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第二十四屆﹃中興湖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宗 旨 :為提倡校園文藝,鼓勵同學創作,厚殖人文涵養,特提高獎金並擴大徵文
對象,本屆增設「極短篇」、「詩歌歡唱」獎。期望青春、成長、歡樂的
記憶,以美學方式與中興湖意象相結合,為學校生涯增添華采。
二、徵 文 對 象 :凡大台中(含台中縣市、彰化、南投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均可自由參加。
三、獎 項 :
(1)現 代 詩:詩三首或長詩一首(六十行以上,一百行以下)。
(2)散 文:兩千字至五千字。
(3)小 說: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
(4)極 短 篇:以不超過二千字為原則。
(5)古典文學:包括古文、駢文、古典詩、詞、曲等。詩、詞、曲作品至少三首。
(6)文學評論:以不超過一萬五千字為原則,並請附上評論作品。
(7)報導文學:以不超過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8)詩歌歡唱:由中文系另擇期舉行,參加辦法見中文系網頁。
以上一至七類(不含詩歌歡唱),每人每類以應徵一篇作品為限。
四、獎 勵 :每類(一至七類)擇優錄取前三名,頒贈獎牌及獎金:
第一名:小說七萬元、散文五萬元、現代詩四萬元、其他(四至七類)兩萬元
第二名:一萬元
第三名:六千元
另錄取佳作若干名,頒贈獎狀及獎金一千元。
五、收 件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截止。
六、評 選 :敦請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評審。
七、揭 曉 :預定九十六年五月四日公開揭曉,並擇期公開頒獎。
八、出 版 :獲獎作品將彙印專集,凡參加徵文者均獲贈一冊。
九、應 徵 注 意 事 項 :
(一)稿件需不具名,一律以word排版、A4規格、12號字體、橫排,以電腦
列印,並附磁片。
(二)請另以稿紙一張,書明應徵類別、真實姓名、就讀學校、系級、電話、
、地址、e-mail、學生證影本,附訂於作品封面之上。
(三)凡抄襲、頂用他人名義,或已發表之作品,請勿應徵。
(四)應徵稿件不論錄取與否,皆不退稿。
(五)來稿請註明﹁應徵稿件﹂,郵寄或親交中興大學中文系辦公室。
地址: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中興大學中文系
電話:04-22857078
e-mail:chinese@dragon.nchu.edu.tw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相關辦法可上:http://www.nchu.edu.tw/~chinese 查詢)

主辦單位:中興大學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