年8月30日起於網站上公佈。
評審標準:
本活動以屏東地區所發生的愛戀故事為主題,徵求照片與文章,相關評審標準如下:
1 參賽之照片與文章須與屏東地區之人文、景觀、活動…相關。該項權重為百分之三十。
2 參賽之照片與文章須能呈現感人的愛戀故事。其中照片權重為百分之四十、文章權重為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