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屆全國學生文學獎

明道文藝 主辦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指導


徵文對象:
目前就讀全國各文武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學生。



組別:
(一)大專組(含二專、五專四、五年級)

(二)高中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



類別及字數:

(一)大專組(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1.小說:以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2.散文:以二千字至五千字為原則。

3.新詩:總行數五十行以內組詩(不限首數)。

(二)高中組(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1.散文:以一千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二十行以內短詩一首。



獎額及獎金:

*每名頒贈金翼獎一座,獎金如下:

(一)大專組

1.小說

第一名:獎金八萬元

第二名:獎金六萬元

第三名:獎金四萬元

佳作三名:獎金各一萬五千元
2.散文

第一名:獎金四萬元

第二名:獎金三萬元

第三名:獎金二萬元

佳作三名:獎金各一萬元


3.新詩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獎金一萬五千元

佳作三名:獎金各七千元

*優選:各組另取優選若干名,除獎座外,作品發表時以每千字八百元致酬。




(二)高中組

1.散文

第一名文建會獎: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獎金一萬五千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七千元
2.新詩

第一名文建會獎:獎金一萬五千元

第二名:獎金一萬二千元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

佳作五名:獎金各六千元

*優選:各組另取優選若干名,除獎座外,作品發表時以每千字八百元致酬。




收件日期:

2007年2月1日起開始收件,年3月12日截止(郵戳為憑)。



評選:

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並聘請文藝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



揭曉:

得獎名單將於2007年5月在《明道文藝》揭曉,贈獎日期為6月23日。



稿件資料:

(一)作品:請用有格稿紙書寫,或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請勿以影印本參加)

(二)作者資料:請另以稿紙一張具明篇名、組別、真實姓名、就讀學校、年級(科系)、連絡地址(含永久地址)、電話號碼、E-mail。

(三)附學生證影印本一份。(必須足以證明本學期已註冊者)

(四)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徵文字樣及參加組別。凡欲退稿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須:

1.未曾在校內外發表

2.未曾在網路上(含作者個人部落格)張貼

3.未同時參加校內外其他徵文者。

(二)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公佈姓名、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牌。

(三)稿 寄:414台中縣烏日鄉中山路一段四九七號明道文藝社

E-mail:mdla@mail.mingdao.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