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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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麻吉林思彤鄭琮墿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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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老外貼文網上,把台灣的國粹「臭豆腐」「豬血糕」視為可怕、怪異的食物。這當然不會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看法,嗜此味者大可以一笑置之。其實在我看來,更可怕的莫過於韓國人把「最新鮮」的章魚直接肢解入口,一隻腳在嘴巴裡扭動,身體在岩石上掙扎,食客繼續切割繼續往嘴裡塞--
天哪!那不就是茹毛飲血披髮左衽的蠻夷族才做的事嗎?

有一句笑話說得傳神:「賣掉沙龍買榴連」,這是否泰國人對於榴連的態度都是如此毋論,但也足以表示榴連之美味是如何之不凡了。但饒是如此,許多民航客機還是拒絕榴連帶上飛機的,理由是因為它的惡臭。於我,則矛盾的又喜歡又有些噁心。那種迥異於臭豆腐的特殊味道,許多人著迷、許多人排斥也是事實。

一杯咖啡配著精緻蛋糕是美食,如在巴黎相謝大道上慢慢享用更添幾分滋味;一桌酒席可以是三千四千,可以是三萬四萬,辦桌的和大飯店自是不能相比,但捨精緻、捨排場、捨行頭,純就口感來說,其實差異也不大。台灣料理大師阿基師以它的隆譽,不斷示範、實踐物盡其用的平民料理也等同不著痕跡的向國人證明這點。

美食真的不需要定義,酸甜苦辣澀自有好焉者,你的色香味也未必是我的色香味;孔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膾不厭細的拘泥,這有他養成的背景與堅持的理由,我只是覺得好笑。綠林人士則非大口喝酒大塊食肉不足以彰顯豪氣,至於美味與否,在古時候入山為寇者一窮二白的居多,大概有酒有肉便是上上的享受了。而有嗜吃香肉的民族(又是韓國)甘(敢)冒世界潮流之大不諱,甚且公然嗆聲不得干涉他們的內政,佩服佩服!或濟顛揹著酒肉和尚的臭名而不以為忤的真性情倒也是另一值得佩服的率性。

這個世界總是呈現著多樣化,甚至兩極化,一邊的風評可以是嘆為觀止,另一邊可能是嗤之以鼻或以不值一提來否定之,我們如果不能自持立場,隨人好惡而好惡,而被牽著鼻子走,那就太對不起自己了;尤其在決定食物之美味與否來說,即使有嗜痂之癖亦何妨?
呵......
想飛最怕吃炸的昆虫,真的很噁心,老鼠肉也不敢吃,不過,吃過的人都說好吃。
像豬血糕吃起來很Q,臭豆腐吃起來也很香,這樣的美食,真搞不懂他們怎麼會不敢吃。
可能和我不敢吃炸昆虫的感覺是一樣的吧