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文建會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主 旨:
雖然沒有亮麗的外表,但心中卻是燦爛而有陽光,細心雕琢著人生的每一個環節,透過創作刻畫人生不同的境遇,記錄人性的愛恨嗔癡,藉由文字的抒發,展現身心障礙朋友豐沛的創作動力與感性的內心世界。
一、徵文時間:95年7月15日至95年10月15日(郵戳為憑)
二、創作形式:1.短篇小說:3000字以內
2.新詩:15行以內
3.散文:1500字以內
4.手工繪本:插畫及500字以內之文字
三、比賽項目:
1.動心故事:圍繞在生命的人事物,心中起伏的情感與脆弱,交織成許多動人的故事。(以小說形式投稿,3000字以內)
2.動人心語:任意揮灑的創意,令人耳目一新的新詩作品。(為鼓勵更多身心障礙創作新人參與,此組限過去未曾在歷屆文薈獎獲獎之身心障礙者參加,以新詩形式投稿,15行以內)
3.動聽書聲:一本好書如何觸動人心、引發思考?分享對你最具意義的一本書,讓它持續影響感動他人。(以散文形式投稿,1500字以內)
4.動感手繪:以手工繪本形式表現身心障礙者的心靈世界。(500字以內之文字,輔以插畫一到五幅,編成繪本)
四、參加對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五、獎勵辦法:
1.動心故事: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十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八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二萬元
2.動人心語: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元
3.動聽書聲: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五千元
4.動感手繪: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五千元
5. 各類組前三名之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琉璃獎座一座
6. 榮獲各類組之佳作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獎牌一面。
7. 得獎作品將擇期、擇稿刊播於各媒體。
※註:得獎者依法扣繳獎金百分之十的所得稅
六、頒獎儀式:擇於95年12月10日(星期日)
(註:時間為暫定,確認後另行通知)
七、評審辦法:
1.稿件收到後立即編號封籤,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評審過程皆由評審委員經開會討論及投票產生結果,若稿件不具相當水
準,經評審委員三票以上同意則可考慮從缺。
3.評審委員可依稿量多寡決定評審方式。
4.由評選委員召開評審會議決議之。
八、注意事項:
1.自民國95年7月15日起開始收件。
2.應徵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等刊物及有聲出版品發表或出版。
3.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不同類組,唯每類組限參賽一篇。
4.參賽者請向各單位索取活動報名表格,或附回郵信封向承辦單位來信索取簡章,可自行影印。內含參賽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不含重大傷病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真實姓名、筆名、聯絡地址、電話、參賽類別、參賽資格、殘障類別、殘障程度。
5.參賽作品可使用稿紙或電腦列印並以中文撰寫清楚,稿件中除創作題目及內文外,禁止撰寫作者姓名或任何非相關之文字或圖形。
6.視障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磁片方式投稿。
7.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8.活動得獎名單訂於95年12月9日星期六(暫訂)公佈於民生報,並將個別通知。
9.評審結果公佈後,如得獎者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有權追回獎金及獎牌。
10.來稿時請在信封外特別註明參賽類別,並一律以掛號郵寄:
100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愛盲文教基金會徵文組》。
11.獲選的作品其著作權歸創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具使用(或出版)一次之權力,並享再使用(或出版)之優先簽約權利。.
12.本辦法若有未盡合宜之處得以隨時修訂並公布。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 琉璃工房、台北之音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第七屆文建會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徵 文 活 動 報 名 表
參賽類別 編 號 (本列免填)
參賽題目
姓 名 筆 名
身分證字號 聯 絡 電 話 白天:行動: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障礙類別 障礙程度
¤ 附註1參賽者請附上殘障手冊和身份證影印本。
¤ 附註2.唯每份報名表只能填寫一份參賽作品,若參賽者參加不同類組請加附報名表。
¤ 報名處: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100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徵文組收
電話:(02)2361-6663 傳真:(02)2375-3976
¤本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證 件 黏 貼 處 (請浮貼)---------------------
第七屆文建會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參 賽 切 結 書
立書人 ___________
保證送件參賽之作品___________(作品名稱),從未在任何報章雜誌(含國內外)刊物及有聲出版品發表或出版,特立此書為證。如有被人舉證舉發或經發現,本人願無條件放棄參賽,並將得獎獎金退回。
立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主 旨:
雖然沒有亮麗的外表,但心中卻是燦爛而有陽光,細心雕琢著人生的每一個環節,透過創作刻畫人生不同的境遇,記錄人性的愛恨嗔癡,藉由文字的抒發,展現身心障礙朋友豐沛的創作動力與感性的內心世界。
一、徵文時間:95年7月15日至95年10月15日(郵戳為憑)
二、創作形式:1.短篇小說:3000字以內
2.新詩:15行以內
3.散文:1500字以內
4.手工繪本:插畫及500字以內之文字
三、比賽項目:
1.動心故事:圍繞在生命的人事物,心中起伏的情感與脆弱,交織成許多動人的故事。(以小說形式投稿,3000字以內)
2.動人心語:任意揮灑的創意,令人耳目一新的新詩作品。(為鼓勵更多身心障礙創作新人參與,此組限過去未曾在歷屆文薈獎獲獎之身心障礙者參加,以新詩形式投稿,15行以內)
3.動聽書聲:一本好書如何觸動人心、引發思考?分享對你最具意義的一本書,讓它持續影響感動他人。(以散文形式投稿,1500字以內)
4.動感手繪:以手工繪本形式表現身心障礙者的心靈世界。(500字以內之文字,輔以插畫一到五幅,編成繪本)
四、參加對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五、獎勵辦法:
1.動心故事: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十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八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二萬元
2.動人心語: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元
3.動聽書聲: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五千元
4.動感手繪: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佳 作/五名 各得獎金一萬五千元
5. 各類組前三名之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琉璃獎座一座
6. 榮獲各類組之佳作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獎牌一面。
7. 得獎作品將擇期、擇稿刊播於各媒體。
※註:得獎者依法扣繳獎金百分之十的所得稅
六、頒獎儀式:擇於95年12月10日(星期日)
(註:時間為暫定,確認後另行通知)
七、評審辦法:
1.稿件收到後立即編號封籤,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評審過程皆由評審委員經開會討論及投票產生結果,若稿件不具相當水
準,經評審委員三票以上同意則可考慮從缺。
3.評審委員可依稿量多寡決定評審方式。
4.由評選委員召開評審會議決議之。
八、注意事項:
1.自民國95年7月15日起開始收件。
2.應徵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等刊物及有聲出版品發表或出版。
3.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不同類組,唯每類組限參賽一篇。
4.參賽者請向各單位索取活動報名表格,或附回郵信封向承辦單位來信索取簡章,可自行影印。內含參賽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不含重大傷病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真實姓名、筆名、聯絡地址、電話、參賽類別、參賽資格、殘障類別、殘障程度。
5.參賽作品可使用稿紙或電腦列印並以中文撰寫清楚,稿件中除創作題目及內文外,禁止撰寫作者姓名或任何非相關之文字或圖形。
6.視障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磁片方式投稿。
7.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8.活動得獎名單訂於95年12月9日星期六(暫訂)公佈於民生報,並將個別通知。
9.評審結果公佈後,如得獎者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有權追回獎金及獎牌。
10.來稿時請在信封外特別註明參賽類別,並一律以掛號郵寄:
100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愛盲文教基金會徵文組》。
11.獲選的作品其著作權歸創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具使用(或出版)一次之權力,並享再使用(或出版)之優先簽約權利。.
12.本辦法若有未盡合宜之處得以隨時修訂並公布。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 琉璃工房、台北之音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第七屆文建會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徵 文 活 動 報 名 表
參賽類別 編 號 (本列免填)
參賽題目
姓 名 筆 名
身分證字號 聯 絡 電 話 白天:行動:
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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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類別 障礙程度
¤ 附註1參賽者請附上殘障手冊和身份證影印本。
¤ 附註2.唯每份報名表只能填寫一份參賽作品,若參賽者參加不同類組請加附報名表。
¤ 報名處: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100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徵文組收
電話:(02)2361-6663 傳真:(02)2375-3976
¤本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證 件 黏 貼 處 (請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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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賽 切 結 書
立書人 ___________
保證送件參賽之作品___________(作品名稱),從未在任何報章雜誌(含國內外)刊物及有聲出版品發表或出版,特立此書為證。如有被人舉證舉發或經發現,本人願無條件放棄參賽,並將得獎獎金退回。
立書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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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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