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前到現在,我懷疑《朋黨論》自圓其說的可能性,毫無減退,反而有確鑿內心疑惑的趨向。經過我與同儕偶有嫌隙的朝夕相處後,更加了解到聚眾成黨,美其言說是和樂融融,事實上不過是互取所需,博取各自利益的團體。

  人,本有私心,凡事偶爾會以自己為出發點,這並無大礙,人人心知肚明,在私慾衝突時會有默契的點了點頭,然後分道揚鑣,以「道不同,不相為謀」作為遮掩醜陋的擋箭牌,於是相安無事。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這是種延襲已久的常態,無須大加撻伐或是莫名渲染,僅僅是平凡又單純的現象。

  但有趣的事尚在後頭。話鋒轉回結黨,這是個需要合作的世界,當人人都如此強調時,問題便潛伏其中。的確,三個臭皮匠勝過一位諸葛亮,群策群力必然可以達成某些目的,而這也將成為社會進步的動力。這點不容置疑。那麼目的達成之後,這些人該何去何從?

  也許這「目的」的源頭,本身就詭譎難測,單純是情勢或是能力取向所逼,而暫且捐棄成見,猶如脣齒互依互存,失一不可的情景。而一旦大難臨頭,各自紛飛,又有幾人堅貞枯守,不離不棄?更有人酒肉共酣,為了飽足口慾而烏合一地,怎教人不痛心疾首?

  團體,不是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大抵有真摯情誼,絕不輕言聚黨,因為他們深知群聚的壞處:無意義的糜爛應酬;時間調配上的苦楚;人事滄桑的驟變。所謂團體,大部分是因利而聚,利盡而絕,這種虛偽的交際,實在讓人作嘔。人與團體須有分野的,人在某個程度仍是自我中心,這個殘酷結果,歷久不衰,而且越演越烈。所以團體這名詞,可以為了滿足人性的貪婪而存,也可獻身於互愛互助的慈悲,端看人心一瞬間善惡的裁奪。

  不太願意褒貶人性至此,但這是事實,捫心自問,我們太多的不得已,造成我們必須做違心之事,讓自己陷入痛苦的泥淖,因為處於人群,無法抽身於外,只得默默沉溺那繽紛燦爛的大染缸,等候被染上不該有的色彩,以及被分配到具備相同立場的地方,在聲勢浩大的場所中享受自己的寂寞,儘管四周都是與你必須有利益關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