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屆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徵文辦法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九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一、宗 旨︰ 鼓勵作家創作少兒文學作品,以提升國內少兒文學水準,並提高少兒的鑑賞能力,啟發其創意,並培養其開闊的世界觀以及對社會人生之關懷。                                                                                         

二、獎 項︰少年小說——適合十歲至十五歲兒童及少年閱讀,文字內容富趣味性,主要人物及情節以貼近少兒生活為宜。文長(含空白字元、標點符號)四萬至四萬五千字左右,最長不得超過四萬八千字(超過即不予評選)。

三、獎 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少兒文學特別獎: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一座。

   評審獎——獎金十二萬元,獎牌一座。

   推薦獎——獎金八萬元,獎牌一座。

   榮譽獎若干名,獎金每名四萬元,獎牌一座。

四、應徵條件︰

1、海內外華人均可參加,須以白話中文寫作。每人應徵作品以一篇為限。為鼓勵新人及更多作家創作,凡獲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

2、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刊發表或出版。獲獎作品之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初版四千冊,不付版稅,再版時可支定價百分之八版稅。

五、徵文時間︰

1、徵文期限︰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二OO八年)二月 五 日止(以郵戳為憑)。

2、揭曉日期︰九十七年五 月。

六、評 選︰應徵作品經彌封後,即進行初審﹑複審﹑決審。評審委員於得獎名單揭曉時公布。

七、注意事項︰

1.稿件請以電腦打字,以A4規格之白紙由左至右橫打,每行36字,每頁34行。請以中文WORD6.0以上版本編寫,不加排版指令,但須加上頁碼。為方便作業,裝訂時請以長尾夾或釘書針固定成冊,無須膠裝。

2、發現抄襲﹑模仿﹑頂用他人名義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其真實姓名及地址。

3、應徵者須尊重本辦法有關之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4、應徵者資料,請另以稿紙或以A4規格之白紙電腦打字(規格如注意事項1),寫明真實姓名﹑可隨時聯絡之地址﹑電話(含機關﹑住宅)、E-mail帳號,並附簡歷﹑照片﹑身分證影印本,浮貼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02-25776564轉 查詢)。

5、作品掛號郵寄︰台北市105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三樓.九歌文教基金會收。各項作品、資料之電腦稿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八、附記: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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