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屆  台 北 文 學 獎 徵 文 辦 法
一、徵文活動
  活動主旨
  鼓勵市民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發掘並記錄本市人文
  風貌,特舉辦第八屆「台北文學獎」。

  主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 民國 94 年 12 月 15 日 起開始收件,至 95 年 2 月 8 日 止,逾期恕不受理。
  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網路報名:於 95 年 2 月 8 日 晚上 12 時截止。
  徵選類別:分「競賽類」與「年金類」

(一)競賽類 - 市民組:
• 參加辦法: 採郵寄或網路報名。參加者可至「秋之興台北文學季—第八屆台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線上報名,或 下載報名表 ,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郵寄「台北郵政 79-25 號信箱「第八屆台 北文學獎」收。
• 徵文對象: 不拘,凡愛好文學創作者皆可參加。
• 徵文主題: 「面向海洋」 - 台北位居亞太交通輻軸之樞紐地位,在海洋文化發展過程中從未缺席,台北城市也因此兼融了各方文化元素,接收了海洋精神之啟發,形成其獨樹一幟、開闊的文化特性。為呼應今年的台北與海洋文化年,並期許台北城市能繼續以廣納百川之態度,迎向未來挑戰,故以「面向海洋」為題,邀集市民一同撰寫台北城市裡人、事、物的海派性格、海洋般壯闊的夢想、以及多元的人文內涵。
• 作品體例: A. 散文: 2,000 字至 4,000 字 B. 現代詩: 20 行以內 C. 古典詩:絕句、律詩均可。
• 獎勵名額: 各體例取首獎 1 名、優選 3 名、佳作 8 名,共 36 名。
• 獎勵方式: 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及獎座外,主辦單位亦提供作品發表管道,將得獎作品出版成專書及筆記書,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成海報,張貼於台北市捷運或公車內。
• 獎金說明:
散文 首獎頒發獎金 10 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 6 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 2 萬元,獎座一座。
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 5 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 2 萬 5 千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 8 千元,獎座一座。
古典詩 首獎頒發獎金 5 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 2 萬 5 千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 8 千元,獎座一座。

(二)競賽類 -青春組
• 參加辦法: 採郵寄或網路報名。參加者可至「秋之興台北文學季—第八屆台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線上報名,或 下載報名表 ,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郵寄「台北郵政 79-25 號信箱「第八屆台北文學獎」收。
• 徵文對象: 2 歲至 18 歲之在學學生(限以中華民國 76 年 1 月 1 日後出生,至 82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者且必須是在學學生)。

• 徵文主題: 不拘,由投稿者自由發揮。
• 體例: A. 故事寫作: 4000 字以內 B. 現代詩:現代詩 20 行以內。
• 獎勵名額: 各體例取首獎 1 名、優選 3 名、佳作 8 名,共 24 名。
• 獎勵方式: 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及獎座外,主辦單位亦提供作品發表管道,將得獎作品出版成專書及筆記書,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成海報,張貼於台北市捷運或公車內。
• 獎金說明:
故事寫作 首獎頒發獎金 8 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 5 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 1 萬 6 千元,獎座一座。
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 4 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 2 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 6 千元,獎座一座。

(三)年金類 -- 「台北文學年金」獎助計畫
  • 對象:業餘及職業作家。
  • 名額:入圍 4 名,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從其中評 選出兩名文學
   年金得主。
  • 年金類申請辦法:申請人必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寫作主題須與
   台北有關,文體不拘;計畫內容須能印成一本書,申請時並附部份作品提供審
   查。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
  • 寫作規模: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至少 6 萬字,新詩至少 30 首。
  • 年金類獎勵名額及頒發獎項:入圍 4 名,每名獎金 10 萬元。一年內決審評選
   出 2 名文學年金得主,每人致贈獎金 30 萬,獎座乙座。
  • 年金給付方式:分入圍、得獎兩階段。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
   訂 議定書後頒發獎金 10 萬元,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得獎者頒發
   獎金 30 萬元。如未依限時完成寫作計畫時,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金 10 萬元。

二、 參選者資格說明
●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 競賽類參選者以未獲省級以上,或各大報章雜誌社、基金會所舉辦之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首獎(含歷屆臺北文學獎得主)為評選對象。且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

●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



三、評選作業

● 競賽類及年金類均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四、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95 年 4 月公佈得獎名單及舉行頒獎典禮

五、 注意事項


● 得獎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台北市(代表機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台北市(代表機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 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但每項以乙篇為限。

●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 若採郵寄報名,參選作品為打字者以 A4 紙張列印 1 份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得獎者請於公布名單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

●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報名聯絡電話:( 02 ) 23369926 楊 小姐 傳真號碼:( 02 ) 23084432

來源:http://www.t-literature.gotdns.com/priz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