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寫網路交友的話題,且第一句話想寫說,不用出門也可以認識新朋友的網路交友,實在是空前的大發明時,卻突然想到用寫信給陌生人來交朋友的所謂”筆友”的方式,早在網路發明的幾十年前就出現了,而且曾經相當盛行的這件事。
在我高中剛畢業,考完聯考的那個夏天,也就是四十多年前,從一本以女性讀者為主的雜誌的最後幾頁的交友欄上,挑了一位自我介紹看起來挺不錯,已經在唸大學的女孩子的地址,然後寫信給她,並很快收到回信,因為她並不住在外國,也不是住在中南部,她就住在跟我同一個城市,台北市,所以我倆的信件往返,即使是平信,也只要一兩天就可到達。
在那個電話尚未普及,只有比較富裕的人家才裝得起電話的年代,小康的我家是還沒有電話的,因此寫信仍是和親友聯絡的唯一方式。大學女孩不但回了信,還附了一張她和她姊及她家的狗站在她家門口寧靜的巷子中央的照片。哇,她真是漂亮耶,但並不是像中國小姐(那個年代台灣辦過好幾次選美比賽,連戰的太太本名方瑀,曾得過第一名)那種漂亮,而是一看就像是愛的故事裡的艾莉麥克勞一般,烏溜中分如瀑布的柔髮及肩,圓領短袖T恤,低腰小喇叭牛仔褲,把胸部微豐、腹部扁平、雙腿修長的她,以不用言傳的方式,就說出了她的時髦外表,以及當年女性被嬉皮風吹拂過的那個時代的灑脫。
然而在通了幾封信,由於住得太近,不用寫信乾脆見面(是我去她那個有著雙扉大門和庭院的家)以後,台北艾莉麥克勞和我從此就斷了音訊,沒有再聯絡了。並沒有任何不愉快使我們不再繼續交往,而是兩人都好像覺得這樣已經夠了,住的那麼近何必再寫信,已經見了面,又何必再多見;而最主要的原因,應該還是我們是同性別,不會有初相識的男女,會想要進一步了解,或親近對方的自然需要,也沒有互相不來電,或其中一方不喜歡另一方的種種問題而不再發展友誼。
我欣賞她的美麗和氣質(她寫的字之清麗,之像她本人般的脫俗,令我至今難忘),她也覺得我這高中畢業生水準還不錯(當然這是我感覺出的,她並沒有直接這麼講),但是最多就是這樣,二人顯然就是沒有繼續這友誼的慾望。
不過,我也知道有不少人,他們的筆友盡管是同性的,也是很長期在通信的,我會失去台北艾莉麥克勞,實在是要怪住得太近所致,一旦見面容易,哪還需要寫信,就算家裡裝了電話也不會用電話交友,頂多先打個電話約見面時間和地點吧。
所以可以說,無論是筆友或網友,一旦實際見過面了,神秘感不在了,原先頻繁來往用的那條看不見的橋,也就如天邊的彩虹般,雖然浪漫,但可有可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