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旨:
(一)2013年竹塹文學獎,徵求書寫風城故事、景色、校園、美食、旅行、產業等之文學作品。
(二)同時鼓勵在地人不限主題書寫創作,培養地方文學寫作人才。
二、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四、 徵選類別:
(一) 現 代 詩:送件篇數不限,惟作品總行數須滿40行,行數總數不足者,恕不收件。
(二) 童 詩:送件篇數不限,限國小六年級以下兒童參加。
(三) 青春散文:送件篇數以一件為限,每篇1200-6000字,限國中、高中(職)學生參加。
(四) 短篇小說:每篇5000-15000字,送件篇數以一件為限。
五、 參選資格:
(一)作品以中文書寫,且未曾發表。
(二)除書寫風城之篇章外,開放本地人(設籍、居住、就學、就業於新竹市者)不限主題自由創作。(須檢具相關證明)
(三)現代詩及短篇小說類近二年(2011、2012年)獲獎前三名作者,本年度恕不受理同一文類投稿。

六、 獎勵方式:(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 現代詩:第一名1名,獎金6萬元;第二名1名,獎金4萬元;第三名1名,獎金2萬元;佳作2名,獎金各1萬元。
(二) 短篇小說:第一名1名,獎金10萬元;第二名1名,獎金6萬元;第三名1名,獎金4萬元;佳作2名,獎金各2萬元。
(三) 童 詩:第一名1名,獎金1萬5千元;第二名1名,獎金9千元;第三名1名,獎金4千元;佳作9名,獎金各2千元。
(四) 青春散文: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第二名1名,獎金1萬5千元;第三名1名,獎金8千元;佳作5名,獎金各4千元。
(五)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5本(童詩得獎小朋友贈送10本);參選者可至本局網站瀏覽本年度得獎作品輯全文pdf檔案,童詩投稿贈送童詩得獎作品輯1本。
(六) 得獎者均頒贈獎盃1座、獎狀1紙。
七、 評選辦法:
(一)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情況下,調整得獎人數。
八、 報名方式:
(一)請至文化局網址http://www.hcccb.gov.tw下載簡章或寄回郵信封(註明索取簡章)至新竹市文化局亦可。(300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電話:03-5319756轉263)
(二)繳交資料:
(1)投稿作品1式4份。
(2)報名表1份。(如以參選資格第2項規定參賽者,另需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乙份)
資料未完備者,恕不受理。(作品中請勿出現個人資料)
請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並請於信封註明「竹塹文學獎」及「參選文類」。
九、 注意事項:
(一)請儘量採A4紙張,用電腦以直式橫書、word 14號標楷字體形式繕打,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以稿紙謄錄清楚。
(二)同一稿件,請勿重複投稿不同文類,例如同時投稿散文及短篇小說,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暨追回獎金、獎盃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或非獨立創作參選者。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四)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並對違反人求償專輯銷毀及修正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交由承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其出版權歸屬新竹市政府,著作權歸屬作者。惟新竹市文化局得永久於台灣地區,以任何形式(如上網、光碟、有聲出版、刊登書報雜誌、數位典藏、公車海報…等)無償使用其著作內容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不另支付酬勞、版稅。
(六)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七)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十、 結果公布:
(一) 童詩、現代詩及短篇小說類得獎名單將於102年8月公佈於本局網站。
(二) 青春散文類得獎名單將於102年11月公佈於本局網站。
十一、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102年5月1日(星期三)起至102年6月17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青春散文」類徵稿,截稿日期為102年9月16日(星期一)止。
十二、 頒獎日期:預計於102年12月頒獎,正確日期將另行公佈。
十三、 本簡章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