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黑暗裡,手裡握著一盞燃煤的燈,燈未亮之前,周圍是沒有光的,四周是無聲的。

人不一定生來都具握著燈,所有的或許只是支長棍,或是其他物品,甚至是空無一物的來。

握有燈的人總有優勢,因總能在黑暗裡點燃起光芒,但不見得是所有拿著燈的人都能燃起火來。

有些需要一群人的助燃,有些是化自己內心為力量點燃,也有得是天生就有著不滅火焰的燈。

因為黑暗裡有亮光,所以人會從黑暗裡被吸引,那如同手裡握有樂器之人,或是拿有工具之人。因為有聲亦能吸引他人,因為握有工具,說不定能夠在黑暗裡做出一個巨大的燈塔。

人聚集,原本看似無用的,也變得有用。但有得卻也因此失去自己拿著的,忘了、遺失了、或在亮光與人群中看不出自己與他人的不同。

也有人身在黑暗裡的,手裡不見得握著什麼樣有利的工具,反而走出了一條自己的道路。

是一群牽著手的人在黑暗裡扶持前進。是看著四周點燃的燈,自己身處在黑暗中反成為一條的光明大道。

亦有樂在原地的人,看著自己內心世界自轉,或看著他人,聽聞四周變化而滿足之人。

可能還有得本來是什麼也沒有拿著的,在黑暗裡走著,也可能走進燈光裡,或是被什麼吸引,不知不覺間就背了一大袋物品之人。

燈所亮之處恐非自己該停留之處;黑暗之地亦並非孤身一人。眼所見的、耳所聽聞、身所感受到非實;心中所想、腦中所求、夢中之物非需。

心之所向,怡然自得;心若自縛,樂不知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