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BenQ真善美獎

明信片生活美學

http://www.benqfoundation.org/BenQ-award



一、活動精神:鼓勵社會大眾將生活中體驗的精采圖文,利用數位工具創作,呈現出新式的數位美學及文學。

二、主辦單位:明基友達基金會、誠品書店、中時報系、人間副刊

三、徵文對象:不限,唯須以繁體中文創作。

四、收件截止日期:
自2007年6月22日(五)開始收件,至2007年8月29日(三)晚上24時截止(台灣時間),逾時恕不受理。

五、作品主題:
以「明信片生活美學」為主題,以數位工具創作,並以最具創意的方式創作圖像與文字,自訂題目自由發揮(靜態)。

六、作品格式:
1.請使用數位工具(如電腦、數位相機、掃描機、手機……不拘),並結合文字與圖像進行創作。
2. 圖像以三張為一組,每張圖像須與文字互相搭配創作,分別以圖/文的方式呈現,搭配三張圖像之總字數以一千字為宜。
3. 投稿時以解析度120dpi,10.5*15公分投稿。創作之原始檔案請設定解析度300dpi,並保留原始檔案以便作品獲選使用。



七、投稿方式:採網站及郵寄兩種方式,重複投稿者將失去參賽資格。

1.網站投稿:
網站投稿須先至「第二屆BenQ真善美獎」活動專屬網站登入,成為網站會員後進行投稿,以網站伺服器上傳紀錄為憑。並填寫真實姓名、電子信箱、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簡歷以及創作理念。資料不足者則不予受理。

2.郵寄投稿:
郵寄投稿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以掛號寄至台北郵政79-25號信箱,信封註明「BenQ真善美獎工作小組收」,以台灣地區郵戳為憑。請將圖像檔及文字檔燒錄在同一光碟中,另附上真實姓名、電子信箱、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簡歷以及創作理念。資料不足者則不予受理。

1.三張圖像請以同一主題進行創作。
2.彩色、黑白不拘,可為數位攝影或影像處理後2D、3D影像。
3.張數請以3張為一組


1.文字主題需與之圖片題目相同。
2.請一律以繁體中文創作。
3.總字數以一千字為宜。
4.寫作形式不拘,散文、短篇故事、詩作均可。。

線上投稿注意事項
請以JPEG檔案格式上傳,尺寸為10.5*15公分,解析度為120dpi,每張圖像大小不超過400K。
請以純文字(.txt)格式上傳

郵寄投稿注意事項
請一律輸出成10.5*15公分之靜態照片,依照報名表之格式貼圖,每張A4以一張圖像為限。


請依照報名表格式填寫文字。



八、獎項及獎金
首獎:乙名,獎金十五萬,獎座一座。
貳獎:兩名,獎金六萬,獎座一座。
三獎:三名,獎金三萬,獎座一座。
創意獎:十五名,獎金一萬,獎座一座。

九、評審辦法
1.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注意事項
1.得獎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並授權明基友達基金會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使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著作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明基友達基金會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得獎作品將在「人間」副刊發表,但不另支稿費。得獎作品若由主辦單位收輯成書,或製成任何出版品及以任何形式展覽,恕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3.稿件字數及圖片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審。
4.同一作者以網站或郵寄一組作品參賽為限。
5.參加徵獎之作品需為原創,禁止抄襲,且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加。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6. 參加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7. 參加徵獎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8. 得獎者依法須繳交稅金,由主辦單位代扣。



十一、公告日期
九十六年十一月上旬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頒獎典禮於十一月擇日舉辦。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