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華文學獎」徵選辦法
一、宗 旨:獎勵青年學生創作,提倡文學風氣,培植優秀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南華大學文學系
三、協辦單位:人間福報
四、徵文對象:目前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之學生(含研究生)。
五、徵稿類別:本屆徵選新詩類,徵三十行內新詩一首(字數四百字內)。
六、獎 項:甄選四至六名,不分名次,頒贈獎座及獎金兩萬元。
七、收件日期: 96年1月15日 起,至 3月1日 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評 選: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資格審查)、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並聘請文藝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得獎名單於96年4月揭曉,公布於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與協辦媒體,頒獎日期另行公布。
九、收件方式:
1、作品一式四份,一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參賽表格,請至南華大學文學系網頁下載:http://www.nhu.edu.tw/~literary/newweb/
2、參賽表格,須浮貼學生證影印本(必須足以證明在學)及身份證影本各一份。
3、作品請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中坑32號「南華大學文學系」,信封上註明「應徵南華文學獎」字樣。(恕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並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各種型態之刊物)。
2、參賽作品如字數、行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字跡不清楚者,將不予評審。
3、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
不另付稿酬。
十一、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http://www.nhu.edu.tw/~literary/newweb/ ,連絡電話:(05)2721001轉2131 陳 小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
一、宗 旨:獎勵青年學生創作,提倡文學風氣,培植優秀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南華大學文學系
三、協辦單位:人間福報
四、徵文對象:目前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之學生(含研究生)。
五、徵稿類別:本屆徵選新詩類,徵三十行內新詩一首(字數四百字內)。
六、獎 項:甄選四至六名,不分名次,頒贈獎座及獎金兩萬元。
七、收件日期: 96年1月15日 起,至 3月1日 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評 選: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資格審查)、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並聘請文藝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得獎名單於96年4月揭曉,公布於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與協辦媒體,頒獎日期另行公布。
九、收件方式:
1、作品一式四份,一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參賽表格,請至南華大學文學系網頁下載:http://www.nhu.edu.tw/~literary/newweb/
2、參賽表格,須浮貼學生證影印本(必須足以證明在學)及身份證影本各一份。
3、作品請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中坑32號「南華大學文學系」,信封上註明「應徵南華文學獎」字樣。(恕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並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各種型態之刊物)。
2、參賽作品如字數、行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字跡不清楚者,將不予評審。
3、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
不另付稿酬。
十一、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http://www.nhu.edu.tw/~literary/newweb/ ,連絡電話:(05)2721001轉2131 陳 小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