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提昇文學研究與評論,藉創作主題的發揮,呈現具有高雄特色的海洋文學精神與內涵。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同仁(含所
屬、替代役)不得參加。
四、創作主題:不限寫作主題。
五、獎項及獎額:
分四類獎項:長篇小說、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等四類,獎項配
置與條件如下(總獎金100萬元)。
獎 項 門 檻 條 件 獎 額
1.長篇小說 80,000~120,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20萬元整評審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
2.短篇小說 6,000~12,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7萬、5萬元整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2萬元整
3.散文類 3,000~6,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4.新詩類 行數50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六、收件:
自公告日起至96年6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七、評審方式:
(一)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初審由主辦單位作資格審
查,複審及決審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知名作家等組成
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工作。
(二)參賽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小組議決獎項從缺。
八、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
(一)預定於96年8月底公佈決選結果並另函通知得獎人。名單由
主辦單位發布新聞、刊登於主辦單位網站及刊物。
(二)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佈。
九、得獎作品專輯出版:預定96年11月底完成。
十、投稿須知:
(一)投稿作品請以中文新細明體14號,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
由上至下方式)電腦打字並編列頁碼,以A4紙張列印裝訂。
(二)投稿作品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印製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
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字數不符規定、字跡不清者不予
評審。
(三)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四)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妥基本資料(格式如後),字跡務必端正清
晰。
(五)繳交資料:
1.投稿作品一式5份。
2.報名表1份。
(六)投稿作品以「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2007 Takau打
狗文學獎」及參賽類別,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
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科收」。投稿多類者,請分別封裝
掛號郵寄。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屬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出版者,且不得
有抄襲情事;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主辦單
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二)得獎名單公佈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
(三)凡違反上述兩項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如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除撤銷其得獎資格
外並追回已頒授之獎項,並對違反人求償專輯銷毀及修正印製
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
消其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六)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創作者本人,出版權則與主辦單位
共有,主辦單位並得為教育推廣、文宣之用,有發表及印製權
利,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七)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八)徵選辦法、報名表請於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及所屬各服務台索
取,或逕上文化局網站下載,網址:www.khcc.gov.tw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http://www.khcc.gov.tw/CmsFile/20072161435472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