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首屆馬祖文學獎】(8/15截止)
一.活動主旨
推動連江縣閱讀風氣,鼓勵文學創作,並藉由閱讀與謝作凝聚對馬祖的記憶,深耕文學土壤,使文學常駐
馬祖。
二.徵選主題
「印象馬祖」,作品須為與馬祖島嶼、文化、生活相關的印象、心得、感想等之文學表現。
三.參加對象
(一)一般大眾均可參加,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
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
之事實。
四.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1.請由此
2.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 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2009馬祖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09年08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每文類以1篇為限。來稿行數、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一)散 文:1500~2000字以內。
(二)新 詩:15~25行以內。
(三)圖文小品:500字以內小品,並附上相關/照片至少3張。
六.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散 文: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二)新 詩: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三)圖文小品:入選五名,每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連江縣政府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
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連江縣政府不需因此支付任何
費用。
(二)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五份(圖/照片請附貼於空白A4紙張上)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
稿底。本文學獎恕不退稿。
(三)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
上護照影本。
(五)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公布違
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2009年11月公佈得獎名單,並於《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一月號製作「2009馬祖文學獎」專輯。頒獎典禮另擇期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2009馬祖文學獎工作小組 執行單位: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服務電話:(02)2228-1626
一.活動主旨
推動連江縣閱讀風氣,鼓勵文學創作,並藉由閱讀與謝作凝聚對馬祖的記憶,深耕文學土壤,使文學常駐
馬祖。
二.徵選主題
「印象馬祖」,作品須為與馬祖島嶼、文化、生活相關的印象、心得、感想等之文學表現。
三.參加對象
(一)一般大眾均可參加,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
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
之事實。
四.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1.請由此
2.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 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2009馬祖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09年08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每文類以1篇為限。來稿行數、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一)散 文:1500~2000字以內。
(二)新 詩:15~25行以內。
(三)圖文小品:500字以內小品,並附上相關/照片至少3張。
六.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散 文: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二)新 詩: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三)圖文小品:入選五名,每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乙座。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連江縣政府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
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連江縣政府不需因此支付任何
費用。
(二)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五份(圖/照片請附貼於空白A4紙張上)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
稿底。本文學獎恕不退稿。
(三)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
上護照影本。
(五)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公布違
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2009年11月公佈得獎名單,並於《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一月號製作「2009馬祖文學獎」專輯。頒獎典禮另擇期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2009馬祖文學獎工作小組 執行單位: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服務電話:(02)2228-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