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護樹聯盟的呼籲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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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麻吉林思彤鄭琮墿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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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所謂的「公務人員心態」,就是固執、保守、不知、或不願變通、死守法條不能溝通、等等令人詬病的種種「美德」。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無錯;反正依法辦事,你即使罵那些思想僵化的公務員像「糞坑裡的石頭--又硬又臭」或者批評他們「腦袋裡裝水泥--冥頑不化」又如何?則「調整心態」以便民利民云云、以大局為重云云、與他們何干也?

從民間業者每每大力抨擊公務人員的我行我素、乃至負責經濟發展的高官們都忍不住公開抱怨,可見得「中低階」公職人員有一部「公務人員保護法」做後盾,職稱雖卑微能力卻足以當擋路虎而有餘,官印在手連他們上司老闆的帳都敢不買,不是一副「不然你要怎樣」的嘴臉嗎?奇怪的是,怎麼同時又屢屢傳出公務人員故意曲解法令、寧冒大不諱公然為商人創造機會、圖利特定團體呢?--尤其在環保的問題上特別多。這個讓公務人員願意顛覆自己傳統作風的竅門,如果抓不出來,則所有的指控、呼籲、懇求都不過是蚊子叮牛角徒呼負負而已。

反觀民間這邊一個守護聯盟、那個一個保護團體、或設定單項目標各自運作的這個那個協會,也都以保護大自然拯救天然資源做號召,雖然都打著全民利益、雖然也抨擊政府、也走上街頭,而實際上卻是各找資源、以發展和壯大自己的機構為目的。我們寧願相信社會上這些有熱血、有熱情的環保人士情操之偉大,但是,光情操之偉大、光犧牲奉獻之可敬卻往往效能不彰也是事實。

誰來運作這一部由人為主體的大型機器?誰來負責事半功倍的發動?誰來監督檢討這些行動與機構本身?誰來做有效如拿破崙演講一般鏗鏘有力的事前事後論述?更重要的是誰來總綰其務?與政府、商人之間的遊說、溝通、抗爭之種種運籌由誰來做短中長程的規劃?
最後,總結一個最最不能忽視不能迴避的,「錢」的問題。沒錢難辦事、有錢伸手的多,不用質疑,這絕對是個鐵的定律。一個純義務性質、純道德、純個人使命、純靠號召力,便寄望能自然成功運作的機器也是絕無可能的事。

人多不表示能力大,莫說五十萬、百萬上街頭是自我膨脹的神話,就算當真也難有作為;無他,大拜拜心態而已一無可取之處。而今若號召個十萬人你又如何?燒、打、砸力量確實很大,但當了暴民之後的訴求還有說服力嗎?或扶老攜幼郊遊散步湊熱鬧去?應卯奉召鬥陣嘶吼發洩精力去?看相干人等人輪番上陣到台上又表演又開罵?然後鳴金收兵互道珍重「下次再來」?和平落幕皆大歡喜,說白了和參加一場墾丁春吶或福隆祭也相差無幾。

自最盛最烈、最教人熱血澎湃、以為最接近成功的紅衫軍當時,沒想到一切有如六國時聲勢浩大的討秦聯軍,不等阿扁之怒:「廣場上的你們鬧夠了沒?」討扁大軍早已東倒西歪氣若游絲散的散、撤的撤了。要怪多數人冷漠,任令政商勾結的國土開發毀損大自然也無不可,只問自紅衫軍以降,有什麼樣的訴求還能讓大多數人信服、有誰還能激起眾人響應的熱情?
我覺得應該不能以「幾乎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為由,而不作為,甚至即便幾乎知道有可能目的會被曲解或利用,但只要不要扭曲得太過誇張,都是能接受的,個人看法。

舉個例子,很多人在遊行時都很不希望看見某某政黨或某某議員(曾經的我也如此),但半年前開始有了新的看法,政治人物需要名聲、作秀,這樣才能換取連任的選票,而假如明知道他幾乎是來作秀的(好比假設他遊行只有最後到場,利用民眾最集結的時候上台講幾句話),我的想法是:讓他做吧!假如他做完秀後真的能替我們在立法院投票的話,那一張票的威力絕對抵得過幾百位遊行的民眾。所以我們沒必要把政黨剔除,除非明知道他幾乎不會有所作為(允諾常常跳票的)且主辦單位請他離席,他卻仍不離席者,那才不應該,否則硬要盲目地喊「政黨滾蛋」的活動效益肯定「沒那麼高」(我話盡量不說死)。

很合理吧!假設我是一個政治人物,我看到有人在提一個活動,該活動是希望立法院傾聽民意來完成某某事,這件事的核心價值我很欣賞,我決定要在立法院替他們投票了!但是就算我幫他們,他們也未必知道我啊,所以我必須去和大家說:「我是某某某,我贊成你們的價值,我有幫你們投票和宣傳這個理念,你們可以檢驗。」我拿到我要的票了,人民也完成他們所希望的公共利益,這樣才會雙贏。否則,硬要政黨滾出去的下場到頭來也只是害了自己(畢竟沒有政治人物會想做毫無選票或利益的事吧)。
「人多不表示能力大」這點應該不太對吧我想,想提出和您、和大家一起討論,能夠把民眾號召到街上這件事本身就是公民社會的進步了。

人有種鴕鳥心態:我好好的一個人看見明明未發生的事情,我幹嘛去幫忙啊?好比核四,即便我們知道它蓋得再爛幾乎超有可能會出問題、因為是拼裝車所以出問題沒人負責、雖然美國還在推行核能但是美國的核電廠離地震帶超遠且附近極度廣大的地區都強制不住人、台灣本島就在地震帶上即便現在某處沒有地震但也極度有可能有潛藏的地震帶(幾個月前不是突然蹦出一個嗎?),即便以上事情幾乎會發生,但仍是有人抱持著:「我幹嘛去幫忙啊?又沒發生!會有人顧著啦!佛祖會幫忙的啦!」或是「算了!反正我去也沒用所以算了!」

但我們可以在最近幾年的社會運動中:發現人民開始動起來了,不是小貓兩三隻,而是遍地開花,原因無他,或許只因為我們發現:「哇賽!你還真的敢做耶!你竟然敢搞小動作還弄那麼大,你竟然可以放任手下去貪汙再花公帑去『廉政署徵文呦~』,竟然可以如此大膽。」所以很多人開始上街頭了,用行動證明他是支持這活動的,萬人按讚一人到場這種事幾乎已經不再發生。

以遊行來說,他們經過天橋時都會有主辦單位召志工來按計數器,統計這場活動共有多少人參加,目的是證明:「明明知道從慵懶的星期天中離開家裡是多麼神話的一件事,但卻有這麼多人這麼做,你政府是不是該重視一下呢?」這數字絕對是種武器,即便人群中可能有人只是來湊熱鬧或是來作秀的,但是絕大多數的人的目標一定和該活動的核心價值相同,所以他們出來了、所以場面很壯觀、所以政府該好好重視。

講句難聽的,這些人數或許也代表著:「要是政府再不重視的話,下一步這些人會怎麼做,誰也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