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第五屆浯島文學獎徵文企劃
壹、宗旨:
為推動地區寫作風氣,鼓勵全國民眾書寫金門,及讓《金門文藝》雜誌編輯內容更加豐富,特舉辦浯島文學獎徵文活動,藉由全民書寫,徵選優良文藝作品,提倡地方文學風氣,增加金門曝光率,同時推展地區文化與觀光。
貳、主辦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參、執行細則:
一、作業流程:
(一)籌備階段: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一日。
(二)徵選階段:三月一日至五月十五日。
(三)評選階段:
1初審:五月中旬。
2複審:五月下旬。
(四)公佈階段:七月上旬。
二、參選資格:凡本國國民皆可參加。
三、徵選類別:
(一)散文組:內容須與金門有關,以金門旅遊印象、金門鄉鎮書寫為主,字數以3000為度。
(二)小說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敘事符合金門當地背景,凡主題健康,內容可引發人心向上者,字數以4000~5000為度。
(三)新詩組:內容須與金門人文主題相關,共計3首,總行數90行~120行為原則,且需有總篇名。
四、獎額與獎項:各類組分別選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和獎牌。
(一)散文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二)小說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三)新詩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四)各組佳作十名,刊登於《金門文藝》雜誌上,稿酬從優。
(五)各類作品若未達決選標準,得予以從缺。
(六)以上得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本局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五、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查,由本局就全部參選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凡無任何違背審查條件者,皆可參加初審。
(二)初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初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初審委員會,負責稿件評審,並從全部投稿作品徵選出十三件參與複審。
(三)複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複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決審委員會評選,針對前項作品選出前五名優等作品。
(四)決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複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決審委員會評選,針對前五名優等作品選出前三名優勝,暨複審十名佳作。
(五)初審、複審須擬寫評審感言,每人一篇約五十字;各組決審須針對前三名擬寫評審意見,每篇約一百字。
(六)評審標準:
1散文組是否書寫金門相關題材。
2小說創作內容涵義如何?
3主題呈現,題綱擬定。
4文字表達,辭彚用語。
5文章精神,章節連貫。
六、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點:金門縣文化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六十六號)
七、揭曉及頒獎:
(一)決審後於金門縣文化局網站、金門日報、金門文藝雜誌公佈得獎名單。
(二)頒獎: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直式橫書,字體標楷體,14級字,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及附身份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各乙份。
(二)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並於封套上註明「第五屆浯島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稿傳遞至電子信箱 km.chung@msa.hinet.net ,收件主旨註明「第五屆浯島文學獎作品與作者姓名」。
(三)參選者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
(五)入選作品若經發現資格不符,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並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六)得獎作品得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出版權歸屬承辦單位,著作權屬作者。
(七)得獎作品將於《金門文藝》雜誌發表,不另支酬勞,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紙本出版、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除前三名得獎作品之外,各組佳作將發表於《金門文藝》雜誌,稿酬從優。
(九)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十)報名表格式如下:
來源:http://210.69.114.63/Active/Active.aspx?doctag=1392
壹、宗旨:
為推動地區寫作風氣,鼓勵全國民眾書寫金門,及讓《金門文藝》雜誌編輯內容更加豐富,特舉辦浯島文學獎徵文活動,藉由全民書寫,徵選優良文藝作品,提倡地方文學風氣,增加金門曝光率,同時推展地區文化與觀光。
貳、主辦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參、執行細則:
一、作業流程:
(一)籌備階段: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一日。
(二)徵選階段:三月一日至五月十五日。
(三)評選階段:
1初審:五月中旬。
2複審:五月下旬。
(四)公佈階段:七月上旬。
二、參選資格:凡本國國民皆可參加。
三、徵選類別:
(一)散文組:內容須與金門有關,以金門旅遊印象、金門鄉鎮書寫為主,字數以3000為度。
(二)小說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敘事符合金門當地背景,凡主題健康,內容可引發人心向上者,字數以4000~5000為度。
(三)新詩組:內容須與金門人文主題相關,共計3首,總行數90行~120行為原則,且需有總篇名。
四、獎額與獎項:各類組分別選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和獎牌。
(一)散文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二)小說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三)新詩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四)各組佳作十名,刊登於《金門文藝》雜誌上,稿酬從優。
(五)各類作品若未達決選標準,得予以從缺。
(六)以上得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本局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五、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查,由本局就全部參選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凡無任何違背審查條件者,皆可參加初審。
(二)初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初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初審委員會,負責稿件評審,並從全部投稿作品徵選出十三件參與複審。
(三)複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複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決審委員會評選,針對前項作品選出前五名優等作品。
(四)決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複審,每組由三人閱稿審核,合計九人組成決審委員會評選,針對前五名優等作品選出前三名優勝,暨複審十名佳作。
(五)初審、複審須擬寫評審感言,每人一篇約五十字;各組決審須針對前三名擬寫評審意見,每篇約一百字。
(六)評審標準:
1散文組是否書寫金門相關題材。
2小說創作內容涵義如何?
3主題呈現,題綱擬定。
4文字表達,辭彚用語。
5文章精神,章節連貫。
六、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點:金門縣文化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六十六號)
七、揭曉及頒獎:
(一)決審後於金門縣文化局網站、金門日報、金門文藝雜誌公佈得獎名單。
(二)頒獎: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直式橫書,字體標楷體,14級字,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及附身份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各乙份。
(二)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並於封套上註明「第五屆浯島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稿傳遞至電子信箱 km.chung@msa.hinet.net ,收件主旨註明「第五屆浯島文學獎作品與作者姓名」。
(三)參選者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
(五)入選作品若經發現資格不符,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並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六)得獎作品得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出版權歸屬承辦單位,著作權屬作者。
(七)得獎作品將於《金門文藝》雜誌發表,不另支酬勞,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紙本出版、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除前三名得獎作品之外,各組佳作將發表於《金門文藝》雜誌,稿酬從優。
(九)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十)報名表格式如下:
來源:http://210.69.114.63/Active/Active.aspx?doctag=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