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重要事項公告(5):發表人 沙丘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2, 2011 8:35 am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重要事項公告(5):
公告主旨:
附《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後現代詩、散文以及小說統一標準評定規範》等說明事項。
事項說明:
長期以來,文壇各界也早已發現在早期台灣本土後現代詩有著數十年的發展當中,因諸多派系的詩學理念不同,因而也導致了在台灣本土後現代詩的各項文學獎賽過程的後續發展裡頭,陸續出現了許多非公允性的事後爭議之現象產生?
因此在這期間也必然會有著許多見解不同的因素存在,同時也時常發生於這一種所謂私下有著評核理念相左,而無法達到一致認同的因素現象呈現。
然,所謂這種具有文學性的評審工作,也的確是屬於一種煩雜難以梳理,且又讓人常常感到非常吃力又極不討好的工作,除了必須要經過堆疊繁多的初稿審閱之外,在最後所要面臨這種審定優選作品之前,也難免會產生其他具有個人不同的見解紛爭?因此,在這次經由台灣本土網路文壇高層的多方考量之下,乃決定做出這一項具有決策性的體制完整建立。
基本上,在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目前所擬定的這一套《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後現代詩、散文以及小說統一標準評定規範》十項大方向當中,乃是依據各界具有多年的經驗累積,進以使其有著更具體性以及更有方向性的評議歸納,藉由能夠來做為一種新文學主體的評審依據。
因而在每一次文學比賽過程當中,這裡頭所牽涉相關的細節規範問題非常多,這時則可由評審人員自定規則,但在賽前與賽後的小細節規定,則必須要具體性的來公開說明,謹防於日後爭議紛擾再起;相形之下,有了這一套台灣本土網路文學統一標準範則的評審目標與方向之後,最起碼也會有著這種所謂文學比賽規則的主體依據,藉由可做為各種不同文體評向範圍以及符合規定的整體保障;否則日後恐無法受到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的共體承認。
以下則是在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的發展期間,務必請一律依網路文壇高層所歸納出這種具有文學性質比賽幾項條則的評審方式,僅供各界評論作家們一併來作以一種共體性的評向依據: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後現代詩、散文以及小說等文學比賽統一標準評定規範》
(壹). 該篇參賽作品表現,是否符合一切賽則規定。
(貳). 該篇參賽作品表現,是否有著個人具體的新主張性以及前瞻精神與宏觀態度。
(參). 按比賽主題,有關於抒情作品與記敘作品表現方式,有著什麼樣的區別表現。
a.在記敘方式表現之時,其記實內容的根據性與可考性表現如何。
b.在抒情方式表現之時,其詩語言句法(或散文語法)的修辭應用是否得當;然在整體性的轉折力量表現方面,是否合乎於作品比賽的共體相應?
(肆). 該參賽作者,是否有生命觀、社會觀、生活觀、歷史觀、以及世界觀(或宇宙觀)等,並且符合參賽主題的自我文學觀照取向,藉由來取得以一種具有學術意義的價值導進。
(伍). 該參賽作品表現,是否有辭不達意、雜無章法、渾沌不明、深晦入澀(或斷句難窺)以及乏善可陳又或不著邊際等現象呈現;在文字表現方面,其也包括情感、理念、態度以及精神如何。
(陸). 該篇參賽作品表現,是否能夠為讀者帶來有著什麼樣的寄盼與期待;對文學價值的實質效益,還能夠存乎於多少見解精闢之後的思辨與識度。
(柒). 對每一篇參賽作品的初步審核篩選方式,乃必須要有主、客觀上面的初步性辨識認定,則不可馬虎任意棄審。
(捌). 該參賽作品,乃必須要作於一種優選勝出之後的文學貢獻評估以及具有學術實義性的認定工作等等。
(玖). 對參賽優選勝出的文學作品,乃必須要確切做好初審、決審認定之後詳細說明,並且對外界來作以一種具體性的公開說明以及其他相關審議過程等工作要項。
(拾). 評審人員資格:一切依照文壇(學術)各界來作以一種資格符合的共體認定。
附記說明:
本篇公告用途,乃是配合
方法論談:《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走向與方法論計劃案由說明分析》第四大項本土網路文學體制發展建立須知。
附列網址點閱參考:http://blog.udn.com/shachfou6666/4474671
公告單位: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
沙丘.純文學藝術創作天地/Blogger沙丘文學.獨立學術研究中心
公告日期: 08.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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