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長篇愛情小說6-10萬字創作比賽
參加資格:對愛情文學或BL愛情創作有興趣,有志加入文學創作者。
徵稿宣傳時間:2004.11.25
稿件開始上傳時間:2004.12.10~2005.2.28(截稿)
活動時間:
初選:2005年3月15日
決賽:2005年3月20日
得獎名單公佈日:2005年3月30日
稿件規格:
1.文體:小說形式,需分章節,字數需達 6萬~10 萬字(含全形標點符號,為WORD實際計算數字。)

2.語言:中文(繁體)

3.題材:只要是動人的愛情故事,不分古今中外,皆可報名。
若創作內容為BL,請於決定小說名稱前標示上BL字樣。
例:(BL)青春人日記

4.型式︰依徵稿條件,於指定活動網站上依照上稿階段、程序將原創稿件張貼於網站上。

參賽辦法:
1.欲參賽者先前往本活動官網【我要報名】專區登錄個人資本資料,並依照本活動官網規定完成各項報名手續,並簽定參加同意書。
設籍台灣民眾:請在本活動官網登錄報名,爾後亦請在本站進行線上創作(上傳)。

2.字數未達標準
活動開始後於截稿前,參賽者須上稿全文完畢,字數未達標準或故事未完結,不列入競賽。在截稿日前,所有文稿內容均可修改,且不限修稿次數。
唯修改小說名稱,該文章所有點閱率歸零計算。

3.進入決選者必須上網登錄入圍感言,並配合主辦單位各項行銷媒體廣宣行程活動。

4.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所制定參賽規範,若有任何違反情事發生,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評選方式:
1. 流程:
初選: 針對投稿者,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內部編輯團隊進行初步篩選,選出25篇作品進入複選。
※未進入複選之參賽作品,將自活動網站資料庫中移除。
決賽: 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成立一4人專業評審團隊,並邀請民眾均熟悉之文學作家、學者、藝文界人士、媒體人士擔任決賽評審成員,共計10篇作品在同一評選平台上進行最後競賽。

2.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 評選標準另案再提。

特別說明:
投稿者視為同意本評審辦法,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工作進程隨時修訂,修訂內容將另行補充公佈。
首獎 1 名 可獲得新台幣5萬元獎金、獎座、新書出版
二獎 1 名 可獲得新台幣4萬元獎金、獎座、新書出版
三獎 1 名 可獲得新台幣3萬元獎金、獎座、新書出版
佳作 7 名 可獲得新台幣2萬元獎金、獎座、新書出版
人氣獎 2 名 獎金新台幣1萬元

所有入圍初選作品均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享有優先出版權,得獎作品則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享有獨家永久出版權,出版後之版稅計算依雙方出版合約條件協議訂定。

※未得獎作品若獲得評審推薦,亦有機會集結出版(將個別私下通知)

參加義務:
1. 所有入圍初選作品,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擁有優先出版權,得獎作品則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享有獨家永久出版權。

2. 所有進入決選作品均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全權處理刊載、行銷、宣傳事宜,其著作權歸原創作人所有,出版權則由伊思儷超媒體、朔太科技依照出版相關事宜辦理。
參賽限制:
為符合小說創作精神,參賽者須遵守以下上稿原則。
1. 參賽稿件必由本人親自創作,文責自負。

2. 因應行政院新聞局於93年8月26日公佈之「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參賽稿件之內容不得有涉及色情、暴力、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及不符合本次活動徵文宗旨之情事,若經審閱,確認作品內容有違活動宗旨或善良風俗,主辦單位得以自行刪掉該稿件,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參賽稿件必須為從未以傳統印刷型式出版發行過之商品化作品,曾於網路公開發表但未曾發行、或亦曾參與其他文學獎但未得獎者不在此限。

4.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件一篇(以身分證字號為評判依據),但不可以集結多篇故事匯為一篇,創作內容必須頭尾內容相通。

5. 決選名單公布前,參賽者不得逕自發表或參選其他文學獎,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6. 為示公允,凡主辦單位、主辦網站、媒體協力單位、贊助單位之員工以及家屬,以及各階段評審委員及其家屬均不得參與此次競賽。

舉報制度:
為避免舞弊行為產生,將制定抄襲舉報制度並開放舉報,凡有抄襲嫌疑之稿件,或相關主協辦單位員工及其家屬所投稿件,一經查證屬實,將立即取消該報名者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