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org.tw/spage/2005art/art.htm
2005行天宮人文系列『行天宮人文獎』 全國美術創作比賽 簡章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壹、活動目的: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
貳、比賽類別:1. 水墨畫(含彩墨畫;限直式)。
2. 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參、組別年齡:少年組: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青少年組:民國76年1月1日以後至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成人組: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肆、參賽辦法:
(一)初審(限以照片送件)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本黏貼於參賽作品照片(8×10吋照片一張)後面,
連同副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方式郵寄主辦單位(報名必備資料不齊或作品照片
規格不符,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4年05月30日至6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5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
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全國美術創作比賽主辦單位收
4. 作品主題:關懷與奉獻
5. 作品規格: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A. 少年組 —約68cm×68cm
B. 青少年組、成人組(含大專社會)—約68cm×136cm
(2)西 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A. 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計54cm×38cm
B. 青少年組、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水彩78cm×54cm、油畫40號、平面設計78cm×54cm
6. 初審結果將於94年6月25日(週六)行天宮網站公佈,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敬請密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送作品原件參賽)【決審日期:94年08月28日】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4年8月26-27日(每日10:00-12:00;13:00-16:00)將原作品
(請於作品後面註明組別、姓名)送達【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吉林畫廊】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全國美術創作比賽主辦單位收
2. 作品須裱褙裝框(水墨畫一律裱褙、西畫一律裝框;裝框時勿使用玻璃材質,請以壓克力代替)。
3. 未依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伍、參賽須知:
一、每人以一件作品照片(8×10吋照片一張)參賽,並以掛號郵寄。原則以一人一個信封一件為主。
團體報名者應一件一信封個別裝袋,再以大信封裝袋掛號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二、參賽者不限國籍,身分認定,以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上所載資料為準。
三、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五、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
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六、本會為了長期公益展覽之用,將典藏部份得獎作品(由評審及本會共同決定),並針對作品外框酌量補助材料
費用,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七、各項獎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外籍20﹪)稅金。
八、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內領取獎學金、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九、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學金名額。
十、決審作品經評定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
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日後公佈)由得獎者自行領回(典藏部份除外),
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十一、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陸、評審: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擔任評審,得獎作品均由初審、決審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柒、附則:本簡章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議決得修改之。
捌、得獎公佈(暫定):94年09月02日(五)於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玖、作品展(暫定)
8月30日-9月08日在吉林畫廊展出。【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未得獎作品者,於94年9月5日-9月7日在吉林畫廊領回作品,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10:00-12:00;13:00-16:00)】
9月12日-10月1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總館、恩主公醫院兩場地同時展出。
拾、頒獎典禮(暫定)
1. 時間:94年10月1日(週六)10:00-12:00。
2. 地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總館四樓禮堂。
2005行天宮人文系列『行天宮人文獎』 全國美術創作比賽 簡章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壹、活動目的: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
貳、比賽類別:1. 水墨畫(含彩墨畫;限直式)。
2. 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參、組別年齡:少年組: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青少年組:民國76年1月1日以後至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成人組: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肆、參賽辦法:
(一)初審(限以照片送件)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本黏貼於參賽作品照片(8×10吋照片一張)後面,
連同副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方式郵寄主辦單位(報名必備資料不齊或作品照片
規格不符,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4年05月30日至6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5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
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全國美術創作比賽主辦單位收
4. 作品主題:關懷與奉獻
5. 作品規格: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A. 少年組 —約68cm×68cm
B. 青少年組、成人組(含大專社會)—約68cm×136cm
(2)西 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A. 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計54cm×38cm
B. 青少年組、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水彩78cm×54cm、油畫40號、平面設計78cm×54cm
6. 初審結果將於94年6月25日(週六)行天宮網站公佈,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敬請密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送作品原件參賽)【決審日期:94年08月28日】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4年8月26-27日(每日10:00-12:00;13:00-16:00)將原作品
(請於作品後面註明組別、姓名)送達【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吉林畫廊】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全國美術創作比賽主辦單位收
2. 作品須裱褙裝框(水墨畫一律裱褙、西畫一律裝框;裝框時勿使用玻璃材質,請以壓克力代替)。
3. 未依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伍、參賽須知:
一、每人以一件作品照片(8×10吋照片一張)參賽,並以掛號郵寄。原則以一人一個信封一件為主。
團體報名者應一件一信封個別裝袋,再以大信封裝袋掛號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二、參賽者不限國籍,身分認定,以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上所載資料為準。
三、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五、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
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六、本會為了長期公益展覽之用,將典藏部份得獎作品(由評審及本會共同決定),並針對作品外框酌量補助材料
費用,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七、各項獎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外籍20﹪)稅金。
八、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內領取獎學金、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九、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學金名額。
十、決審作品經評定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
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日後公佈)由得獎者自行領回(典藏部份除外),
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十一、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陸、評審: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擔任評審,得獎作品均由初審、決審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柒、附則:本簡章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議決得修改之。
捌、得獎公佈(暫定):94年09月02日(五)於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玖、作品展(暫定)
8月30日-9月08日在吉林畫廊展出。【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未得獎作品者,於94年9月5日-9月7日在吉林畫廊領回作品,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10:00-12:00;13:00-16:00)】
9月12日-10月1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總館、恩主公醫院兩場地同時展出。
拾、頒獎典禮(暫定)
1. 時間:94年10月1日(週六)10:00-12:00。
2. 地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總館四樓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