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去非碩論 第三章:以聯想語法為基礎的修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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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以聯想語法為基礎的修辭系統
第一節:「聯想活動」的學理基礎
【第一目】聯想活動:最傑出的藝術本領
無論在創作階段或讀者的閱讀評賞,「聯想活動」(the activities of associative thanking)都居於顯著、主要的地位。德國哲學家黑格爾(Hegel, Georg Wilhelm F. 1770-1831)認為藝術作品都是心靈的產物,需要一種主體的創造活動,而這種創造活動,正是藝術家的「想像」(imagination)。透過想象的創造活動,藝術家在內心中把絕對理性轉化為現實形象,成為最足以表現他自己的作品,這種「活動」就叫作「天才」或「才能」,是藝術家最傑出的藝術本領。(註1)
【第二目】聯想活動的心理學屬性:
(1)聯想性思考(associative thinking)與開放式思考(open-system thinking)
對於「思考」的性質,心理學家歷來有「活動歷程說」和「心理能力說」兩派見解(註2)。前者以美國心理學家杜威(Dewey,1910)為代表,杜威從思考的功能的觀點分析思考的產生,乃起因於困惑和疑難的情境,當個人處於困難情境中,不能以既有的習慣和經驗作為有效適應時,他必須經由搜尋、探索、分析、嘗試等各種可能的途徑以獲取資料,來消除困惑解決疑難,直到目的達成,思考的心理活動歷程才告一段落。後者以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JP.Guilford,1910)為代表,吉氏採取智力多因論的看法,認為智力是很多種能力的複合體,而思考則是它的表現(進行)方式。按戈式主張,人類的智力可概分為五大類的「心理能力」:(1)記憶(memory)的能力(2)認知(cognition)的能力(3)聚歛思考(convergent thinking)的能力(4)擴散思考(divergent thinking)的能力(註3)(5)評價(evaluation)的能力,這五類都是心理活動的態樣,但顯然地,前兩者屬於記憶和理解的能力,後三者則屬於思考的模式和能力。
「思考」(thinking)是整個心理活動的歷程,在歷程中個人僅以記憶和經驗去處理各種符號及心象間的關係。在心理學上,「想象」是思考的一種類型,性質上屬於聯想性思考和開放式思考。就藝術家的創作活動而言,所謂的「想像」(包含聯想和靈感),無疑是一聯串的心理活動歷程。「聯想」(亦即「聯想性思考」),係指其思考是由偶然的意念所引起,既無現實目的或待解決問題,思考時無邊際也無方向,由前一個意念引出後一個意念,如此呈現水平地跳耀,擴展開來,亦即所謂的「水平思考」。而「靈感」,黑格爾認為那是「想象活動過程中,和完成作品的過程中,技巧的運用。」
批評性思考和推理性思考,則屬於批評家的思考方式。批評性思考應用在批評家對藝術作品的評鑑,因為批評家必須找出可資依據的標準或規範(方法論),對藝術作品從事價值性的判斷(優劣的評鑑);推理性思考則為批評家在面對藝術作品時,經常使用的解讀方法,批評家必須根據已有的知識和經驗,進行設證和論證,透過歸納和演繹,推定出結論。至於閱聽者,雖然某種程度上也是「廣義的批評家」,但是閱聽者面對藝術作品時,比較偏重直觀的感覺和審美的欣賞。
(2)聯想的三種心理歷程:感官心像、記憶心像、創造心像
在心理學領域裡,「想像」(心像)(imagine)「是指不憑感官只憑記憶而使經驗過的事物在腦海中重現的一種現象」,這種事物重現通常有三種心理歷程(註4):

當前存在的物體經由各種感覺器官(視、聽、嗅、味、觸覺)的通路,在心理形成各種物像。根據感官構成的物像,所產生的知覺經驗,使個體知曉物體是什麼,具有哪些特徵。

沒有具體的物像在面前,單憑記憶而使經驗過事物的像,在意識中浮現起來。如沈三白〈兒時記趣〉裡,對於同年時期,觀察蟲蟻蚊蚋的記憶。

即使連經驗中並不存在的事物,在思考歷程中也有產生新想像的可能,我們常說「意想天開」、「別出心裁」所指的正是這種「創造心像。」
在「想像」的心理歷程中,「創造心像」對於藝術家是比較有用處的,能夠不斷地推陳出新,藝術生命才能延續下去。
【第三目】聯想活動的美學屬性:
(1)知識的兩種形式
義大利美學家克羅齊(B‧Croce,1866~1952)說:「知識有兩種形式,不是直覺的(直觀的;intuitive)(註5),就是邏輯的(論理的;logical);不是從想像(imagination)得來的,就是從理智(intellect)得來的…;總之,知識所產生的不是意象(心象)(imagine),就是概念(concept)。」(註6),克羅齊標舉出知識的兩種形式,這兩種形式同時意味著兩種不同的來源(想像和理智)、性質(直覺的和邏輯的)和產出物(意象和概念)。克羅齊在論及「直覺與聯想」時,進一步提出直覺「與其說是單純的感受,不如說是諸感受品的聯想」,他把聯想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記憶性質的「記憶的聯絡、有意識的回想」,另一類則是創造性質的「創造的聯想」(賦予形式的、建設的、分辨的聯想)(註7)。
(2)「想像」:形成美感的重要的「心理要素」
「刺激、個體、反應」是心理學上研究個體行為的三個基本的變項,「個體從對刺激的感受到反應的表出,必須經過生理的與心理的兩種歷程,生理歷程得到的經驗為感覺,心理歷程得到的經驗為知覺。感覺為形成知覺的基礎,前者係由各種感覺器官(如眼、耳)獲得訊息,後者則是對感官得來的訊息給予分析解釋。」(註8)
「想像」在美學裡,是形成美感的重要的「心理要素」(註9)。就藝術家的創作活動而言,想像的實質乃是建立在過去的表象記憶(形象)和美感經驗(思維)的基礎之上,經由形象的再現、重組與改造所產生的心理活動過程;在想像的整個過程中,感官的感覺(sense)和大腦的理解(comprehend)相互聯結(associate)起來,換個角度來說,就是把感觀的知覺所觸及的形象(藝術作品的形式)以及心靈的思維活動所產生的理解和情感(藝術作品的內容)融會貫通成為一個整體。
貳:「聯想活動」的心理學類型與修辭格間的關聯
由當前感知的事物回憶起有關的另一件事物,或由想起的一件事物又引起另一件事物,都是聯想。客觀事物是相互聯繫的,它們在反映中也是相互聯繫著,在大腦的「感覺聯合中樞」(sensory association area)形成「暫時聯繫」,聯想是暫時聯繫的復活,它反映了事物的相互聯繫。
在心理學領域裡,「聯想」的初級形式為「簡單聯想」:包含「接近聯想」、「類似聯想」、「對比聯想」和「關係聯想」和「感官聯想」,較高級的形式為「複雜聯想」,則有「再造性想像」和「創造性想像」(註10)。
(一)簡單聯想:
簡單聯想作為廣義的想像,受到當下感知對象的牽引,是在直接感知時所產生的表象基礎上進行的想像,離不開當時當地特定的生活經驗,所具有的主要是經驗的普遍性,換言之,簡單聯想乃是在既有的美感經驗上,根據「類化作用」以舊經驗去喚起、融會新經驗的心理活動歷程,跳脫不開原有的經驗局限。
【1】類似聯想:
(1)定義:基於甲乙兩事物在性質上或狀貌上的某種類似,創作者或說話者抓住兩者之間的相似點,以甲比擬為乙,指此說彼,舉一反三觸類旁通。
(2)說明:一件事物的感知或回憶引起對和它在性質上接近或相似的事物,稱爲類似(相似)聯想。例如由菊花想到陶淵明,由梅花想到「暗香疏影」。相似聯想反映事物間的相似性和共性。一般的比喻都是借助相似聯想,如以「秋風秋雨」比擬革命形勢,以「松柏後凋於歲寒」形容堅強的意志和過人的節操。
作詩時用韻律,由一個字想到同音同韻的字,也是一種相似聯想。相似聯想是暫時聯繫的泛化或概括化的表現。「泛化」是對相似事物還未完成分辨清楚時所作的相同的反應,「概括化」則是對不同事物的共同性質所作的反應。
修辭格中的「譬喻」的手法,其心理學基礎正是「類似聯想」。「譬喻」辭格即是應用新舊兩件事物的類似點,在「類化」(generalization)的心理基礎上,利用舊經驗喚起視聽者的新經驗,「以易知說明難知;以具體說明抽象。」(註11)「象徵」則是使用具體的意象表達抽象的觀念和情感,其具體的意象和抽象的觀念、情感間,或者出於理性的關聯,或者出於社會的約定(註12),更可以是匠心獨運的創造性象徵。
「通感」(synaesthesis)原義是指藝術作品裡產生不同衝動的協調,或對立情感的和諧,法國象徵派「主張各種感官可以默契旁通,視覺意象可以暗示聽覺意象,嗅覺意象可以旁通觸覺意象。」(註13)「通感,就是指五官感覺在感受中互相挪移,各感官交相為用,互換該官能的感受領域。」(註14)
【2】接近聯想:
(1)定義:在空間或時間上接近的事物,在經驗中容易形成聯繫,因而容易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
(2)說明:由於甲乙兩事物在時間或空間上相當接近,創作者在有關經驗中便把它們經常聯繫在一起,以致形成穩固的條件反射,一感受到甲便聯想到乙,並引起相當的情緒反應。例如提到高山鐵路就容易想到阿里山,說到七家灣溪就想起櫻花鉤吻鮭,因爲二者在空間上接近。提到黃梅就想起梅雨季節,說到盛開的櫻花就想起春寒,則是在時間上接近。空間上的接近和時間上的接近也是相聯繫的,空間上接近的事物,時間也必定相接近。感知時間相接近的,空間距離也常接近。修辭格中的「示現」,其美學基礎正是「接近聯想」。學者沈謙說:「示現是透過豐富的想象,運用形象化的語言,將某一個人或某件事物描繪得活靈活現,狀溢目前,讓讀者如身歷其境,親聞親見的修辭法。」學者黃麗貞說:「用回憶、預想、懸想的方法,把過去的、未來的、或者這時在另一個地方所發生的事,生動地顯現出來,就是示現修辭法。這是一種以變化時、空為基礎的表達方法,它的主要功能是:把不在眼前的事物,展示到眼前來。當說話人或作者使用了示現手法,聽者或讀者有如看到另一侗時、空的『場景』展現在眼前。」,簡言之,「示現」即是一種「穿梭時空、虛擬實境」的聯想。
【3】對比聯想:
(1)定義:由某一事物的感知或回憶引起和它具有相反特點的事物,稱爲對比聯想。對比聯想建立在甲乙兩件事物性質或狀貌對比關係之上的聯想,主要在強化對兩件事物所具有的對立關係的理解和感受。換言之,對比聯想就是指由某一事物聯想到與其相反事物的能力,具有明顯相反特點的聯想。
(2)說明:如由黑暗想到光明,由冬天想到夏天等。對比聯想既反映事物的共性,又反映事物的相對立的個性。有共性才能有對立的個性。如黑暗和光明都是「亮度」(共性),不過前者亮度小,後者亮度大。夏天和冬天都是季節,不過一個炎熱,一個寒冷。對比聯想使人容易看到事物的對立面,對於認識和分析事物有重要的作用。修辭格中的「映襯」,其美學基礎正是「對比聯想」。「所謂映櫬,是指在語文中,將兩種相反的觀念或事物,對立並列,相互比較,以便語氣更增強,意義更明顯…」(註16)
【4】關係聯想:
(1)定義:由於事物的他種聯繫而形成的聯想,可通稱爲關係聯想。
(2)說明:關係聯想類形包括「部分與整體或種屬關係的聯想」,如由紅顏想到美人,或由絲竹想到音樂;「因果關係聯想」,如由歲寒想到松柏後凋,或由火堆想到溫暖等等。事物間的聯繫是多種多樣的,反映事物種種聯繫的關係聯想也是多種多樣的。
修辭格中的「借代」,其美學基礎正是「關係聯想」。「足以用來代替本體的借體,由於兩者之間有密切的相關性,這密切相關情況,可能就是本體的某一部分,或者它的一種情況。」(註17)。
【5】感官聯想:
(1)定義:指五官感覺在接受外來刺激時,感覺出現挪移,各感官交相為用,互換該官能的感受領域。
(2)說明:同一刺激來源的事物所具有的各種屬性,可以經由各種感覺器官(視、聽、嗅、味、觸覺)予以接收,這些感官心像一旦產生「感覺疊合」,便會出現「替換作用」,亦即原本屬於某種感官上感覺到的形象,替換成另一種感官的感覺形象加以表現。
修辭格裡的「通感」,正是借助聯想活動,把事物本來作用於某個感官上而産生的感覺,移植於另一個感官上,使感覺相通的一種修辭方法。
(二)複雜聯想:
當人們所面臨的問題不能直接依靠已經掌握的經驗、知識、理論、方法等,以「類化」模式加以解決時,就必須經過獨立思考,將儲存在頭腦中的各資訊加以重新分析組合,形成聯繫,以滿足需要,這種思維稱爲創造性思維。
創造性想像為創造性思維的表現形式,性質上它是屬於擴散性思考、旁通思考(註18)、非邏輯思考(註19),亦即不必依賴當下直接感知或藉助記憶所儲存的表象,就能通過分析綜合,創造新的形象。因而,它能突破經驗的局限,創造出新的形象思維。一般說來,在美的欣賞過程中,再造性想像佔優勢;在美的創造過程中,創造性想像佔優勢。
【1】再造性想像:
(1)定義:「人們有可能根據他人提供的形象化描述——包括以語言或以其它物質手段所作的描述——在自己意識中構成新的形象。許多見所末見、聞所末聞的形象,憑著他人的描述一一如在目前,成為我們的審美對象,這便使我們的審美視野極大地擴展開來。」(註20)換言之,「再造性想像」乃是人們根據他人提供的形象化描述,經由理解性和抒情性的想像活動,進行改造,推陳出新,創造出富有新意的動人形象。
(2)說明:在修辭格裡,「仿擬」和「仿諷」辭格正是應用他人提供的形象化描述或既有的話語架構進行翻造。所謂「仿擬」,「為了使語言引人注意,或者具有風趣、嘲諷的特色,故意模仿已有的詞、語、句、段、篇的形式,創造出內容不同的新語文來。這種修辭手法,就是仿擬修辭法。」(註21),這定義是「仿擬」的廣義,包含「仿諷」(註22)。
仿諷(burlesque),係模仿他人作品,在句法語調上予以維妙維肖的模仿外,另為營造滑稽或嘲弄的笑果而採取的一種修辭形式,或者針對世俗的現象與以嘲弄諷刺,都屬於『仿諷』的範疇。仿諷也可稱之「模擬嘲諷」,意為藉形式與內容之不諧調,產生滑稽悅人的效果皆可稱為「仿諷」。
從心理學的「模仿(imitation)與認同(identification)」,也可以說明「仿諷」的心理狀態,基本上「仿諷」是由「語言形式的模仿」與「顛覆(不認同)的真實意圖」揉合而成,亦即學者譚永祥所說「仿體與本體不異而異,同而不同」。
【2】創造性想像:
(1)定義:「無須假藉他人的描述,而是將記憶中儲存的表象作創造性的綜合,獨立創造出新穎、獨特、奇特的形象的心理活勤,稱之為創造性想像。」(註23)
在創造性想象中,創作者運用其想象力去創造他希望去實現的一件事物的清晰形象,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個思想或畫面上,給予它以肯定性的能量,直到最後它成爲客觀的現實。
(2)說明:在修辭格裡「象徵」(Symbol)和「誇飾」(Hyperbole)是典型的「創造性想像」,「象徵」是在潛意識作用下,具有暗示性的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誇飾」則是「自由聯想」進行時,想象物通過潛意識鏡面時,呈現出來局部變形(擴張、縮減)。「好奇心理(curious mentality)」是「誇飾」的心理學基礎,源自「刺激差異」(註24),美學基礎則是「新奇感的荒謬與怪誕」(註25)。學者黃慶萱定義說:「言文中誇張舖飾,超過了客觀事實,使其所表達的形象益發突顯,情意更為鮮明,藉以加深讀者或聽眾的印像。」,「言文中誇張舖飾,超過了客觀事實」是為誇飾的「形式」,「使其所表達的形象益發突顯,情意更為鮮明」,是誇飾的「效果」,「藉以加深讀者或聽眾的印像」則是誇飾的「目的」。黃教授點出「誇飾」的主觀因素是「作者要語出驚人」,客觀因素是「讀者的好奇心理」(註26)。
為方便讀者閱讀,筆者整理如次:
※以「聯想活動」為基礎的修辭格分類
第三之一章:譬喻(比喻):類似聯想
比喻辭格類型
【1】明喻(simile)
【2】隱喻(metaphor)
【3】略喻:
【4】借喻(metonymy)
第三之二章:示現(vision;propopoeia):接近聯想
第三之三章:映襯、對比(對偶;antithesis):對比聯想
第三之四章:借代(synecdoche):關係聯想
第三之五章:(移覺)通感:感官聯想
第三之六章:仿擬、仿諷(allegory):再造性想像:
第三之七章:誇飾(hyperbole)、象徵(symbol):創造性想像

第三節:「聯想活動」與形式內容的關係
「美感是否有關聯想的問題,與形式和內容的問題密切相關…近代藝術無論在理論方面或在實施方面,都在傾向形式主義。向來學者歡喜把藝術分為兩個成分:一個是「內容」,又稱「表現的成分」(Representative Element)或「聯想的成分」(Associative Element);一個是「形式」又稱「形式的成分」(Formal Element)或「直接的成分」(Immediate Element)。此如說圖畫,題材或故事屬於「表現的成份」、顏色、線條、陰影的配合屬於「形式的成分」。再比如說詩,我們讀一首詩所了解的意義是「表現的成分」它的音節則為「形式的成分」(註27)。
中國傳統詩詞重視平庂韻腳,樂府、唐詩、宋詞、元曲等多數可以「合樂而歌,批之管絃」,所以「內容與形式」形成合諧的結合狀態。
法國在十九世紀後期(約1886至1900)的「象徵派詩」,正是濫觴於法國的波特萊爾(Ch. Baudelaire, 1821-1867),奠基於馬拉美(Stephane Mallarme, 1842~1898),到梵樂希(P. Valry, 1871-1945)而達到高潮。1920年梵樂希提出「純詩」這個概念,在1922年發表的〈純詩〉一文演講裡,梵樂希明白地指出:「假如詩人學會了創作完全不含散文成分的詩作——在這種詩中,旋律毫不間斷地貫穿始終,語意關系始終符合於和聲關系,思想的相互過渡好像比任何思想都更為重要,主題完全溶化在巧妙的辭采之中——只有到那時我們才能把純詩作為一種現實的東西來談論。但是情況並非如此:上面所說的一切,語言的實踐的或者實用的功能,邏輯的習慣和結構,以及詞彙的無秩序和非理性(這是語言成分的大量不同來源和千差萬別的長年積累的結果),所有這一切都使這種絕對詩歌的創作無法實現。然而關於這種理想的或者想象情況的概念,對於詩評價任何實際存在的詩歌是非常重要的,這一點也是非常明顯的。純詩的思想,是一種不可思失議的典范的思想,是詩人的趨向、努力和希望的絕對境界的思想……」(註28),對此,中國詩論家梁宗岱在〈談詩〉一文裡解釋說:「所謂純詩,便是摒除一切客觀的寫景,敍事,說理以至感傷的情調,而純粹憑藉那構成它底形體的原素--音樂和色彩--産生一種符咒似的暗示力,
以喚起我們感官與想象底感應,而超度我們底靈魂到一種神遊物表的光明極樂的境域。像音樂一樣,它自己成爲一個絕對獨立,絕對自由,比現世更純粹,更不朽的宇宙;它本身底音韻和色彩底密切混合便是它的固有的存在理由。」
新詩揚棄形式上平仄、對仗、韻腳、固定句數和字數的束縛,走向自由詩,「純詩」只是諸多流派之中,象徵派詩人帶著理想色彩的創作觀,詩是否應該像音樂一樣,在未令人明瞭其意義之前,就能用聲音像通電流似地直接打動讀者或聽者的心靈。亦即詩的重要成份,是否在聲音(形式)不在意義(內容),這恐怕是值得商榷的。(註29)

【註】
(1)參見黑格爾《美學》【第一卷,第三章,C:「藝術家」1、想象、天才和靈感】,朱孟實(朱光潛)譯、台北,里仁書局出版,頁380~384,1981年出版。
(2)這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吉爾福特(Guilford)最早提出的區分不同思維方式的兩種類型。「擴散思考」也譯為「發散思維」(Divergent Thinking)是指根據問題提供的資訊,不依常規,而是沿著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從多方面尋求問題的各種可能答案;「聚斂思考」又譯為「聚合思維」(Convergent Thinking),是在大量設想或方案的基礎上,引發一兩個正確答案或引出一種大家認爲最好的答案的思考方式。
又學者張春興所著《心理學》定義如下:「聚斂思考能力所指者,乃是個人能利用已有的經驗,把事實統合於邏輯的或和諧的順序之中,並遵循傳統的方法與已有的知識,是有條理而又有組祖織的思考。此類思考的結果,常以事置(fact)與真象(truth)為基礎去判定它是否合理。換言之,此類思考是從事實資料中尋求正確答案的能力;事實上也正是一般智力測驗所測量的能力。通常大家所說的智力商數(intelligence quotient,簡稱【IQ】,主要就是指此類能力而言。至於擴散思考能力,按吉爾福特的解釋,乃是不以現存知識為範圍,不一定遵循傳 統的確切方法去思考的能力。此類思考的結果,可能由已知而導致未知。未知既非己有的事實,所以不能以傳統的標準衡之以是非或對 錯。因此,很多學者把此種擴散性的思考能力解釋為人類的創造力。此類能力是一般具有標準答案的智力測驗所測量不到的。」請參閱張春興著《心理學》,台北,台灣東華書局出版,頁182, 2000年二版五十刷。
(3)參閱張春興著《心理學》,台北,台灣東華書局出版,頁177、179~180, 2000年二版五十刷。張教授將「思考」分析(此段經筆者整理)如下:
【1】認為思考是一種「心理活動歷程」:
以是否為解決問題所作的區分:聯想性思考與導向性思考
(001)導向性思考又可再區分為:批評性(critical thinking)思考和推理性(logical thinking)思考。
(0001)推理性思考即為「邏輯推理」(logical reasoning) 可再細分為演繹式(deductive reasoning)的推理和歸納式(inductive reasoning)的推理
(02)以由問題所引起的思考是否有方向有範圍所作的區分:封閉式思考(close-system thinking)和開放式思考(open-system thinking)
【2】認為思考是一種「心理能力」:





(4)同註(3),頁177。
(5)「直覺的知識(Intuitive knowledge):見到一個事物,心中只領會那個事物的形象或意象,不假思索,不生分別,不審意義,不立名言,這是知的最初階段的活動,叫作直覺。直覺是一切知的基礎,見到形象了,進一步確定它的意義,尋求它與其他事物的關係和分別,在它上面作推理的活動,所得的就是概念(concept)或邏輯的知識(logical knowledge )。」參見朱立元、李鈞主編《二十世紀西方文論選》【上卷】頁72註釋1,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3年一版2刷。
(6)參見朱立元、李鈞主編《二十世紀西方文論選》【上卷】頁72~79節選《美學原理》,克羅齊原著,朱光潛翻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3年一版2刷。又括符()內所附為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印行,《美學原論》,克羅齊原著,傅東華翻譯,1980年台七版。
(7)同註(5),頁76。
(8)同註(2),【第六章:知覺歷程】,頁267。
(9)參見《美學基本原理》【第七章:美感的心理要素】,台北,谷風出版出版,頁246~279,1986年出版。此書編者認為「直覺、感覺(知覺)、想像、情感、理解都是美感形成過程裡的心理要素。」。
(10)同註(9),頁258~264。
(11)參見黃慶萱《修辭學》【第二篇,第十三章:譬喻】,台北,三民書局出版,頁321,2002年增訂三版一刷。
(12)同註(11)【第二篇,第十九章:象徵】,頁477。
(13)參見朱光潛《文藝心理學》【第六章:美感與聯想】,台北,三民書局出版,頁94,1982年重15版。
(14)同註(9),頁261。
(15)參見黃麗貞《實用修辭學》【第二章:示現】,頁60,台北,國家出版社出版,,2000年初版二刷。
(16)參見蔡宗陽著《應用修辭學》【第二章,第三節:映襯的解說與活用】,頁52,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出版,2001年初版。
(17)同註(15)【第四章:借代】,頁83。
(18)通過對問題情境和條件的分析、辯識,將問題轉換成等價問題,或以某一問題爲仲介間接地解決問題。前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可稱之爲直達思維;後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可稱爲旁通思維。司馬光砸缸救人,在人小力薄的情況下,他無法將人從水中拉出(人離開水),而採用砸缸救人(水離開人)的辦法。這是旁通思維解決問題的很好例子。
(19)非邏輯思維,是不嚴格遵循邏輯格式。表現爲更具靈活性的自由思維;其結果或結論能實現常規,具有鮮明的新奇性;其基本功能在於啓迪心智,擴展思維;其基本形式是聯想、直覺和靈感。
(20)同註(9),頁263。
(21)參見陳正治《修辭學》【第七章:仿擬】,頁74,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2001年初版一刷。
(22)廣義的「仿擬」包含「仿擬」(又稱「仿效」)和「仿諷」,前者又細分為「擬句」、「仿調」。「仿擬修辭的組成要件有兩樣。一樣是原有的詞、語、句、段、篇等語詞或文章,這是屬於被仿的「本體」部分;另一樣是仿擬出來的作品,這是「仿體」。應用仿擬,有時本體、仿體一起出現;有時只出現仿體。」,參見陳正治《修辭學》【第七章:仿擬】,頁74。
(23)同註(9),頁263。
(24)同註(3),頁269。強度不同的前後兩個刺激先後或同時出現,而欲比較其間刺激強度的差異時,前者稱為標準刺激(standard stimulus),後者稱為比較刺激(comparative stimulus),兩刺激間的差異值稱為刺激差異(stimulus difference)。辨別兩種刺激的差異時,所需的最低差異量稱為「差異覺閥」(difference threshold)。
(25)美學家桑塔亞納(George Santayana)指出半人半馬或半人半獸這些類型,最初由於它們和人們所認識到的自然界的形象經驗有相當的差異,所以被認為屬於「怪誕的」,是「不可能且荒謬的事物」,但當人們越加瞭解它們,它們與傳統形式間的不協調之處便不見了,而原來的這種新奇、怪異的形式已被人們所接受。桑氏並據此申論說:「有價值的機智是新奇的真理,同樣有價值的怪誕也是特別的美。」參見《桑塔亞納美學箋註》王濟昌譯【第四章:表現;第64:怪誕】,頁229、230,台北,業強出版社出版,1986年初版。
(26)同註(11),【第十一章:誇飾】,頁285。又學者沈謙《修辭方法析論》【論夸飾】,頁261、262旨趣相同,台北,文史哲出版社出版,2002年初版。
(27)同註13,頁99。
(28)參見梵樂希(或譯:瓦雷里)〈純詩〉一文,王中琪、吳康茹、王以培合譯,收錄《象徵主義‧意象派》,頁71,黃晉凱、張秉真、楊恆達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8月第2刷。
(29):參見梁宗岱〈談詩〉,收錄《中國現代詩論》,上篇,頁184,楊匡漢、劉福春編,中國、廣州花城出版社,1985年12月第一版。
去非兄:
好久好久不見啦!
先給個電話0972110666
有空請來電

隱約覺得這篇論文有心理學的架構嫌疑
但不若精神分析的方法來得深刻
也或許是我錯了,不敢多談
可能是因為你定位在「聯想活動」這個層面吧?
不知你是否贊同「詩意象」所要的不只是「聯想活動」?還有更多?
但我不是很明白就是了
就這樣開個窗口好了?

最近年來接觸了不少有關「意象」的東西
對「時間、空間」和「詩意象」、「空間意象」的關係産生了一些興趣
有關詩的種種一直想請教一番
想當面聊聊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