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與徵件辦法
1. 徵文主題:題目可自定,可以用模擬家書的方式,或是以家書引發的相關經驗為主題寫作,每一篇兩千字,字數2000至2500字。
2. 應徵條件: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出版者。
3. 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兩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兩名,獎金壹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原則上十名,獎金各肆千元;獎狀一紙。
4. 來稿方式:
請以電腦列印(A4紙、橫書、細明體、全形標點符號,並附磁片),稿末須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聯絡電話、e-mail、200字以內簡歷及身分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100北市紹興北街八號三樓之二,外省臺灣人協會收。(稿件須在信封上註明「《榮民與外省族群家書》徵文活動」)
5. 徵件辦法:
鼓勵參賽者提供兩岸親人往來家書或相關文物之原件或數位照片,供主辦單位翻拍、複製、展覽。如徵文未入選,但提供文物經主辦單位認為有展覽價值者,將另致薄酬。【相關文物在掃描複製後,原件掛號寄還所有人】
6. 收件、截稿、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05年9月30日開始
截止:2005年11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05年11月25日
贈獎:俟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7. 評選規定: ‧評審過程由本社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社追回獎金及獎座。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8. 入選作品將由外省臺灣人協會刊登於網站、集結成書,或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請見徵文活動blog網站http://blog.yam.com/letter2006與外台會網站http://www.voicefree123.org.tw
10. 專案信箱:letter2006@gmail.com
11. 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外省臺灣人協會、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財團法人民主基金會
1. 徵文主題:題目可自定,可以用模擬家書的方式,或是以家書引發的相關經驗為主題寫作,每一篇兩千字,字數2000至2500字。
2. 應徵條件: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出版者。
3. 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兩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兩名,獎金壹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原則上十名,獎金各肆千元;獎狀一紙。
4. 來稿方式:
請以電腦列印(A4紙、橫書、細明體、全形標點符號,並附磁片),稿末須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聯絡電話、e-mail、200字以內簡歷及身分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100北市紹興北街八號三樓之二,外省臺灣人協會收。(稿件須在信封上註明「《榮民與外省族群家書》徵文活動」)
5. 徵件辦法:
鼓勵參賽者提供兩岸親人往來家書或相關文物之原件或數位照片,供主辦單位翻拍、複製、展覽。如徵文未入選,但提供文物經主辦單位認為有展覽價值者,將另致薄酬。【相關文物在掃描複製後,原件掛號寄還所有人】
6. 收件、截稿、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05年9月30日開始
截止:2005年11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05年11月25日
贈獎:俟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7. 評選規定: ‧評審過程由本社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社追回獎金及獎座。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8. 入選作品將由外省臺灣人協會刊登於網站、集結成書,或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請見徵文活動blog網站http://blog.yam.com/letter2006與外台會網站http://www.voicefree123.org.tw
10. 專案信箱:letter2006@gmail.com
11. 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外省臺灣人協會、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財團法人民主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