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提供青年學生專屬的文學創作舞台,發掘文壇的明日之星,點燃台灣文學代代薪傳之火。
●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限5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三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十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六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一萬元
2、新詩獎(限40行、6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二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六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應徵條件:
1、全國16歲至20歲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項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獎項。
2、作品須打字列印: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聯合報副刊轉「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聯絡電話、戶籍地址並附學生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聯合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前三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副刊(包括UDN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及聯合報系北美世界日報副刊發表,優勝獎作品選刊。集結成冊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
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07年4月10日開始收件,至2007年5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07年7月上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副刊。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