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首屆造福觀音徵文比賽】(8/9截止)
一、主辦單位:和南寺暨造福觀音文教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普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宗 旨:鼓勵創作能觸動心靈,使心靈淨化提昇的文學作品,為世界帶來
自然、喜樂、清新、和諧的信息。
四、徵文主題:秉持「造福觀音」造福人間的精神,創作涵蘊「簡樸‧無碳‧
有氧」新時代導向的文學作品。
五、主題說明:
‧造福觀音
民國七十一年開光的「造福觀音」,由景觀雕塑大師楊英風先生與和南寺開
山住持上傳下慶老和尚合力完成,是全國最大的觀音塑像,結合佛教與藝術之美的
國寶級雕塑。
以青山為蓮座,面如滿月,盈眼慈悲,終日凝睇東海的造福觀音,塑造與命
名緣起於上傳下慶老和尚祈願天下蒼生,見觀音的淳善莊嚴,能濡染菩薩大慈大悲
的內蘊,進而發菩提心,廣造福德,廣修智慧。近三十年來,造福觀音已成為東
海漁民的心靈燈塔,更給予無數的人們溫暖的心靈慰藉。
‧簡樸、無碳、有氧
簡樸──返樸歸真的世界新航向
無碳──消弭濁惡的社會新風氣
有氧──活力快樂的人生新主張
六、參加資格: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寫作。
七、徵文組別:
1.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2.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3.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
八、獎項:
首獎各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一面;
二獎各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一面;
三獎各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牌一面。
九、收件、截稿、揭曉、頒獎日期:
1.收 件:三月十五日起收件,至八月九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揭 曉:分兩階段揭曉。
第一階段:十一月五日揭曉各組決選入圍名單,名單刊登於和南寺及造福
觀音文教基金會網站。
第二階段:頒獎當天現場揭曉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決選入圍者,
可獲決選入圍獎狀及禮品一份。
3.頒 獎:十一月廿一日頒獎。地點:和南寺造福觀音藝術中心(花蓮縣壽
豐鄉鹽寮村191號)
十、評選作業:
1.主辦單位收件後,即刻編號,每篇作品皆以無記名方式送交評審。
2.分初審、決審兩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作家進行評審。
3.初審選出各組十名決選入圍作品,再由決選入圍作品中選出各獎項得獎作
品。(以上初審和決審,如作品水準不齊時,可由評審決議從缺)
十一、徵文辦法:
1.作品必須打字列印(字級14級),一式六份,並email至
vandana@indra-jala.com.tw。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2.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在報名表上寫明真實姓名、筆名、地址、電
話、生日、身分證字號、個人學經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3.來稿一律掛號郵寄「106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7號10樓 造福觀音文教
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
文獎」、「應徵新詩獎」 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十二、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
現,取消得獎資格。
2.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3.主辦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
4.所有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或轉載,
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網站時,不另支稿費。
5.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一、主辦單位:和南寺暨造福觀音文教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普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宗 旨:鼓勵創作能觸動心靈,使心靈淨化提昇的文學作品,為世界帶來
自然、喜樂、清新、和諧的信息。
四、徵文主題:秉持「造福觀音」造福人間的精神,創作涵蘊「簡樸‧無碳‧
有氧」新時代導向的文學作品。
五、主題說明:
‧造福觀音
民國七十一年開光的「造福觀音」,由景觀雕塑大師楊英風先生與和南寺開
山住持上傳下慶老和尚合力完成,是全國最大的觀音塑像,結合佛教與藝術之美的
國寶級雕塑。
以青山為蓮座,面如滿月,盈眼慈悲,終日凝睇東海的造福觀音,塑造與命
名緣起於上傳下慶老和尚祈願天下蒼生,見觀音的淳善莊嚴,能濡染菩薩大慈大悲
的內蘊,進而發菩提心,廣造福德,廣修智慧。近三十年來,造福觀音已成為東
海漁民的心靈燈塔,更給予無數的人們溫暖的心靈慰藉。
‧簡樸、無碳、有氧
簡樸──返樸歸真的世界新航向
無碳──消弭濁惡的社會新風氣
有氧──活力快樂的人生新主張
六、參加資格: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寫作。
七、徵文組別:
1.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2.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3.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
八、獎項:
首獎各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一面;
二獎各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一面;
三獎各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牌一面。
九、收件、截稿、揭曉、頒獎日期:
1.收 件:三月十五日起收件,至八月九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揭 曉:分兩階段揭曉。
第一階段:十一月五日揭曉各組決選入圍名單,名單刊登於和南寺及造福
觀音文教基金會網站。
第二階段:頒獎當天現場揭曉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決選入圍者,
可獲決選入圍獎狀及禮品一份。
3.頒 獎:十一月廿一日頒獎。地點:和南寺造福觀音藝術中心(花蓮縣壽
豐鄉鹽寮村191號)
十、評選作業:
1.主辦單位收件後,即刻編號,每篇作品皆以無記名方式送交評審。
2.分初審、決審兩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作家進行評審。
3.初審選出各組十名決選入圍作品,再由決選入圍作品中選出各獎項得獎作
品。(以上初審和決審,如作品水準不齊時,可由評審決議從缺)
十一、徵文辦法:
1.作品必須打字列印(字級14級),一式六份,並email至
vandana@indra-jala.com.tw。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2.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在報名表上寫明真實姓名、筆名、地址、電
話、生日、身分證字號、個人學經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3.來稿一律掛號郵寄「106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7號10樓 造福觀音文教
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
文獎」、「應徵新詩獎」 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十二、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
現,取消得獎資格。
2.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3.主辦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
4.所有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或轉載,
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網站時,不另支稿費。
5.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