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http://www.tiencf.org.tw/
請注意投稿資格與作品規格限制部分。
第27屆耕莘文學獎 徵獎辦法
一、宗旨:為鼓勵並發掘文壇新秀,提升人文素養,鼓勵社區藝文風氣。
二、資格:
新詩、小說、散文、短劇劇本、社區報導文學:
◎參加本會94-95年課程之學員。
創作繪本類:
◎以華文為創作語言之作品,不限耕莘學員,可二人以上共同創作,但得獎獎金獎品只頒發一份。
三、徵稿種類及作品規格:主題不拘,尤其歡迎以社區生活為主題創作。
新詩類:二十行以內
小說類:三千字以內
散文類:兩千字以內
短劇劇本類:10-30分鐘創作故事
社區報導文學:三千字以內,以社區文史、人物為主題之報導文學
創作繪本類規格:創作手法不限,使用材料、技法不限。頁數限十二頁以上,三十六頁以內,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另計,版本規格21公分×29.7公分以內,直、橫式均可。請以裝訂完成之作品交件
(同時參加兩類(以上)者,可裝在同一個信封郵寄,但作者資料須影印兩份(以上),並分別註明類別。)
四、獎項:
文學類:
首獎一名,獎金8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優等一名,獎金5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佳作三名,圖書禮券500元、贈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一期
繪本類:
首獎一名,獎金8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優等三名,獎金5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一期
五、收件:
自民國95年9月18日起收件至10月20日截止(郵局郵戳為憑)。
作品可郵寄或親自遞送,另須附A4列印之作者資料(包括本名、筆名、性別、年齡、作品名稱、e-mail、戶籍住址、聯絡地址、電話、200字以內的簡歷及曾參加過耕莘課程之年度與班別。)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辛亥路一段22號4樓耕莘文教基金會」收,信封上須註明「參加耕莘文學獎之XXXX類」。
六、注意事項:
◎全期學員可同時參加五類,但每類以一篇為限。
◎文學五類作品以電腦打字者宜以新細明體12級列印;手寫者請以黑筆(越黑影印越清楚)端正地書寫於有格稿紙,須書明標題,編上頁數,註明類別。參加作品需自行影印三份,其中兩份不得書寫作者姓名。另一份在標題下方寫上筆名、本名及作品大約字數。
◎交稿前請仔細校對,不得要求本會更改錯字、標題或更換作品。
◎已發表、已得獎或正參加其他文學獎而未揭曉之作品不得參加。曾得過耕莘文學獎及全國性重要文學獎首獎者,不得參加。
◎主辦單位有權發表、出版得獎作品於主辦單位之會訊、網站、紀念刊物,不另支稿酬,版權歸作者所有。投稿者即視為同意本辦法。若有其他出版機會,主辦單位將告知各得獎人。
◎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如需退件,請自附足額回郵及信封,或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親至本會領取,逾時恕不受理。
◎獲獎者之戶籍地址,若沒有路名或不分鄰里,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否則無法申領獎金。
七、評審、公布與頒獎:
主辦單位將邀請作家、學者進行評審。若有獎項從缺時,可調整獎金及名額。民國95年12月初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決選結果。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活動查詢:
電話(02)23655615分機315陳小姐 /318謝小姐
http://www.tiencf.org.tw
請注意投稿資格與作品規格限制部分。
第27屆耕莘文學獎 徵獎辦法
一、宗旨:為鼓勵並發掘文壇新秀,提升人文素養,鼓勵社區藝文風氣。
二、資格:
新詩、小說、散文、短劇劇本、社區報導文學:
◎參加本會94-95年課程之學員。
創作繪本類:
◎以華文為創作語言之作品,不限耕莘學員,可二人以上共同創作,但得獎獎金獎品只頒發一份。
三、徵稿種類及作品規格:主題不拘,尤其歡迎以社區生活為主題創作。
新詩類:二十行以內
小說類:三千字以內
散文類:兩千字以內
短劇劇本類:10-30分鐘創作故事
社區報導文學:三千字以內,以社區文史、人物為主題之報導文學
創作繪本類規格:創作手法不限,使用材料、技法不限。頁數限十二頁以上,三十六頁以內,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另計,版本規格21公分×29.7公分以內,直、橫式均可。請以裝訂完成之作品交件
(同時參加兩類(以上)者,可裝在同一個信封郵寄,但作者資料須影印兩份(以上),並分別註明類別。)
四、獎項:
文學類:
首獎一名,獎金8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優等一名,獎金5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佳作三名,圖書禮券500元、贈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一期
繪本類:
首獎一名,獎金8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二期
優等三名,獎金5000元、證書一張及研習課程一期
五、收件:
自民國95年9月18日起收件至10月20日截止(郵局郵戳為憑)。
作品可郵寄或親自遞送,另須附A4列印之作者資料(包括本名、筆名、性別、年齡、作品名稱、e-mail、戶籍住址、聯絡地址、電話、200字以內的簡歷及曾參加過耕莘課程之年度與班別。)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辛亥路一段22號4樓耕莘文教基金會」收,信封上須註明「參加耕莘文學獎之XXXX類」。
六、注意事項:
◎全期學員可同時參加五類,但每類以一篇為限。
◎文學五類作品以電腦打字者宜以新細明體12級列印;手寫者請以黑筆(越黑影印越清楚)端正地書寫於有格稿紙,須書明標題,編上頁數,註明類別。參加作品需自行影印三份,其中兩份不得書寫作者姓名。另一份在標題下方寫上筆名、本名及作品大約字數。
◎交稿前請仔細校對,不得要求本會更改錯字、標題或更換作品。
◎已發表、已得獎或正參加其他文學獎而未揭曉之作品不得參加。曾得過耕莘文學獎及全國性重要文學獎首獎者,不得參加。
◎主辦單位有權發表、出版得獎作品於主辦單位之會訊、網站、紀念刊物,不另支稿酬,版權歸作者所有。投稿者即視為同意本辦法。若有其他出版機會,主辦單位將告知各得獎人。
◎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如需退件,請自附足額回郵及信封,或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親至本會領取,逾時恕不受理。
◎獲獎者之戶籍地址,若沒有路名或不分鄰里,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否則無法申領獎金。
七、評審、公布與頒獎:
主辦單位將邀請作家、學者進行評審。若有獎項從缺時,可調整獎金及名額。民國95年12月初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決選結果。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活動查詢:
電話(02)23655615分機315陳小姐 /318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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