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7年06月30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發表人: 高雄市文化局 開始日期: 2008/2/4 截止日期: 2008/6/30

一、宗旨
1908年,高雄港進行第一期築港工程,高雄港火車站擴建完成,西部縱貫線鐵路全線通車,高雄都市計畫也正式實施。這一年是高雄港市發展的重要的起始點,造陸築港工程擘畫啟動城市巨輪,把打狗港原始的礁石、沙洲、淺灘的景像,逐年塑造出先進優良的港景,一躍為今日國際大港;高雄市也從小漁村躍進成現代化的國際都會。
滄海變桑田,一轉眼間,高雄歷經百年歲月世代交替,適逢百年紀念,特訂定本計畫,鼓勵全市民一起書寫行過的高雄時代風雲,提筆見証城市風貌的流華光采、讓高雄一百年美麗風采再現,流傳萬古!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

三、截稿時間
即日起至97年06月30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四、參加資格:
凡愛好文學創作者皆可參加。

五、徵稿文類:散文
字數:4,000~6,000字。

六、創作主題:
1. 以時代變遷的角度,描寫高雄市百年來的發展,大至整個城市的歷史風貌,小至部落社區的遷徙、事件發生與影響、人物的成長與蛻變、產業興衰起落、生態景觀形成與流變;舉凡一間小店、一座廟宇、一條街道、一棵老樹,一個儀式…等,只要是感動人心的、真實的經驗可以見證城市的成長蛻變,都是書寫的內容。
2. 題目自訂。

七、徵選名額:入選,不分名次,徵選十二名。

八、獎額:每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

九、評審方式:
1.初審:
(1).本局就申請者所提送之參選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2).參選作品若發現有不實、偽造者,本局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2.決審:
(1).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知名作家等組成「2008風華高雄.百年書寫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2).評審日期:97年7月(暫定)。
(3).參賽作品若未達水準,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得從缺。
(4).評審結果由本局於評審會議決議後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5).得獎作品專輯出版:預定97年11月底完成。

十、徵選須知:
1.投稿作品請以中文新細明體12號,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電腦打字並編列頁碼,以A4紙張列印裝訂。
2.投稿作品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印製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字數不符規定、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
3.每人參加以一件為限。
4.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妥基本資料(格式如後),字跡務必端正清晰。
5.繳交資料:
(1).投稿作品(乙式八份)。
(2).申請表1份。
6.投稿作品僅受理「掛號郵寄」方式,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2008風華高雄.百年書寫」,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科收」。
7.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十一、相關規定:
1.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不全者,恕不予受理。
2.主辦單位得為入選作品作教育推廣、文宣之用,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3.為配合數位化作業系統,相關入選作品請以數位方式提供。書面資料A4格式製作;文字部分以word 格式存錄,若附圖像資料,請提供 JPG數位格式存錄。
4.參選作品嚴禁抄襲、假借他人名義等不法情事,作品須未曾以任何形式於媒體(含網路)公開發表者;經發現有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領獎者,將追回獎金,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5.本案獎金等請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十二、徵選辦法、報名表請於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及所屬各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文化局網站下載,網址:www.khcc.gov.tw洽詢電話:07-2225136分機8813

十三 、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照本局及其它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