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漁鄉」新詩、散文徵稿簡章
-屏東縣黑鮪魚文化觀光季徵文活動
一、主旨:為屏東縣黑鮪魚文化觀光季暖身造勢,增加活動文化內涵,並鼓勵文學創作。
二、辦理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局
三、徵選類別及鼓勵
類 別 錄 取 名 次 與 鼓 勵 作 品 規 格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1以3,000字至6,000字為原則。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佳作:獎金新台幣5,000元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1不得少於二十行為原則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佳作:獎金新台幣2,000元
四、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各取五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五、實施方式:
(一) 參加對象: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作品需反映屏東縣東港人文、風土民情者。
(二) 送件日期:即日起至94年4月15日止。
(三) 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課。
參選作品請附上電子檔資料(磁片或光碟)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 簡章請向屏東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六、注意事項:
(一) 作品電腦繕打以14級字型,A4紙張直式,文字橫式編排列印,如手寫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作品不得署名。
(二) 參賽作品需為曾得獎、發表出版之作品,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即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予以追回。
(三) 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四) 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
七、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三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審。
八、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一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
九、得獎作品印刷圖書,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