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 「後山文學獎」徵文辦法
【2005/01/10 聯合報】

主 辦:台東縣政府、台東縣文化局

協 辦:聯合報副刊、台東縣後山文化工作協會

主題須與花東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相關

獎項及獎額:作品限新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三十行,總字數五百字以內,每人限應徵一首。

第一獎一名 獎金八萬元,獎牌一面。

第二獎一名 獎金四萬元,獎牌一面。

第三獎一名 獎金二萬元,獎牌一面。

優勝獎三名 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前三獎作品,將刊登於聯合報副刊、聯合新聞網(udn.com),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不另支稿費。

應徵條件:

●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者。

收件:即日起至三月底。

揭曉:五月上旬。

徵選規定: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結集出書,或於都蘭文化節鐫刻作品於都蘭山詩路,不另致酬。

●得獎作品若屬抄襲、代筆,參賽者需付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及獎牌。

●作品可打字列印,或以無銜名之有格稿紙書寫。請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紙書寫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及簡歷。

●郵寄時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後山文學獎」,一律掛號寄至「(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副刊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