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
散文、新詩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小品文高中組限屏東縣在學或設籍參加,小品文國中、國小組限屏東縣境內學校學生參加。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特色、人文、風土民情(小品文主題不在此限)。
二、 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1式5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並在信封註明『第12屆大武山文學獎』及『參加類別』,網路報名與送件恕不受理。
四、簡章請向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索取或逕上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錄取名額:散文、新詩第1名、第2名、第3名各取1名,佳作2名;小品文高中組、國中組與國小組評審獎2名、優選3名、佳作10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六、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版面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以A4規格紙張列印裝訂,作品請附上電子檔資料(光碟);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徵選類別及獎勵

散 文:1.以3,000~5,000字為原則。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組。
第2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獎牌乙組。
第3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牌乙組。

新 詩:1.以40行內為原則。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
第2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
第3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組。
佳 作: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組。

小品文:1.高中組以1,000~1,500字為原則;國中組以800~1,200字為原則;國小組以500~800字為原則。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3.高中組限屏東縣在學或設籍;國中國小組限屏東縣在學學生。報名表請檢附身分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國小免附)
評審獎
高中組: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張。
國中組: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
國小組:獎金新台幣3,500元、獎狀乙張。
優選
高中組: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
國中組: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張。
國小組: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
佳作
高中組: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
國中組: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國小組: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注意事項】
1.得獎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2.獲獎之作品著作財產權屬屏東縣政府,如用於推廣教育、網際網路、圖書、電子書,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3.參賽作品須未曾得獎、未曾發表出版之作品,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參賽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4.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不清者等,作品將不評審;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
5.本文學獎徵件以一人創作為原則。
6.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
7.得獎作品由本府視經費情況出版,如經出版致贈得獎者作品集5冊。
8.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留底稿。
9.小品文國小組參賽者可填一名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以原參加學校編制內人員指導該校學生為限。
10. 指導學生得獎,將函文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發布敘獎及核發指導證明以玆勉勵。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
【頒  獎】得獎名單由承辦單位發佈新聞並另函通知得獎人,擇期公開頒獎。
【其  他】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依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聯絡人:沈維莘.聯絡電話:08-7360330轉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