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個人要想多久?一年、十年、一百年還是一萬年。
那想忘記一個人呢?
要流多少眼淚之後,才會忘記,才能從生命的牢籠裡走出來?世界不過是宇宙裡的一顆小沙子,淚水,又豈能是一切……
而我,又來到淡海,那一個日落時血染半個世界的地方。淡海的某一個角落埋著兩支瓶中信,那是我們十一年前的約定,而我,卻遲到了整整十一年。
其實,最初的一切並沒有如電影劇情般的夢幻,我們的相遇真的極為簡單,而後的相戀,卻使人永不能忘。
她長得實在柔弱,十足讓人疼進心底的模樣,即便要為她吃藥打針幹架甚至苦練她愛聽的鋼琴彈奏曲「卡農」而天天翹課,大概所有的男生也會在所不惜,不過,可千萬別被她的外表騙了,她真的是有一些野蠻,讓我有一點點誤上賊船的感覺。明明不會騎車,卻老愛我騎快車,然後罰單的錢她又不肯出;明明不能喝酒,卻老愛在同學的生日會上多喝幾杯,然後我就得扶著甚至揹著她回來;她喜歡得理不饒人,所以經常可以看到她為了一點小事見義勇為的跟人吵架,然後氣的馬上走人,於是我就得接著跟人賠罪;她喜歡寫詩和畫畫,她的畫很棒,可是她寫的詩常常讓人不知所云,可偏偏她最喜歡拿給我這個號稱「中文系」但其實對中文並不是很在行的人看,雖然眼睛很傷,可是她規定不能說她的詩寫的不好,否則她會一個月不跟我說話,那我寧願眼睛瞎掉,因為以我這種愛說話的九官鳥性格,跟她在一起時只要她一分鐘不跟我說話,大概我就會崩潰而死;還有,我做錯事時,她超愛打我的耳光,而且喜歡用力捏我的臉,被她打明明很痛,可是一定要裝的一點都不痛,這樣她才會覺得無趣,不然她會打的更來勁。
為了合歡山即時的大雪,我們拚死騎摩托車上山,溫度低到其實連眼睛都睜不開,我好怕會一骨碌墜落到三千公尺下的懸崖,變成冰塊;為了她心愛的髮飾,我騎著車強忍冬季的低溫直奔淡水,只為她清晨醒來那淡淡的一抹微笑,也許她根本就不知道這髮飾是冒著差點跟大貨車對撞、闖紅燈且逆向行駛,而我卻仍勇往直前,才能在店門要關之前的最後一刻買到;到貓空喝茶,她可以一整晚跟你滔滔不絕的談詩談美學,儘管我已經倒在桌上快要不省人事,然後清晨要騎車下山時,她卻可以睡到即使世界末日來臨了也不在乎,於是我只好穿起雨衣,然後把她一起包在裡面,再將她的雙手環抱在我的胸前,用繩子綁起來,所以大家會看到兩個怪人,明明出大太陽還穿著一件雨衣騎車;她喜歡唱歌,所以我得常常替她找KTV包廂,有時候訂不到包廂,她會打電話給我,然後在電話裡拚命唱歌,而且永遠都是那幾首,至於電話費,當然是我付;她要我用手寫三萬個「愛」字送他當生日禮物,六百字的稿紙整整寫了五十張,最後還要曙名,我寫了一個月才寫完,最後她留下了署名的那一張稿紙,其他的拿去墊便當,當她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竟然還要我不許生氣不能扁嘴,不然……,其實,我根本就不敢說話;她會在我每週上最重要的「讀書指導」課時來找我,然後我就得翹課跟他出去,只因為他想去吃義美霜淇淋,最後我被名教授逐出師門,原因是一學期二十三節課只來上三次,難道所有的老師眼睛都瞎了嗎?尤其是當整組學生就算全部出席也只有六個人的時候;她要我跟他一起做美術作業,結果我三天沒去上課,整天泡在藝術大樓苦思工作,而她卻只是偶爾來逛逛,順便帶罐便宜的「養樂多」探班,其實我比較喜歡喝「御茶園」,不過那時候並沒有這種飲品;一起搭公車的時候,她會提早兩站要我跟他下車,然後慢慢逛回來,其實他是要到某一家花店請我買一支紅玫瑰送她,有一次剛好獨自經過花店「不小心」買了枝紅玫瑰,當我興沖沖要拿玫瑰給她的時候,他竟然要我把花吃掉,而且不許扁嘴,於是我只好照做,那天晚上我拉了好幾次肚子,差點跑去掛急診。事後,她只在電話裡冷冷的說道:誰叫你自己去買玫瑰?誰知道你是買給誰的?那晚,我的鼻子上堆滿了灰塵。
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去淡水,是在一個夏日的午后,兩個人去吃阿給、酸梅冰和超長冰淇淋,然後,一起去淡海等日落。她要我從筆記本裡撕下兩張紙,兩個人一起來寫對於彼此愛情的悄悄話,而且不許告訴對方,接著我們把兩張紙裝在剛喝完的彈珠汽水瓶裡,用軟木塞塞住,我挖了一個好深好深的洞,把汽水瓶埋起來,彼此相約一年後再來看信。
但是,她卻再也沒有機會來了。她就這樣消失在我的世界裡,在一個車水馬龍的清晨,在街道上……
而後的我,也幾乎不到淡水,即使後來淡水有了捷運,交通方便到讓人匪夷所思,而且淡水也有了很多新的觀光景點,但我還是能不去就盡量不去,因為記憶早就已經停頓,那裡再也沒有屬於我的時間。
直到前兩天,聽到一個女孩說到她死去親人的傷心事,看著她略顯遺憾的眼神,我竟說出「過去就讓它過去」的話語,我想,說這樣話的人,大概是最不容易忘記過去的人吧!看著女孩甜甜的笑容,我也跟著微笑起來,但是我的心底想著的是:時間已經過了這麼久,難道我還得不到自由?原來我還不能忘記?
於是,我決定馬上去問淡海,決定去尋找這支遲了十一年的瓶中信。但是我沒有找到……,也許是她要我得到自由,所以才讓我遍尋不著她寫的信件。
我用力的把手中剛喝完的彈珠汽水瓶拋向大海,希望海的遼闊可以洗去這些年來存在心底的影子,至於我們的瓶中信,我想還是讓它深埋在土裡吧!也許一萬年後,會有人找到這兩封信,看到我們曾經的愛情。
而我寫的愛情紙條是:關於愛情,甜的時候,它很甜;苦的時候,它還是很甜,真的像咬水蜜桃一樣的,甜。
淡海的潮水往復,就像時光回到十一年前──
海風中有著她的笑聲,她的甜,還有她的深邃的,雙眼……
2004.11.01晨 彰化.溪湖
那想忘記一個人呢?
要流多少眼淚之後,才會忘記,才能從生命的牢籠裡走出來?世界不過是宇宙裡的一顆小沙子,淚水,又豈能是一切……
而我,又來到淡海,那一個日落時血染半個世界的地方。淡海的某一個角落埋著兩支瓶中信,那是我們十一年前的約定,而我,卻遲到了整整十一年。
其實,最初的一切並沒有如電影劇情般的夢幻,我們的相遇真的極為簡單,而後的相戀,卻使人永不能忘。
她長得實在柔弱,十足讓人疼進心底的模樣,即便要為她吃藥打針幹架甚至苦練她愛聽的鋼琴彈奏曲「卡農」而天天翹課,大概所有的男生也會在所不惜,不過,可千萬別被她的外表騙了,她真的是有一些野蠻,讓我有一點點誤上賊船的感覺。明明不會騎車,卻老愛我騎快車,然後罰單的錢她又不肯出;明明不能喝酒,卻老愛在同學的生日會上多喝幾杯,然後我就得扶著甚至揹著她回來;她喜歡得理不饒人,所以經常可以看到她為了一點小事見義勇為的跟人吵架,然後氣的馬上走人,於是我就得接著跟人賠罪;她喜歡寫詩和畫畫,她的畫很棒,可是她寫的詩常常讓人不知所云,可偏偏她最喜歡拿給我這個號稱「中文系」但其實對中文並不是很在行的人看,雖然眼睛很傷,可是她規定不能說她的詩寫的不好,否則她會一個月不跟我說話,那我寧願眼睛瞎掉,因為以我這種愛說話的九官鳥性格,跟她在一起時只要她一分鐘不跟我說話,大概我就會崩潰而死;還有,我做錯事時,她超愛打我的耳光,而且喜歡用力捏我的臉,被她打明明很痛,可是一定要裝的一點都不痛,這樣她才會覺得無趣,不然她會打的更來勁。
為了合歡山即時的大雪,我們拚死騎摩托車上山,溫度低到其實連眼睛都睜不開,我好怕會一骨碌墜落到三千公尺下的懸崖,變成冰塊;為了她心愛的髮飾,我騎著車強忍冬季的低溫直奔淡水,只為她清晨醒來那淡淡的一抹微笑,也許她根本就不知道這髮飾是冒著差點跟大貨車對撞、闖紅燈且逆向行駛,而我卻仍勇往直前,才能在店門要關之前的最後一刻買到;到貓空喝茶,她可以一整晚跟你滔滔不絕的談詩談美學,儘管我已經倒在桌上快要不省人事,然後清晨要騎車下山時,她卻可以睡到即使世界末日來臨了也不在乎,於是我只好穿起雨衣,然後把她一起包在裡面,再將她的雙手環抱在我的胸前,用繩子綁起來,所以大家會看到兩個怪人,明明出大太陽還穿著一件雨衣騎車;她喜歡唱歌,所以我得常常替她找KTV包廂,有時候訂不到包廂,她會打電話給我,然後在電話裡拚命唱歌,而且永遠都是那幾首,至於電話費,當然是我付;她要我用手寫三萬個「愛」字送他當生日禮物,六百字的稿紙整整寫了五十張,最後還要曙名,我寫了一個月才寫完,最後她留下了署名的那一張稿紙,其他的拿去墊便當,當她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竟然還要我不許生氣不能扁嘴,不然……,其實,我根本就不敢說話;她會在我每週上最重要的「讀書指導」課時來找我,然後我就得翹課跟他出去,只因為他想去吃義美霜淇淋,最後我被名教授逐出師門,原因是一學期二十三節課只來上三次,難道所有的老師眼睛都瞎了嗎?尤其是當整組學生就算全部出席也只有六個人的時候;她要我跟他一起做美術作業,結果我三天沒去上課,整天泡在藝術大樓苦思工作,而她卻只是偶爾來逛逛,順便帶罐便宜的「養樂多」探班,其實我比較喜歡喝「御茶園」,不過那時候並沒有這種飲品;一起搭公車的時候,她會提早兩站要我跟他下車,然後慢慢逛回來,其實他是要到某一家花店請我買一支紅玫瑰送她,有一次剛好獨自經過花店「不小心」買了枝紅玫瑰,當我興沖沖要拿玫瑰給她的時候,他竟然要我把花吃掉,而且不許扁嘴,於是我只好照做,那天晚上我拉了好幾次肚子,差點跑去掛急診。事後,她只在電話裡冷冷的說道:誰叫你自己去買玫瑰?誰知道你是買給誰的?那晚,我的鼻子上堆滿了灰塵。
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去淡水,是在一個夏日的午后,兩個人去吃阿給、酸梅冰和超長冰淇淋,然後,一起去淡海等日落。她要我從筆記本裡撕下兩張紙,兩個人一起來寫對於彼此愛情的悄悄話,而且不許告訴對方,接著我們把兩張紙裝在剛喝完的彈珠汽水瓶裡,用軟木塞塞住,我挖了一個好深好深的洞,把汽水瓶埋起來,彼此相約一年後再來看信。
但是,她卻再也沒有機會來了。她就這樣消失在我的世界裡,在一個車水馬龍的清晨,在街道上……
而後的我,也幾乎不到淡水,即使後來淡水有了捷運,交通方便到讓人匪夷所思,而且淡水也有了很多新的觀光景點,但我還是能不去就盡量不去,因為記憶早就已經停頓,那裡再也沒有屬於我的時間。
直到前兩天,聽到一個女孩說到她死去親人的傷心事,看著她略顯遺憾的眼神,我竟說出「過去就讓它過去」的話語,我想,說這樣話的人,大概是最不容易忘記過去的人吧!看著女孩甜甜的笑容,我也跟著微笑起來,但是我的心底想著的是:時間已經過了這麼久,難道我還得不到自由?原來我還不能忘記?
於是,我決定馬上去問淡海,決定去尋找這支遲了十一年的瓶中信。但是我沒有找到……,也許是她要我得到自由,所以才讓我遍尋不著她寫的信件。
我用力的把手中剛喝完的彈珠汽水瓶拋向大海,希望海的遼闊可以洗去這些年來存在心底的影子,至於我們的瓶中信,我想還是讓它深埋在土裡吧!也許一萬年後,會有人找到這兩封信,看到我們曾經的愛情。
而我寫的愛情紙條是:關於愛情,甜的時候,它很甜;苦的時候,它還是很甜,真的像咬水蜜桃一樣的,甜。
淡海的潮水往復,就像時光回到十一年前──
海風中有著她的笑聲,她的甜,還有她的深邃的,雙眼……
2004.11.01晨 彰化.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