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文獻」第四十九輯徵稿 (09/30)
一、 目的:藉出版「雲林文獻」,可保存、研究並建立本縣文獻史料,使社會大眾更了解、更關心地方事、鄉土情。
二、 時間:即日起至96年9月30日。
三、 內容及方式:
(一)、主題:舉凡與雲林縣相關之人文、史地、社會、文化等理論、史料、田野調查、訪談等均歡迎投稿。內容分類為研究論文、雲林論壇、田野調查、書評。
(二)、稿件:
1.本刊登載以中文稿為限,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2.來稿請勿一稿兩投,稿件請以電腦橫式繕打,需附磁片及列印稿一份。
3.每篇稿件以不超過二萬字為原則,並附二百字左右之中英文題目、姓名、摘要、關鍵字。題目自訂,不得抄襲他人之著作,文稿內引用文字應詳列出處。
4.若有與文稿相關之圖片請隨文附上,圖片取得與使用權由作者負責。
5.撰稿格式詳文化局網站。(http://www2.yunlin.gov.tw/cultural/index.htm)
(三)、審查:投稿由本局送匿名外審委員審查,決定刊用與否;無法刊出之稿件,恕不退件,故請自留稿底。
(四)、稿酬: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並贈當期《雲林文獻》三冊。
(五)、著作權與版權歸屬:
1.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於作者本人,第三者若欲 轉載、 翻印、翻譯,請先徵得著作者及本刊同意後始得為之,另本刊保有日後推展公益及文教業務所需之刊登發行權。
2.本刊除採紙本發行外,日後若以電子期刊或光碟等數位格式發行,經採用之文稿不另支付其他報酬或費用。若僅同意以紙本發行者請於來稿時特別註明。未註明者視同已同意數位格式發行。
(六)、截稿時間及投稿方式:
1.截 稿:本次截稿日為96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2.投稿方式:投稿者請附作者簡介、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
(1).郵寄: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課收
(2).E-Mail:apple@hp2.ylccb.gov.tw
電話:05-5332995
傳真:05-5360681
一、 目的:藉出版「雲林文獻」,可保存、研究並建立本縣文獻史料,使社會大眾更了解、更關心地方事、鄉土情。
二、 時間:即日起至96年9月30日。
三、 內容及方式:
(一)、主題:舉凡與雲林縣相關之人文、史地、社會、文化等理論、史料、田野調查、訪談等均歡迎投稿。內容分類為研究論文、雲林論壇、田野調查、書評。
(二)、稿件:
1.本刊登載以中文稿為限,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2.來稿請勿一稿兩投,稿件請以電腦橫式繕打,需附磁片及列印稿一份。
3.每篇稿件以不超過二萬字為原則,並附二百字左右之中英文題目、姓名、摘要、關鍵字。題目自訂,不得抄襲他人之著作,文稿內引用文字應詳列出處。
4.若有與文稿相關之圖片請隨文附上,圖片取得與使用權由作者負責。
5.撰稿格式詳文化局網站。(http://www2.yunlin.gov.tw/cultural/index.htm)
(三)、審查:投稿由本局送匿名外審委員審查,決定刊用與否;無法刊出之稿件,恕不退件,故請自留稿底。
(四)、稿酬: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並贈當期《雲林文獻》三冊。
(五)、著作權與版權歸屬:
1.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於作者本人,第三者若欲 轉載、 翻印、翻譯,請先徵得著作者及本刊同意後始得為之,另本刊保有日後推展公益及文教業務所需之刊登發行權。
2.本刊除採紙本發行外,日後若以電子期刊或光碟等數位格式發行,經採用之文稿不另支付其他報酬或費用。若僅同意以紙本發行者請於來稿時特別註明。未註明者視同已同意數位格式發行。
(六)、截稿時間及投稿方式:
1.截 稿:本次截稿日為96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2.投稿方式:投稿者請附作者簡介、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
(1).郵寄: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課收
(2).E-Mail:apple@hp2.ylccb.gov.tw
電話:05-5332995
傳真:05-5360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