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才知道,睡眠這種事也是可以拿來賣的。就像是喚作「小憩」的咖啡館,大約數百元,便可兌換氣泡毯、按摩床、紓壓音樂、眼罩熱療、芳香和無光害的兩小時。看起來居家就可以完成的簡單事情,但在氣氛的渲染下,似乎成為極其奢華的享受

本身是易睡體質,除非周遭是非常識所認定的舒適環境,大抵上在咖啡店、麥當勞、圖書館、銀行沙發、飛機火車捷運上都有豐富睡著經驗。事實上口袋名單的咖啡店中,除了考量拍照、wifi、充電、氣氛、口味、價位、性別友善等常見指標,「友善睡覺」對我來說開始變得逐漸重要。好喝好拍價位合理地的咖啡店會讓我光顧一次。但友善打瞌睡的咖啡店可以讓我至少去50次以上。

在「不准睡覺」不知何時成為道德準則時,例如公共座位區、火車站、餐飲和圖書館,一旦開始臉上浮出睡意狀似悟道,立刻就有保全和店員把你逼醒或趕你走。其友善程度和單人消費歧視相當。例如老是被迫併桌、移位、可消費時間自動縮水或被分配到冷氣正前方、廁所門口、或是顯然連桌子都沒擦乾淨的座位。

一次被迫和顯然放任孩童吵鬧、叫囂、在店內奔馳的一家人共桌,嚴重影響睡眠(明明有消費可使用90分鐘的字樣,而且還是包廂)。當下立刻買下四份低消餐點,宣示絕不和恐龍共桌的決心。當然後來我在google評價和愛評網恪盡責任充分介紹「單人消費者歧視及非親子餐廳卻被迫忍受大吵大鬧之全民有必要注意事項」並附上照片影片,果不其然,幾個月後那家店成為歷史的泡影。

原來友善睡覺的地方這麼少。怪不得放眼看去整個城市的人看起來都那麼的疲憊。因為這個城市根本不存在友善睡覺的地方。(明明是限時、支付價金,不吵不鬧不干擾任何人,為什麼要干涉使用者行為?)

大抵上所謂友善睡覺至少是「可消費時間內不干涉使用者行為」這種明白的基本人權的事項,竟如沙漠綠洲般稀少,且綠洲們還在持續沙漠化。台灣不是簽署兩公約的國家嗎?這種從幼稚園就開始教的東西,難道不知道世界人權宣言第24條和第25條寫什麼嗎?

整個城市有必要成為友善睡覺的地方,因為這是明確條列、普世價值、完全沒有必要妥協的基本人權。

「到底是有多愛睡覺,要睡回家睡!」這句話經常成為霸凌的台詞。但如果所謂的「家」並不存在可睡覺的地方或時間呢?如果你曾經是全職母親、長照照顧者、日夜顛倒或輪班工作者、罹患憂鬱症、腰痛、頭痛、易睡淺眠、失眠症、是考生、無處安身或正在失業。這些人加總人口超過75%。這表示有至少75%的人口需要足夠足量且高品質的休閒來調劑,只不過休閒時會打瞌睡而已。

事實上要睡回家睡是一種偽道德、自私的霸凌、缺乏社會同理心的發言,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本人權宣示下,妨害睡眠與殺人及性侵犯是「剝奪基本人權」同級的犯罪,比搶奪錢包、罵髒話或在街上亂丟垃圾還要過分的基本犯罪。

然後無奈地發覺,開始有咖啡店不准看書和拍照。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不准喝咖啡的咖啡店?

#熟男日常
#過於敏感
#後天性睡眠缺乏怨念爆發症候群


小憩睡眠咖啡館(真正友善睡眠)
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8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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